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档案丢了怎么办理退休手续
个人档案丢失办理退休手续需要劳动者前往当地劳动部门取得通知书存根,由劳动者携带好相关证件资料前往社保行政部门申请办理退休,劳动者按照工作人员的指示完成手续。
个人档案丢失怎么办理退休手续
个人档案丢失办理退休手续:劳动者的档案后丢失建议到当地劳动部门查找招工录取通知书存根,到原工作单位查找历年职工花名册来办理退休。持录取通知书、职工花名册、养老保险手册和保险卡,身份证等材料,劳动者可以去社保行政部门申请办理退休。
《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一、已到退休年龄工伤怎么算
已到退休年龄工伤的计算是按人身损害处理。退休人员不具有法定的劳动者资格,不可以申请认定工伤,但可以按人身损害依法申请赔偿。
《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第十三条,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被再次聘用时,用人单位应与其签订书面协议,明确聘用期内的工作内容、报酬、医疗、劳保待遇等权利和义务。
二、民法典退休金是否属于个人财产
民法典退休金不是属于个人财产。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公民的退休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可以双方书面约定属个人财产或部分属个人财产。夫妻共有财产的定义,指的是夫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这里的存续关系,指的是夫妻一方死亡在病故之前,或者离婚之前的这段时间。在此期间,除了约定的意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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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第十三条,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被再次聘用时,用人单位应与其签订书面协议,明确聘用期内的工作内容、报酬、医疗、劳保待遇等权利和义务。
2. 办理退休,到时候一定要有个人档案吗如个人档案遗失了怎么办
办理退休手续时,个人档案是必不可少的文件。档案中记录了你的工作经历,包括参加工作的具体年月,这些都是计算养老金的重要依据。若没有个人档案,那么退休手续将无法办理。
如果不幸遗失了个人档案,首先需要尽快联系原单位的人事部门,询问档案去向。如果原单位已经撤销或档案无法找回,可以尝试联系当地的档案管理部门,看是否能够通过其他途径获取相关信息。此外,还可以向当地社保机构咨询,看是否有可能通过其他证明文件来替代或补充。
在处理遗失档案的问题时,保持耐心和积极的态度非常重要。及时采取行动,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可以避免因档案问题而耽误退休手续的办理。即便最终无法恢复完整的档案,也要积极寻求替代方案,确保退休手续能够顺利进行。
在档案遗失的情况下,可以考虑通过其他途径获取相关信息。例如,查阅以前的工资单、考勤记录等,这些资料也能提供一些参考信息。此外,可以向曾经的同事或领导寻求帮助,他们可能保留了相关记录。在收集这些信息的同时,及时与社保机构沟通,说明情况,看是否有特殊政策或程序可以帮助解决档案遗失的问题。
总之,个人档案在退休手续办理过程中扮演着关键角色。如果不幸遗失了档案,不要过于焦虑,积极寻找解决办法,并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以确保退休手续能够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