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2021陕西企退工人涨工资方案
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方案,主要针对的就是2020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了退休手续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符合条件的,每人每月可统一增加56元,而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无法享受这一福利。
第二,养老金水平高的退休人员
多缴多得是养老金发放原则,前期缴费越多,退休后的养老金待遇就越高,这在养老金挂钩调整方案中将占据很大优势,陕西省2021年的调整方案,就是以去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1%的。只有你的养老金待遇越高,每年上涨的钱才会越多,所以我建议在职员工工作期间,一定要尽可能地提高自己的缴费金额,这样退休后才能获得更好的养老待遇。
第三,缴费年限长的退休人员
我国养老金还遵循长缴多得的原则,缴费年限越长,到手的养老金就越多,每年的养老金调整方案也遵循这一机制,不同于今年上海市的单挂钩调整,陕西省除了与养老金水平挂钩外,仍旧与工龄挂钩,对缴费时间长的退休人员有一定奖励,对于缴费年限在15年及以内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将增加25元,超过15年的部分,缴费每满1年,每人每月可增加2元,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所以只要你的缴费年限越长,最终涨的钱就越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② 陕西省今年给退休职工涨工资吗
从3月21日起,陕西省调整提高164.6万名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并从今年1月1日起执行。按上年度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10%的涨幅,陕西省今年的调整标准为月人均186元
一是普遍进行调整,按缴费和视同缴费年限长短进行调整,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3元。按缴费和视同缴费年限调整后,再按年龄段适当调整倾斜,即:80岁以上每人每月增加150元;80岁至75岁每人每月增加130元;75岁至70岁每人每月增加110元;70岁以下每人每月增加80元。
二是按政策向部分群体进行倾斜。普遍调整后,对以下退休人员再给予政策倾斜:1、对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高级政工师和高级技师,每人每月增加260元,其中,享受教授级待遇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及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2、对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3、对按规定核准的原工商业者,每人每月增加30元。4、本次调整后,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低于所在市(原行业统筹企业退休军转干部低于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后平均水平的,予以补足。同时符合上述两款以上的,累加执行。
③ 陕西省离退休人员涨工资方案
国家人社部与财政部日前发出《关于2016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总体调整水平为2015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6.5%左右,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办法。
挂钩调整体现为“多工作、多缴费、多得养老金”的激励机制,与缴费年限、基本养老金水平等因素挂钩,并适当对高龄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企业退休人员等群体倾斜予以照顾。
最近以来,陕西省政府正在按照这个通知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抓紧制定实施细则,预计调整提高退休人员养老金还需要等待一段时间,但都是从2016年1月开始补发的。
④ 陕西省退休人员涨工资细则
法律分析:因为2020年的新标准还没有出台,所以仍按照2018年标准执行,一、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8元。二、退休人员15年及以内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下同)部分,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超过15年的缴费年限部分,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3元。三、以退休人员本人2017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不含职业年金)为基数增加1%。四、退休人员中,1937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1938年1月1日至1942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1943年1月1日至1947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10元。五、本次调整后,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低于所在市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在省级参保的原行业统筹企业按全省),予以补足。六、对2014年10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到达退休年龄并办理了退休手续、基本养老金尚未核发到位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暂按预发待遇调整。七、本次调整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⑤ 想知道一下陕西今年的退休工人涨工资情况,分几等 几年划一线涨多少
各人不一样:例如你国企退休,40年缴费年限,高级工程师,52年工作。2002年退休; 则:高级工程师:60元+53年前工作:60元+现退休金高于1200元:50元=170元; 缴费(含视同缴费)年限:40年*2元=80元; 那么你这次共加退休金:230元。 2、若你工龄30年,不具备其他条件,现退休金1000元,则:60元+2元*30年=120元。 我省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人均月增120余元 1月31日前把调整增加的养老金发放到位 昨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正式发布了今年的养老金调整标准,厅长鬲向前要求全省各养老保险系统全力组织实施,确保1月31日前把调整增加的养老金发放到位,让130余万退休人员能按时领取。 调整标准 人均120元左右 自2005年起,我省依据国家政策,到今年已连续6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养老金水平也由平均604元提高到现在1000多元。 根据国家政策,今年养老金的调整水平为2009年企业退休人员月平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10%左右,并要对具有高级职称的企业退休科技人员、1953年底前参加工作的人员、原工商业者等退休早、基本养老金偏低的人员进行适当倾斜;对艰苦边远地区的企业退休人员适当提高其调整水平。按此规定,2010年我省月人均调整水平应为120元左右。 根据今年的调整办法,调整后,如果退休人员月基本养老金不足600元的,补足到600元;退职人员月退职生活费不足500元的,补足到500元。企业退休军转干部2010年调整基本养老金后,其基本养老金水平低于所在市(原行业统筹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按全省)这次调整后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予以补足。 有所倾斜 特殊人员 二、在执行第一条的基础上,将再作以下调整:(一)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按相应管理权限批准的高级政工师和原劳动保障部门批准的高级技师,每人每月增加60元,其中,退休前享受教授级待遇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及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10元。(二)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60元。(三)按规定核准的原工商业者,每人每月增加60元。(四)对1969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并于2003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本次调整前基本养老金水平在900(含900)元以下的,每人每月增加70元;基本养老金水平在900元至1000(含1000)元的,每人每月增加65元,增加后不足970元的,补足到970元;基本养老金水平在1000元至1100(含1100)元的,每人每月增加60元,增加后不足1065元的,补足到1065元;基本养老金水平在1100元至1200(含1200)元的,每人每月增加55元,增加后不足1160元的,补足到1160元;基本养老金在1200元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50元,增加后不足1255元的,补足到1255元。同时符合上述两款及以上的,则需要累加执行。 这样调整 退职人员 2009年12月31日前按照国发〔1978〕104号和陕劳社发〔2002〕77号文件规定办理了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退职生活费的企业退职人员,按第一条和第二条第(一)、(二)、(三)款规定的办法调整退职生活费,调整后,再对1969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并于2003年12月31日前退职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0元。 如何调整 退休人员一、2009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按以下办法调整基本养老金:退休人员按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缴费年限满整年后有余数月的,再加1年)。★
⑥ 陕西省退休工人涨工资的情况
1月26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召开了“全省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视频会议”,厅长鬲向前就全力做好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工作,作了重要讲话。要求全省养老保险系统全力组织实施,确保于1月31日前把调整增加的养老金发放到位,以实际行动为保障好广大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做出贡献。省人社厅养老保险处处长刘鹏程传达学习了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2010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通知》精神。省人社厅副厅长雷锋涛 ,副厅长、局长马新生到会部署工作。会议由省人社厅副厅长翟四虎主持。省相关厅局有关负责人在主会场参会,各市人社局、经办机构负责人在各市分会场参会。
国家规定2010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水平为2009年企业退休人员月平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10%左右,并要对具有高级职称的企业退休科技人员、1953年底前参加工作的人员、原工商业者等退休早、基本养老金偏低的人员进行适当倾斜;对艰苦边远地区的企业退休人员适当提高其调整水平。按此规定,2010年我省月人均调整水平应为120元左右。为做好这项工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在测算和制定方案时,力求从省情出发,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争取尽可能多地提高养老金水平,让广大企业退休人员更好地分享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经国家同意和省政府批准,我省按略高于10%的水平进行调整。
主要政策如下:
一、2009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按以下办法调整基本养老金:
(一)退休人员按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下同)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缴费年限满整年后有余数月的,再加1年)。
(二)1929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150元;1930年1月1日至1934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130元;1935年1月1日至1939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110元;194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80元。
以上两款依次执行。
二、在执行第一条的基础上,再作以下调整:
(一)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按相应管理权限批准的高级政工师和原劳动保障部门批准的高级技师,每人每月增加60元,其中,退休前享受教授级待遇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及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10元。
(二)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60元。
(三)按规定核准的原工商业者,每人每月增加60元。
(四)对1969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并于2003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本次调整前基本养老金水平在900(含900)元以下的,每人每月增加70元;基本养老金水平在900元至1000(含1000)元的,每人每月增加65元,增加后不足970元的,补足到970元;基本养老金水平在1000元至1100(含1100)元的,每人每月增加60元,增加后不足1065元的,补足到1065元;基本养老金水平在1100元至1200(含1200)元的,每人每月增加55元,增加后不足1160元的,补足到1160元;基本养老金在1200元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50元,增加后不足1255元的,补足到1255元。
同时符合上述两款以上的,累加执行。
三、企业退休军转干部2010年调整基本养老金后,其基本养老金水平低于所在市(原行业统筹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按全省)这次调整后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予以补足。
四、2009年12月31日前按照国发〔1978〕104号和陕劳社发〔2002〕77号文件规定办理了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退职生活费的企业退职人员,按第一条和第二条第(一)、(二)、(三)款规定的办法调整退职生活费,调整后,再对1969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并于2003年12月31日前退职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0元。
五、按以上办法调整后,退休人员月基本养老金不足600元的,补足到600元;退职人员月退职生活费不足500元的,补足到500元。
⑦ 陕西渭南 的退休职工涨工资的具体政策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陕西省财厅
关于二〇一三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陕人社发〔2013〕18号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杨凌示范区人事劳动局、财政局,省级各有关厅、局,中央驻陕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3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3号)等文件规定精神,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同意并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决定对2012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不含新中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本人原工资100%退休金待遇的老工人,下同)的基本养老金和按照国发〔1978〕104号、陕劳社发〔2002〕77号文件规定办理了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退职生活费的企业退职人员的退职生活费进行调整提高,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12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含退职人员,下同),按以下办法调整:
(一)1932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150元;1933年1月1日至1937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130元;1938年1月1日至1942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110元;194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80元。
(二)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下同)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3元(缴费年限按整年计算后,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
以上两款依次执行。
二、在执行第一条的基础上,再作以下调整:
(一)依据陕劳社函〔2006〕555号等文件规定由人社部门(原劳动保障部门)审核认定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高级政工师和高级技师,每人每月增加260元,其中,享受教授级待遇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及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
(二)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
(三)按规定核准的原工商业者,每人每月增加30元。
同时符合上述两款以上的,累加执行。
三、2013年调整后,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低于所在市(原行业统筹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按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后平均水平的,予以补足。
四、本次调整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由原渠道解决。
五、本通知从2013年1月1日起执行。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陕西省财政厅
2013年3月20日
⑧ 陕西省2024年养老金涨多少钱
陕西省2024年养老金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0元。
退休人员具体年限划分:
1、退休人员15年及以内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下同)部分,每人每月增加5元;超过15年的缴费年限部分,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2.5元。缴费在限按整年计算后,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
2、以退休人员本人2022年12月的基本养者全《再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不会职业年金》。为基数增加126%。增加金额计算到元,不足1的部分按1元增加。
3、退休人员中,1942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1943年1月1日至1947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1948年1月1日至1952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10元。
综上所述,陕西省2024年养老金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0元。每个地区的基础养老金都会存在一定的差异,基础养老金是当地部门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情况等实际情况制定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