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2018退休养老金新政策
2018年企事业单位 退休 人员 养老金 、城乡基誉袭居民养老金虚兆上调通知均已下发。搏兄退休人员养老金上调幅度为5%,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上调17元。 《关于建立企业职工基本 养老保险 基金中央调剂制度的通知》明确,中央调剂基金由各省份养老保险基金上解的资金构成,按照各省份职工平均 工资 的90%和在职应参保人数作为计算上解额的基数,上解比例从3%起步,逐步提高。中央调剂基金实行以收定支,当年筹集的资金按照人均定额拨付的办法全部拨付地方。
❷ 2018退休金上调新政策
在我过随着老龄化的增加,养老金一直就是一个大家比较关心的话题,因为老年后没有太多产生经济价值的,为了保障退休后的经济生活,养老金就起到一定的作用。全国各地退休金上调政策根据近日,人社部与财政部联合印发的《企业年金办法》2月1日起正式施行。办法规定,企业年金所需费用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基金实行完全积累,为每个参加企业年金的职工建立个人账户。根据办法,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主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企业缴费每年不超过本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8%,企业和职工个人缴费合计不超过本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12%,具体所需费用由企业和职工一方协商确定。办法明确,企业缴费应当按照企业年金方案确定的比例和办法计入职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职工个人缴费计入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企业当期缴费计入职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的最高额不得超过平均额的5倍。此外,办法规定,职工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时,可以从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企业年金,也可以将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全部或者部分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依据保险合同领取待遇并享受相应的继承权。辽宁省方式一:定额调整企业符合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的新中国成立前参加工作的退休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90元1949年1月1日至9月30日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85元1949年10月1日至1953年12月31日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80元1954年1月1日后参加工作,2014年12月31日前退休(职)人员和“五七家属工”,每人每月增加78元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退休(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0元。机关事业单位符合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的新中国成立前参加工作的退休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90元其他退休(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78元。内蒙古(一)定额调整: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5元。养老金低于700元的,可先调整到700元后再按本项进行调整。(二)挂钩调整1、按养老金水平挂钩调整。退休人员按照本人2015年12月基本养老金的2、5%增加基本养老金(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以纳入养老保险基金支付项目为准)。2、按缴费年限挂钩调整。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增加1、5元(缴费年限包括按规定实行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制度以前的连续工龄,不满1年的按1年调整),调整不足22、5元的,按22、5元进行调整。福建省(一)定额调整部分:企业退休人员按省级统筹范围内2015年12月人均养老金水平的1、66%调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按各统筹区范围内2015年12月人均养老金水平的1、5%调整。(二)挂钩调整部分:1、与退休人员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部分,企业退休人员按本人2015年12月发放基本养老金标准的4%调整增加;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按本人2015年12月基本养老金标准的4%调整增加。2、与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挂钩部分,月增加标准按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发给1元。缴费年限累计后剩余月数为6个月以内的,按半年计算;7个月以上、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四川省(一)定额调整办法。每人月基本养老金增加40元。(二)挂钩调整办法。1、企业退休人员:一是以本人2015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3、5%;二是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对超过的年限每满1年增加3元。2、机关事业单位2014年10月1日及以后退休的人员:按照企业退休人员挂钩调整办法调整。3、机关事业单位2014年9月30日及以前退休的人员:以本人2015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5、0%安徽省(一)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65元。(二)挂钩调整:1、企业退休人员按本人缴费年限和本人2015年12月份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增加: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工龄;缴费年限尾数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另每人每月增加本人基本养老金水平的1%(见角进元)。2、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按本人2015年12月份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增加:每人每月增加本人基本养老金水平的3、5%。江苏省固定额部分企业退休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统一标准,每人每月增加45元。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部分企业退休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也采取统一标准,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2、4元,不足36元的按36元发给。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部分,企业退休人员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挂钩办法略有不同。企业退休人员统一按本人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的2、3%挂钩,这与往年的做法一致;考虑到过去机关事业单位调整基本退休费全省同职务职级的退休人员都是一个标准,为了与原有做法保持适当衔接,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与本人调整前的月基本养老金挂钩比例为1、8%,还有一部分与全省同类人员人均基本养老金挂钩。广西(一)定额调整: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70元。(二)挂钩调整:1、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以上的退休人员,从缴费年限满15年起计算,每增加1年缴费年限(按累计缴费月数换算为年,保留1位小数点,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数据库记载数据为准),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6元。2、符合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按其本人2015年12月基本养老金水平(不含按桂人社发〔2017〕1号文件规定加发的退休补助)的4、1%增加基本养老金。新疆(一)定额调整:符合2017年基本养老金调整范围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20元。(二)挂钩调整:1、按缴费年限调整。符合2017年基本养老金调整范围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先增加45元。对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超过15年的,从第16年起,每满1年增发3元(缴费年限按整年计算,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2、按基本养老金水平进行调整。按本人2015年12月份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每月增加3、5%(四舍五入到元)。
《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规定 1、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并且累计工龄满十年的;2、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累计工龄满十年的,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
❸ 辽宁2018年上调退休养老金是多少
根据辽人社(2018)78号文件精神:
(一)定额调整
1.符合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的建国前参加工作的退休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65元。
2.1949年1月1日至9月30日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60元。
3.1949年10月1日至1953年12月31日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5元。
4.1954年1月1日后参加工作、2016年12月31日前退休(职)人员和“五七家属工",每人每月增加50元。
5.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退休(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0元。
(二)挂钩调整
1.退休(职)人员符合国家、省规定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年限,下同)每满1年(不足1年按1年计算,下同),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1元。其中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部分,每满1年,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1元。
2.退休(职)人员、五七家属工按照本人2017年12月领取的统筹内月基本养老金为基数,按0.8%的比例增加基本养老金。
拓展资料:
人社部发〔2018〕1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经国务院批准,从2018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以下简称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2017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
二、调整水平。总体调整水平按照2017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左右确定。
三、调整办法。此次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继续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实现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办法基本统一。定额调整要体现公平原则;挂钩调整要体现“长缴多得”、“多缴多得”的激励机制,可与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或工作年限)、基本养老金水平等因素挂钩;对高龄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可适当提高调整水平,继续确保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不低于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水平。要兼顾公平与激励,合理确定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三部分比重。
四、资金来源。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对中西部地区、老工业基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在京中央国家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中央财政予以适当补助。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调整所需资金由原渠道解决。
五、组织实施。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是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的重要措施,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广大退休人员的亲切关怀。各地区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加强宣传解读,正确引导舆论,确保各项工作平稳进行。要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于2018年5月31日前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审批。各地区要严格按照两部批准的实施方案执行,把各项调整政策落实到位,不得自行提高调整水平、突破调整政策。要切实采取措施加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管理,提前做好资金安排,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不得发生新的拖欠。对自行提高调整水平、突破调整政策的地区,将予以批评问责,并相应扣减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在京中央国家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调整方案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制定并组织实施。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2018年3月5日
辽宁人社厅 关于2018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❹ 2018年退休新方案将采用控高提低的原则
2018年退休新方案将采用控高提低的原则,并向特殊人群倾斜。
具体方案如下:
1、养老金8000元以上的暂停调整。
2、6000元以上的,只增加工龄工资,按工龄每年5元计算调整。
3、6000元以下的,争取五年达到6000元。计算方法:以(6000元-2017年底前退休金)除以5=应调整的工资。另外再加第二条的工龄工资。应该说退休金越低的提的越多。
4、向年龄偏大的老人倾斜。年龄在2017年底超过80岁的,可以直接调整到6000元。再按第二条增加工龄工资。超过78岁可以延长一年。
例如:张某某人2017年是77周岁,2017年底的退休金是3800元,工作年限36年。按照公式计算:6000-(6000-3800)÷5×2=5120元。再加工龄工资36×5=180元李某人的调整后的退休金应为5300元。
(5)向支边、下乡的知青倾斜。支边、下乡时间在八年以上的,可直接调整到6000元。六年以上延长一年,四年以上延长两年,二年以上延长三年,二年以下延长四年。计算公式按第四项计算。再加工龄工资。合并后即为退休金的总额。
如王某人曾下乡四年,工作年限为40年。2017年的退休金3200元.
根据第三条的计算方法(6000-3200)÷5=560元;下乡四年以上延长二年即6000-560×2=
4880
再加缴费年限5×40=200张某人这次应调整到退休金为5080元。
法定退休年龄
法定退休年龄是指1978年5月2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原则批准,现在仍然有效的《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文件所规定的退休年龄。2012年7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何平提出,我国应逐步延龄退休,建议到2045年不论男女,退休年龄均为65岁。现行退休年龄是为,男性60周岁,女性55周岁。
2015年10月14日,人社部部长尹蔚民介绍了“十二五”以来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成就,称我国是目前世界上退休年龄最早的国家,平均退休年龄不到55岁。经中央批准后,人社部将向社会公开延迟退休改革方案,通过小步慢走,每年推迟几个月,逐步推迟到合理的退休年龄。
❺ 2018离休工资调整方案
2018年离休人员涨工资方案事业单位退休金调整方案:退休人员涨工资细节退休人员按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下同)调整基本养老金。缴费年限满10年及其以上的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3.5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退休人员(不含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5元;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2.5元。最新退休工资的规定按本通知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前,低于统筹范围内平均基本养老金水平2513元/月的退休人员(不包括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军队转业干部、原工商业者),在按缴费年限调整养老金的基础上,再按下述办法调整基本养老金:缴费年限满30年及其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45元;缴费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缴费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的,每人每月增加35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不含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5元。上述人员调整后的基本养老金不超过2773元/月。在按本通知第二、三条规定增加基本养老金的基础上,退休人员再按下列绝对额调整基本养老金:按本通知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前,月养老金低于2513元的,每人每月再增加90元;月养老金在2513元及其以上,低于3500元的,每人每月再增加70元;月养老金在3500元及其以上,低于4500元的,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养老金在4500元及其以上的,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经国家或本市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并在退休前被单位聘用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按相应管理权限批准的高级政工师及劳动部门批准的高级技师,在按本通知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再增加120元;退休前享受教授级同等待遇的高级工程师,经国家或本市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为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每人每月再增加220元。上述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后,低于2773元/月的,补足到2773元/月(不含退职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人发〔2002〕82号文件精神,切实解决部分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问题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3〕29号)精神,退休的军队转业干部按本通知第二条、第四条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后,低于2773元/月的,补足到2773元/月。相关的社会福利一、住房。离休干部的住房标准享受同级在职干部的待遇,在分配住房时,应当给予优先照顾。跨省安置的离休干部的建房问题,接受安置地区应积极予以落实。建房费用应按规定的建筑面积和接受安置地区制定的每平方米造价标准合理计价,不得超过当地规定多要建房费。二、参观。离休干部参观工农业建设的活动,应就地、就近安排,注意勤俭节约。跨省参观应适当控制,一律经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或中央、国家机关部委批准,由省级老干部工作部门统一组织,并事先征得所去地方的省级老干部工作部门同意,否则不要前往。跨省参观,每年一般只限于组织一批,人数不宜过多,参观时间不宜过长。地、县级单位一律不得组织跨省参观。参观活动的经费开支一律按规定报销。凡个人自行外出的,费用自理。三、医疗。在离休干部看病难、住院难的地方和部门,要认真采取措施加以解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离休干部应在当地就医;当地医治不了而必须转外地诊治的,要按照卫生部门的规定办理医疗手续。不能违反规定多带陪护人员。病愈后应及时出院,不能以治病为名进行旅游或长期在大中城市宾馆、招待所留住。四、用车。离休干部的配车、用车,要按现行的有关规定执行。原配有专车的干部,离休后待遇不变,如本人自愿,可将专车组成为老干部服务的车队,统一调度。高级干部原未配专车的,离休后不再固定专车,但要保证用车。
❻ 大连2018年退休工资如何涨:政策调整和影响因素
大连2018年退休工资的政策调整和影响因素如下:
政策调整: 依据政策文件:大连市根据《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连市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对退休工资进行调整。该政策明确了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包括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支付水平受到国家政策和市政府相关规定的共同制约。 涨幅限制与主观能动性:大连市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涨幅既受到国家政策的限制,也受到大连市政府主观能动性的影响。
影响因素: 物价水平:大连市实行“三率同步调整机制”,即根据物价水平、职工平均工资变动和社会平均工资水平变动情况,同步调整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支付水平。因此,2018年大连市的物价水平上涨会导致退休工资相应上涨。 市民生活水平的变化:退休工资的调整还需充分考虑市民生活水平的变化。若市民生活水平提高,而退休工资涨幅未跟上,可能会对大连市经济造成负面影响。 大连市政府财政状况:退休工资的涨幅还受到大连市政府财政状况的限制。财政状况不佳时,市政府可能会减少对退休工资的调整,长期财政困难可能导致退休工资长期调整不足。
❼ 辽宁退休金细则
法律分析:(一)定额调整
1.符合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的建国前参加工作的退休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70元。
2.1949年1月1日至9月30日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65元。
3.1949年10月1日至1953年12月31日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60元。
4.1954年1月1日后参加工作、2018年12月31日前退休(职)人员和“五七家属工”,每人每月增加55元。
5.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退休(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5元。
(二)挂钩调整
1.退休(职)人员符合国家、省规定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等折算年限,下同)每满1年(不足1年按1年计算,下同),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1元。其中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部分,每满1年,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1元。
2.退休(职)人员、五七家属工按照本人2019年12月领取的统筹内月基本养老金为基数,按0.8%的比例增加基本养老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