㈠ 超过退休年龄辞退员工补偿标准需要给吗
超过退休年龄辞退员工一般是不会给予任何的补偿标准,但如果是在退休中而用人单位没有办其办理退休的手续,这种行为仍然是属于公司的员工,这种辞退同样也需要进行补偿的。
一、超过退休年龄辞退员工补偿标准需要给吗?
达到退休年龄,单位解除和你之间的劳动合同的,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你是达到退休年龄后才去单位上班,那么你们之间是劳务关系并非劳动关系,这时候单位中止劳务关系则没有任何的补偿。
如果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退休手续,劳动者继续在用人单位工作的,该劳动者仍属用人单位职工,与其他劳动者享有同等待遇。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经济补偿的个税计算
根据《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文件规定,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退职费、安置费等所得要按照以下方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1、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即可视为一次取得数月的工资、薪金收入,允许在一定期限内进行平均。具体平均办法:以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除以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薪金收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按实际工作年限数计算,超过12年的按12年计算;
2、个人领取一次性补偿收入时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可以在计征其一次性补偿收入的个人所得税时予以扣除;
3、企业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宣告破产,企业职工从该破产企业取得的一次性安置费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4、个人在解除劳动合同后又再次任职、受雇的,对个人已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不再与再次任职、受雇的工资、薪金所得合并计算补缴个人所得税。
综合上面所说的,超过了退休年龄说明员工已经是属于退休的状态,如果用人单位辞退一般也不会给予任何补偿,对于超过年龄的人员一般是不会再受到劳动法的保护,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要看案件的实际情况,对于劳动者也要尽量的保障自己的权益。
㈡ 超过退休年龄被辞退有补偿吗
超过退休年龄被辞退有补偿吗
超过退休年龄被辞退一般没有补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员工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劳动合同自然终止,单位不再承担员工的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因此,一般情况下,超过退休年龄被辞退是没有补偿的。
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单位违反法律法规、劳动合同约定或员工存在特殊情况等,员工可能会在超过退休年龄后仍然享有劳动权益和补偿。例如,单位如果违反法律法规解除员工的劳动合同,员工可以要求单位支付赔偿金。
综上所述:
一般情况下,超过退休年龄被辞退没有补偿。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员工可能会在超过退休年龄后仍然享有劳动权益和补偿。具体情况需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具体案件来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㈢ 职工超过60岁辞退补偿标准是多少
用人单位辞退超过60岁职工的时候不需要付补偿金,国家规定的男性的法定退休年龄就是60周岁,在已经到法定退休年龄并且开始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情况下,劳动合同是自动终止的,用人单位只需要在终止劳动关系时付清工资即可。一、职工超过60岁辞退补偿标准是多少?
职工超过60岁公司辞退时时没有补偿金,超过60岁已经到法定退休年龄,劳动合同是自动终止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劳动合同的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违法辞退职工的补偿金怎么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七条【违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三、公司可以辞退职工的情形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若超过60岁,跟用人单位之间建立的就不是劳动关系,劳务关系中,用人单位本身就可以随时辞退劳动者,即使是劳动关系,员工已经到了法定退休年龄,终止劳动关系时不能跟公司要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