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请教06年工资套改计算工龄的问题
根据国人部发[2006]58、59号文件精神,
套改年限,是指工作年限与不计算工龄的在校学习时间合并计算的年限,其中须扣除1993年以来除见习期外年度考核不计考核等次或不合格的年限。不计算工龄的在校学习时间,是指在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大专以上院校未计算为工龄的学习时间(只适用于这次分配制度改革,不涉及工龄计算问题)。在校学习的时间以国家规定的学制为依据,如短于国家学制规定,按实际学习年限计算;如长于国家学制规定,按国家规定学制计算。
所以说你参加工作前的大学3年在2006年工资套改时只是算套改年限,并不是算工龄,
而退休时按国人部发[2006]60号文件规定,
1、公务员退休后的退休费按本人退休前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之和的一定比例计发。其中,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80%计发。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后的退休费按本人退休前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的一定比例计发。其中,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80%计发。
3、机关技术工人、普通工人退休后的退休费分别按本人退休前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工资之和、岗位工资的一定比例计发。其中,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80%计发。
这里说的工作年限是指实际参加工作的时间,比如1980年9月正式参加工作,到2008年9月退休,工作年限为28年。
2. 事业单位当年退休职工是否可以享受本年度第十三月工资有什么依据吗
事业单位当年退休职工是可以享受本年度第十三月工资的。
一、根据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58号)文件精神,公务员实行年终一次性奖金制度,即“对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的工作人员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在考核结果确定后兑现,奖金标准为本人当年 12 月份的基本工资。年度考核为基本称职、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不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 都退休了,也不参加考核,没有考核结果,自然不会有第13个月工资,这是政策规定。
二、以上说的是公务员,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办法》(国人部发(2006)59号)精神,严格意义上来说,事业单位从2006年工资套改后,就没有了第13个月工资这一说(2006年前事业单位人员和公务员一样都有),但在执行过程中,很多地方还在发,所以大多数地方的工作人员这几年一直在领第13个月工资(你提问的地区就在发)。
在办理退休手续过程中,如果没有及时办理退休手续或者说在2013年1月份发工资时(办理退休手续需要本人所在单位—所在单位的主管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编制部门—组织人事部门—财政部门—主管单位—所在单位,这样转一圈才能完成,如果工资是由财政部门统一发放,那么可以省去后两步),最终的工资发放部门没有接到变更工资的通知,那工资发放部门不知道此人已退休,就按在职人员对待,再发一次第13个月工资。如果在2013年1月发工资以前,已经领了退休工资,那么以上的话,就是政策解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