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医保交了12年退休需补多少年
医保交了12年退休需补多少年,根据不同情况而定:
1、如果是女的满了50岁、男的满了55岁,社保缴了12年医保的,需一次性补缴满20年医保后,才能办理退休。
2、如果是女的满了45岁、男的满了50岁,社保缴了12年医保的,需一次性补缴满15年医保后,才能办理退休。
3、如果是女的满了40岁、男的满了45岁,社保缴了12年医保的,需一次性补缴满10年医保后,才能办理退休。
4、如果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的,可以找代理机构补缴。
办理医保的条件:
1、具备医保参保资格。医保参保资格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多种类型,不同类型的医保参保资格可能存在差异;
2、缴纳医保保险费。医保参保人需要按照规定缴纳医保保险费,缴费方式可以是自行缴费或单位代缴;
3、提供相关证件和资料。医保申请人需要提供身份证明和相关证件,如身份证、户口簿、社保卡等,并提供与医保相关的医疗费用清单、诊断证明等资料;
4、满足规定的医保报销标准。不同类型的医保参保资格对应的医保报销标准也不同,需要满足规定的医保报销标准才能享受医保服务。
综上所述,可以参加医保并按时缴纳医保费用,以便在就医时能够享受到医疗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Ⅱ 职工医保退休怎么办理
职工医保退休的办理方式如下:
1、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寸近照、档案、《企业职工退休审批表》、退休公示回执单、岗位报备材料、延期退休批准材料、户口簿原件、补缴表原件到市社保中心退管科办理退休审批手续;
2、城镇职工及流动就业人员应在养老保险退休当月到医保中心办理退休手续,需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养老金计算表或退休金存折、个人档案;
3、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缴费年限满25年以上者,退休后无需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可继续享受医保待遇;不足25年者,需补足缴费后方可享受待遇。
医保的基本知识:
1、医保的分类:我国的医疗保险主要分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2、医保的缴费原则:医疗保险的缴费通常由个人和单位共同承担,具体比例根据地方政策而定;
3、医保的使用范围:医保可以用于支付药品费、诊疗费、住院费等医疗费用;
4、医保的报销比例:不同类型的医疗费用,其报销比例和封顶线也有所不同;
5、医保的转移接续:职工在跨地区就业或退休时,医保关系可以进行转移和接续。
综上所述,职工医保退休的办理需遵循一定程序:首先到市社保中心提交相关证件和审批表材料,城镇职工及流动就业人员还需在退休当月携带必要文件到医保中心完成手续;同时,只有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缴费年限超过25年的人员才能免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享受医保待遇,不足者必须补缴后才有资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Ⅲ 办理退休手续后,医保手续何时办理呢
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
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它是一种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标是保证物质及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的稳定。
退休时,社保医保的办理流程:
1、根据退休年龄,到市社保中心退管科办理退休审批手续,需提供如下材料:
(1)申请退休的参保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张并签字、一寸近照一张(彩、黑均可);
(2)参保人员的档案(有“确认表”(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登记表”)须提供“确认表”);
(3)参保人员“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4)填写《企业职工退休审批表》;
(5)经公示后的职工退休公示回执单;
(6)从事管理岗位的女性参保人员应提供退休时前五年岗位报备材料;
(7)延期退休的应附延期退休批准材料;
(8)户口簿原件;
(9)有办理过补缴的要提供“补缴表”原件。
2、城镇职工(含自谋职业等流动就业人员)应于养老保险退休的当月到医保中心办理退休手续。
自谋职业等流动就业人员医保退休需携带: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养老金计算表(非当月退休的提供领取退休金存折)、个人档案。
城镇职工医保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时,缴费年限满25年(含视同缴费年限;其中2005年1月1日后解除劳动关系的自谋职业人员、从外统筹地区转入人员、非公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办理续保的自谋职业人员在市本级统筹区实际缴费年限须满10年)以上的,退休后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可继续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缴费年限不足25年的,应按本人退休时上年度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补足25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后方可按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