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劳改刑满后缴费7年退休年龄已满怎么办退休手续
这个要看你累计年限是否满15年,满了才能办理退休,不满的话只能退保费。或者咨询当地社保中心是否还可以一次性补缴或者延迟退休。
Ⅱ 劳改释放后已到退休年龄,可否申请社保
如果劳动者到法定退抄休年龄但不想退休,可以继续缴纳社保。
国务院《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
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仍在用人单位工作,用人单位是否有继续为劳动者缴纳社保的法定义务的问题,其实质就是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仍在用人单位工作的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的问题。
应当分两种情形考虑:
一、劳动者符合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条件或已经领取退休金的
此种情形下,按照现行法律规定,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已经不再是劳动关系,而是自动转化为劳务关系,用人单位已经没有义务再继续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了。
二、劳动者不符合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未领取退休金的
此种情形下,按照现行法律规定推定,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仍是劳动关系,理论上用人单位仍有继续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法定义务。但是,实际上,根据现行社保政策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用人单位是无法继续为劳动者缴纳社保的,从而单位也就没有这个义务了。
Ⅲ 服刑人员刑满释放后退休时工龄如何计算
如果服刑期间被剥夺了政治权利的话,那么剥夺政治期间是不计算工龄的。
刑满就业人员的工龄计算问题,经与有关部门研究,在国家没有新规定之前,可暂按以下意见处理:
1、劳改犯人刑满在劳改单位就业的,被批准转为固定职工的,其恢复政治权利后在该单位就业的时间可以计算为连续工龄。
2、未转为固定职工被清理或遣送回原籍以后参加了工作的,其在劳改单位就业期间不计算连续工龄。
3、劳教人员期满在劳教单位就业的,其工龄计算也按上述意见办理。
4、但原是固定职工的劳教人员,未被开除公职的,其劳教以前的工作时间,可以计算连续工龄。
【《国家劳动总局保险福利局关于刑满就业人员工龄计算问题的复函》劳险便字(1980)82号】
(3)劳改人员社保退休怎么办扩展阅读
工作人员受处分后的工作年限计算:
1、关于被错误处理人员工龄计算问题。根据原劳动部办公厅1965年2月《关于处理安置工作和精简遗留问题若干政策界限》等一系列文件规定,原开除、除名、劳动教养或劳动改造,经过甄别原处理确属不当已平反的,重新安置工作后,其错被处分期间,应该计算为工作年限。原国家劳动总局保险福利局[80]劳险便78号文件规定,对错开除公职人员作了类似规定。
2、关于工作人员受过开除处分或者刑事处分的工作年限计算问题。根据原内务部[59]内人事福字第740号函第一条规定,工作人员受过开除处分或者刑事处分的应当从重新参加工作之日起计算工作年限。
如果情节较轻,经过任免机关批准的,受处分以前的工作时间,和重新参加工作后的工作时间,可以合并计算为工作年限。但受开除处分或者刑事处分的反革命分子和其他坏分子,他们的工作年限,应从重新参加工作之日起计算。
3、工作人员受过缓刑处分后的工作年限计算问题。根据一九七八年六月六日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劳动总局《关于判处有期徒刑仍留原单位工作的被告人在缓刑期间是否计算工龄问题的批复》([78]法办研字第11号、[78]劳薪字20号)规定,人民群众中犯普通刑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缓刑,没有剥夺政治权利,仍在原工作单位留用叙职的,在缓刑期间,可以计算工龄。
4、工作人员受过劳动教养处分(没有开除公职)或者监督劳动处分的人员工龄计算问题。根据[59]内人事福字第740号函第二条规定,劳动教养和监督劳动期间一般不计算工作年限。他们受处分以前的工作时间,可以计算为工作年限。
受过劳动教养处分并开除公职又重新参加工作的,他们的工作年限计算,可按可按本复文(一条)的精神办理。
5、工作人员受过开除留用察看处分的工作年限计算问题。根据原内务部[62]内人工字第82号函规定的精神,工作人员受开除留用察看处分以后,正式分配了工作,评定了工资级别的,留用察看期间,可以计算工作年限。
受处分人员的工龄计算,省正在研究起草新文件,待新文件下发后,按新规定执行。
不计情况:
职工在下列情况从事工作的时间,不作工龄计算:
凡判刑被剥夺政治权利者,其剥夺政治权利期间;不计算工龄。
Ⅳ 劳改人员社保退休怎么办
按国家劳动总局保险福利局关于刑满就业人员工龄计算问题的复函(劳险便字[1980]82号)规定,劳改之前的工龄不再计算,从重新就业之日起算。
不过,现在工龄已经没有多大实际意义,计算社会保险待遇都是按缴费标准和缴费年限,刑满就业人员缴费年限前后是可以合并计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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