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在上海交多少年社保可以在上海退休
法律分析:非沪籍人员在上海领取退休金的条件
(1)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即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0周岁,女干部满55周岁;
(2)累计缴费年限在15年及以上,其中在上海社保缴费年限在10年及以上,并且退休前社保关系在上海。
(3)最终在上海办理退休。
法律依据:《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 第六条 跨省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按下列规定确定其待遇领取地:
(一)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二)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三)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四)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❷ 外地人在上海交社保15年退休可以领退休金吗
外地人在上海交社保15年退休后,可以领取退休金,但具体领取标准需根据退休地点确定。
1. 退休地点决定领取标准: 如果在上海退休,养老金的领取标准就按照上海的标准。 如果在户籍地退休,那么领取的标准就按照户籍当地的标准。
2. 非户籍地参保的退休选择: 若在上海参保但户籍不在上海,且退休前在上海缴费满10年,则可以选择在上海退休或户籍地退休。 选择退休地点时,应考虑两地的社工水平,社工水平较高的地区领取的养老金会更多。
3. 特殊情况: 若在退休前除了户籍地没有任何一个地区缴费满10年,则只能回户籍地办理退休。
综上所述,外地人在上海交社保15年后,确实可以领取退休金,但具体领取标准和地点需根据个人情况和政策规定来确定。
❸ 在上海交满15年社保的外地人能在上海领退休工资吗
法律分析:可以,退休金应该在上海领。外地户籍如需在上海办理退休手续,需要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其一,在上海缴纳社保累计满10年。其二,在上海和外地总共缴纳社保累计满15年。其三,到达退休年龄时社保关系在上海。若在沪首次参保时年龄男不满50周岁/女不满40周岁,那么在沪参保建立的是基本帐户。当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目前是男60周岁/女50周岁),若基本帐户仍在沪,且最后一个缴费累计满十年的地方也在沪,那么养老金申领地就在上海,可在上海申领养老金。当龄且累计缴费年限满十五年(含其他参保地转入本市的缴费年限及92年底前连续工龄,下同),那么申领并按上海标准被核定后,即可从次月起享受按月养老金(此与您其时户籍所在无关);当到龄且缴费年限不满十五年,可在沪申请延续缴费至年满十五年后再申领养老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❹ 上海社保要交满多少年才能领取养老金
缴满15年可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15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就是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年限要达到15年才符合养老待遇申领条件。
常见问答:
那么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缴费年限已经达到15年的人员,在职职工(含企业、民办非企业、个体工商户)与灵活就业人员是否还要继续缴费呢?
对于在职职工
《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不论职工养老保险是否已累计缴费满15年,只要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之前都应当参保缴费,由用人单位与职工共同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必须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这是法定的要求。
对于灵活就业人员
《社会保险法》明确了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也就是说,灵活就业人员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累计缴纳养老保险费满15年的,是否继续缴纳以个人意愿为主。
信息来源:
❺ 上海社保交15年能拿多少退休工资
在上海交15年养老保险,退休后可以拿多少钱呢?按照最新上海平均工资7132元/月来算,你需要缴纳的养老保险总额是:个人缴纳部分 :7132×8%×12×15=102700.8元单位缴纳部分 :7132×20%×12×15=256752元总计 :102700.8+256752=359452.8元看起来是一笔很大的数目呢!别着急,还要接着算!然而我们退休后每个月可以拿到的是基础养老金 =(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7132+7132)÷2×15×1%=1069.8元个人账户养老金 =个人账户储存额(个人缴纳总额)÷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102700.8÷101=1016.8元(注:65岁退休,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为101个月)所以每个月可以到手的是 :1069.8+1016.8=2086.6元
养老金领取条件
一、在职人员1、达到国家、本市规定的退休年龄;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从事管理和技术工作年满55周岁、直接从事生产服务工作年满50周岁(不包括事业单位在编的干部身份的女职工)。2、单位和本人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3、缴费年限(含1992年底前参加工作的连续工龄)累计满15年。
二、失业人员凡参加本市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并建立个人养老保险账户后停止缴费、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本市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累计缴费满15年符合国家和本市规定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下列人员,可在本市办理申领基本养老金手续:1、具有本市户籍的人员;2、在本市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含在本市就业期间按照国家规定可计算的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以上的出国(境)定居人员;3、根据国办发(2009)66号规定,待遇领取地确定在本市的外来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业主及其帮工、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从业人员1、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2、缴费年限(含“虚账实记”记账年限及视作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3、符合国家关于养老待遇领取地确定为本市条件的。
三、从事特殊工种人员
1、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
2、缴费年限(含1992年底前参加工作的连续工龄)累计满15年;
3、在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10年、在井下和高温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9年、在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8年;曾经从事过两个及以上特殊工种的人员,可将两个及以上特殊工种的实际工作年限相加,退休条件按从事特殊工种要求工作年限长的规定掌握。
四、因病完全丧劳人员
1、 因病或非因工负伤、经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2、 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3、 缴费年限(含1992年底前参加工作的连续工龄)累计满15年;4、符合本市规定的申领养老金条件。五、境外来沪工作人员 境外来沪工作人员参保后,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时,符合国家和本市规定缴费年限的,可以办理申领基本养老金手续,并按规定计发基本养老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第十九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