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杭州养老保险,快到退休年龄而未交满15年,可不可以一次性补交(外地户口)如果外地户口不能一次性补交
杭州养老保险交未满15年可不可以一次性补交?
如果是外地户口的话应该是不可以补交的,只能在户口所在地进行补交。然后如果你是在杭州交养老保险,连续缴纳十年以上的话,可以在杭州办理退休手续。
现在的政策是可以延长缴纳五年。所以你可以在户口所在地再进行延长缴纳,直到达到法定的缴费年限。如果你在杭州办理退休手续,那么你可以把户口所在地的保险转入到杭州。现在办入转入手续也可以在网上进行操作,有一个社保的公共服务平台在那里注册登录,按照系统提示操作就可以了,也是非常方便的。把异地的社保都转入到退休地,这样可以累计计算缴费年限的。
目前的政策是: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所以尽可能的多缴纳长缴纳,把所有的异地的缴纳的社保都转入到退休所在地。这样可以累计计算缴费年限。而且尽可能的在社平工资高的地方办理退休手续,退休金多少跟社平工资有关系。社平工资越高到时候你的退休金也会越多的。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请您点赞,加关注,谢谢。
❷ 非杭州户口社保未满15年退休
申请一次性缴纳,如缴费人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可以在退休时申请一次性缴纳不足15年年限的养老保险费,按其申请一次性缴费时当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基数和费率确定。需同时满足的条件:
1、1998年7月1日(含该日)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含1998年6月30日前应参保未参保,1998年7月1日以后办理补缴)。
2、2013年6月30日前(含当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3、达法定退休年龄时养老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0年不满15年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社会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国家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社会保险事业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
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社会保险事业。
第七十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布参加社会保险情况以及社会保险基金的收入、支出、结余和收益情况。
第四十九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参照当地对在职职工死亡的规定,向其遗属发给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
个人死亡同时符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工伤保险丧葬补助金和失业保险丧葬补助金条件的,其遗属只能选择领取其中的一项。
❸ 杭州社保能补缴几个月
杭州社保可以补缴,但前提条件是需要满足补缴的要求:
1、3个月内可补缴
对于平时短期断缴社保的参保人来说,如若断缴的月数在三个月以内的,可允许补缴,且补缴后连续缴费年限不受影响;但超过3个月后则不允许补缴,连续缴费年限也会重新计算。
2、退休不足年份可补缴
如若参保人在退休时,累计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可一次性补足剩余的年限。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若退休时从未缴纳过社保的人群,通常不允许一次性补足15年的费用。
补缴方式:
1、个人补缴
如果是个人名义需要补缴社保,只需要携带身份证、社保卡,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群还需携带退休的相关手续清单等,到社保经办中心的柜台办理即可。
2、企业补缴
如果是职工补缴,需用人单位携带身份证、劳动合同、工资清单、公司公章、补缴申报表到社保经办中心办理。
杭州社保无法补缴的原因:
1、材料携带不齐全
不同的人群办理社保补缴需要携带的材料会有所不同,如果材料携带有误是无法成功办理补缴的,相关机构会退回材料,需要重新正确准备再次申请补缴。
2、不符合补缴要求
杭州社保有规定的补缴政策,如果参保人的情况不符合补缴的要求,是无法办理补缴的。
3、超过了补缴办理的时限
社保补缴每月有固定的日期办理,如若申请补缴办理的时候,不处于杭州社保的补缴办理期内则无法补缴,需要次月再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