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国企退休年龄是多少岁
国企退休年龄如下:
1、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3、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由医院证明,并经过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4、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第四条
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干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都可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的;
(二)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三)因工致残,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国家关于工作人员退休,主要有哪些规定条件
1、社会养老保险缴费满15年以上。
2、退休年龄:
(1)普通工作人员,男60岁;女干部55岁;女工人50岁;
(2)省部级工作人员,65岁;
(3)国家级工作人员,70岁;
(4)女性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副处级以上干部,延迟至60岁;本人申请,仍然可以55岁退休;
(5)企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女性工作人员,按照女干部退休年龄执行。
2. 国企女职工退休新规定
法律分析:正常情况下:女干部55周岁,女工人50周岁。
法定退休年龄是指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批准,《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国发〔1978〕104号)文件所规定的退休年龄。对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1、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并且累计工龄满十年的;
2、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累计工龄满十年的,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
3、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累计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准予退休。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3. 公司法人女50岁可以退休吗
女性公司法人50岁可以退休。现行退休年龄是,男性60周岁,女干部55周岁,女工人50周岁。
公司法人可以50岁退休。关于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退休,有两种含义:领取退休工资与退出岗位。1,在国企或国资参股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如是公务员,男性六十岁退休,女性五十五岁退休。个别但因工作确实需要,身体又可以坚持,经过组织批准,也可以在一定时间内暂不离休退休。他们退休一般就不再担任法定代表人。2,如果是私企,法定代表人在社保领取退休工资男性六十岁、女性从五十岁(当然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需满15年,否则将延迟)。领取了社保的退休工资,并不一定从法定代表人的位置上退出
民营企业法人代表的退休年龄是多少岁?
1、民营企业法人代表,或称法定代表人,只一种身份,不是职业,不存在退休的问题。
2、法定代表人指依法律或法人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人。一般为公司企业的董事长或者正职行政负责人,也可以是经法律允许的,与公司经营相关的其他人。
3、民营企业法定代表人需要变更的,需要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由法人通过有关变更决定,并提供新的法人代表人选,到市场管理局办理变更手续。
综上所述是小编对公司法人女50岁可以退休吗做出的相关回答,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4. 国企退休年龄
法律分析: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并且累计工龄满十年的;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累计工龄满十年的,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累计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准予退休;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