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农村两委干部退休标准
法律分析:农村两委干部退休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对于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原则上不再担任村干部,实行退职修养制度。两委干部在任主职以前任副职的,不连续任职为不符合退职标准,不予办理退休。
法律依据:《乡村干部退休实施办法》二、退休标准及条件,退休年龄男为60周岁,女为55周岁(含60、55周岁)。办理养老退休手续标准为:村党支部书记在村连续任职10年(含10年)以上;村主任在村连续任职15年(含15年)以上;村会计在村连续任职20年(含20年)以上,退休金按60元/月计算。村党支部书记在村连续任职15年(含15年)以上;村主任在村连续任职20年(含20年)以上;村会计在村连续任职25年(含25年)以上,退休金按80元/月计算。村党支部书记在村连续任职20年(含20年)以上;村主任在村连续任职25年(含25年)以上;村会计在村连续任职30年(含30年)以上,退休金按100元/月计算。办理退休手续后,到领退休金年龄,计算工龄年限,每年1元,计入每月退休金,每月退休金即为:工资+工龄。在任主职以前任副职的,每三年合一年主职,以此类推,中间不能有空职年,不连续任职为不符合退职标准,不予给办理退休。
㈡ 我想了解国家相关农村退休干部的补贴政策标准 感谢你~~~~(>_<)~~~~
一、农村干部符合退休条件,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年龄达到男满53周岁、女满48周岁,支持村两委工作,积极履行村民义务,可享受下列待遇:
(1)折算工龄达到10—12年的,月工资为现职村支部书记基础工资的50%;
(2)折算工龄达到13—15年的,月工资为现职村支部书记基础工资的60%。
(3)折算工龄达到16—20年的,月工资为现职村支部书记基础工资的70%;
(4)折算工龄达到21—25年的,月工资为现职村支部书记基础工资的80%;
(5)折算工龄达到26—30年的,月工资为现职村支部书记基础工资的90%;
(6)折算工龄达到30年以上的,月工资为现职村支部书记基础工资的100%;
二、补助标准
1、1966年5月前离职的老村干部(即县委[1988]67号文件确定对象),补贴标准从500元/月调整为650元/月;
2、1966年5月以后正常离职,累计任职满20年的村主职干部补助标准调整为650元/月,累计任职满15年不足20年的村主职干部补助标准调整为550元/月,累计任职满10年不足15年的村主职干部补助标准调整为450元/月,累计任职满5年不足10年的村主职干部补助标准调整为350元/月,累计任职5年以下的村主职干部月补助标准调整为按50元/年计算;
3、定编定岗的村副职干部按任职年限同档次的村主职干部补助标准的8折计算,农村主办会计(文书)、妇女主任按任职年限同档次的村主职干部补助标准的7折计算。
4、对镇党委[2012]86号文件涉及的其他人员在原标准上增加150元。
(2)农村两委干部退休年龄扩展阅读
(1)老干部离休后原标准工资(含保留工资)照发,非生产性的福利待遇不变。1937年7月6日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按其本人离休前标准工资,每年增发两个月的工资作为生活补贴;1937年7月7日到1942年12月31日参加革命工作的,按其本人离休前标准工资,每年增发一个半月的工资作为生活补贴;1943年1月1日到1945年9月2日参加革命工作的,按其本人离休前标准工资,每年增发一个月的工资作为生活补贴。
(2)在住房、医疗、用车等方面,适当给予优先照顾,可以参加由单位按有关规定组织的健康休养和参观工农业生产建设项目等活动。
(3)离休干部由于瘫痪等原因,生活长期不能自理的,可酌情发给一定数额的护理补助费。需购置病残工具而本人又有困难的,可酌情给予补助。
(4)离休干部除继续享受国家规定的探亲待遇外,还可报销一次探视父母、子女或回原籍的往返车船费。
(5)行政十四级、十八级干部及标准工资额高于行政十四级、十八级的非行政级干部,他们离休后,可以分别享受副司局级和副处级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