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工勤编人员怎样退休
工勤编人员退休的条件如下:
1. 国家规定企业职工退休年龄,男性为60周岁;女工人为50周岁,女干部为55周岁。
2. 从事有害健康工作的职工,男性为55周岁,女性为45周岁。
3.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男性为50周岁,女性为45周岁。
4. 机关事业单位工勤岗人员,男性为60周岁,女性为50周岁。
工勤编人员退休的政策法规:
1、退休年龄规定:根据国家规定,男性一般在60岁,女性一般在50岁或55岁退休;
2、工作年限要求:通常需要满足一定的工作年限,如30年;
3、退休手续流程:包括提交退休申请、单位审核、人事部门审批等;
4、退休待遇计算:退休金的计算通常与工作年限、工资基数等因素有关;
5、社会保险缴纳情况:退休前需要缴纳一定年限的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等。
综上所述,工勤编人员退休条件包括:一般企业职工男性60岁、女工人50岁、女干部55岁退休;从事有害健康工作的职工男性55岁、女性45岁退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男性50岁、女性45岁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工勤岗人员男性60岁、女性50岁退休。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一) 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二) 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三) 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四) 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㈡ 工勤编制女职工的退休年龄是多少
根据1978年6月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安置老弱专病属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规定,下列几种情况可以办理退休:
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的,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
因工致残,经医院证明(工人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㈢ 工勤编制退休年龄
工勤编制退休年龄通常是按照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来执行的,即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0周岁。不过,这一规定可能会因地区、单位政策以及个人情况的不同而有所调整。
工勤编制人员,作为机关事业单位中的一类工作人员,其退休年龄的设定与国家的劳动政策和社会保障制度紧密相连。这一规定的目的在于确保劳动力的合理更替,同时保障老年劳动者的权益。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口老龄化的趋势,退休年龄的设定也成为了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
在实际操作中,工勤编制人员的退休年龄可能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例如,一些特殊工种可能因为工作性质的原因需要提前退休,以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此外,个人的工作年限、工作表现以及单位的实际需要等,也可能成为调整退休年龄的考虑因素。在某些情况下,单位可能会出台相关政策,鼓励员工延迟退休,以缓解劳动力短缺的问题。
总的来说,工勤编制退休年龄是一个既受国家法规约束又具有一定灵活性的问题。它不仅关系到个人的职业生涯规划和老年生活安排,也影响到单位的人力资源管理和社会的劳动力供给。因此,在实际操作中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以确保退休年龄设定的合理性和公平性。同时,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发展,我们也需要对退休年龄政策进行不断的审视和调整,以适应时代的变化和社会的需求。
㈣ 机关工勤人员退休新规定
男职工:60周岁女职工:干部55周岁、工勤人员50周岁女高级工属于女工勤人员应50周岁退休根据1978年6月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
具体退休规定:
1、机关工勤人员退休年龄最新规定是男性60周岁,女干部55周岁,女工人50周岁。对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2、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并且累计工龄满十年的;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累计工龄满十年的,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累计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准予退休。
3、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女职工年满45周岁,缴费年限满15年。地厅级及以上级别女干部退休时间以任免机关批准时间为准。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中的正、副县处级及相应职务层次的女干部,事业单位中聘任在管理岗位的相当于正、副县处级的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年满60周岁退休。如本人申请,经组织同意,可以在年满55周岁时自愿退休。其他女干部年满55周岁退休。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㈤ 机关工勤人员退休新规定
行政事业单位工勤人员退休年龄是:男职工:60周岁女职工:干部55周岁、工勤人员50周岁女高级工属于女工勤人员应50周岁退休。下列几种情况可以办理退休:(1)男性干部、工人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的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3)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的,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九十三条 公务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人自愿提出申请,经任免机关批准,可以提前退休:
(一)工作年限满三十年的;
(二)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不足五年,且工作年限满二十年的;
(三)符合国家规定的可以提前退休的其他情形的。
第九十四条 公务员退休后,享受国家规定的养老金和其他待遇,国家为其生活和健康提供必要的服务和帮助,鼓励发挥个人专长,参与社会发展。
㈥ 机关工勤人员退休年龄最新规定
公职人员退休年龄最新规定是:
1、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
2、中国法定退休年龄,从事井下、高温、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退休年龄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
3、国家退休年龄政策,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根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机关事业单位工勤岗人员退休的年龄规定是:男性职工满60周岁,女性职工满50周岁。就现行政策来讲,无论是男性或是女性,都没有55岁退休的,男性满55岁离正式退休还差5年,女性满55岁已经超过了正式退休年龄5岁。当然,已经明确的延迟退休政策,机关事业单位的女性工勤职工退休年龄将延长5年,即满55周岁退休。
也有男同志满55岁办理了退休手续,有的女同志满45岁也办理了退休手续,有的男同志甚至50岁即办理退休手续。当然,这种情况既有可能是特殊情况。比如,按照国家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
①从事井下(煤矿)、高空(高架桥)、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核辐射等工作),累计工龄满十年的,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可以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
②只要个人工龄连续满十年以上,经县级以上三甲医院证明,并经指定的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已经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男性职工满50周岁,女性职工满45周岁,都可以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 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 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 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 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㈦ 机关工勤人员退休年龄最新规定
正常退休条件:工人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
2、提前退休的条件
(1)男年满50 周岁,女年满45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10年,经县以上医疗(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四级及其以上伤残);
(2)因工致残,经县以上医疗(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四级及其以上伤残)。
(3)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