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原来我在广州工作购买了15年社保,现在韶关市买,以后养老金如何计算
合并计算,但需要办理社保转移合并手续。
社保转移是指在对于参保人员跨统筹区域流动就业的,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这一过程。社保转移需要走三个流程,参保人只要申请即可,剩下的工作将由两地社保部门进行对接转移。
办理流程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5)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中间允许有空档,可补可不补。
Ⅱ 韶关户口,在广州买养老,保险9年,珠海6年,怎么享受退休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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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金的老人可以享受判处
近日,“今日说法”的版本收到韶关市,广东省县退休老人罗信。六年前,老罗到退休年龄,他处理的单位退休手续,从赋闲在家。没想到最后一天,2001年8月,他是罪犯,并写匿名信诽谤他人之嫌,罗被警方抓获。
被判缓刑诽谤
法院后来认定,旧法构成诽谤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期两年执行。罗不服,提出上诉,在上诉期间,罗家人对他的健康原因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老路宝出来。二零零一年十二月十二日,法院作出终审判决,维持原判。
罗每月的养老金分为两种,一种是由615元单位,另一种是由470元社保局。在仍被关押,罗发现社保局暂停他的退休金,养老金单位在这里不仅头发,甚至一些其他好处都没有。
罗找到社保局社保局说,你判刑,根据养老保险的规定,暂停,如果你能支付释放颁发的证书。罗去见单位进行谈判,但时间和两手空空。后来,旧法递交材料被感化社保局,社保局及时偿还七个月(2001年12月-2002年6月)养老保险的单位,该单位被送往填补罗。
罗患有糖尿病,社保局,除了药品,左侧发出的每月退休金。在过去的几年里,现在,养老金应给予一些单位仍然没有到位。
在信中,罗说,他对法律的无知,他很想知道法律将被处以监禁缓刑退休人员养老金其规定。养老金支付停牌期间
保管
记者采访了广东省廖哩泯律师律师事务所。廖哩玟律师说,在旧法被拘留,暂停养老金的基础,3月8日劳动和社会保障厅部,“关于正在重新判处函后与退休人员养老金问题”2001年发布的国家:
根据规定“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期间通缉犯罪嫌疑与否定罪拘留,暂停发放基本养老金,如果法院判无罪,被通缉或替代羁押”规范性文件,暂停在押人员基本养老金,而只是一个临时措施,无论是更换,完全取决于党本身是否构成犯罪。因此,罗社保局暂停养老金期间拘留,后来补发,这是有道理的。
判处缓刑
治疗仍可以享受老罗终于感化,他可以享受养老金呢?
廖律师认为,缓刑是不是一个点球,但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罪犯三年中,根据犯罪的测试期间悔改规定的情况。
此外,养老保险制度,其目的是保证员工丧失工作能力的基本生活的国家实施。
为了不影响宣告缓刑退休职工的生活,我们国家的法律规定,退休人员已经在试用期内申报并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可以继续享受原来的退休福利。换句话说,旧法可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Ⅲ 买了8年的广州市的社保,买了7年的韶关市社保,能够办理广州市退休吗
你现在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存在着一个问题,就是分成了两段,你在办理版退休之前,需要权将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进行转移。
假如你想在广州市办理退休,那么你就需要在韶关市的社保关系转移到广州市。将两段社会养老保险进行合并,然后才可以办理正常退休。
Ⅳ 本人户籍在广东韶关,在广州工作和缴纳养老保险,请问退休后是不是按户籍所在地韶关来领取退休金的
具体文件见:《广东省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接续暂行办法》
为实现参保人养老保险关系省内无障碍转移,促进劳动力合理流动,保障参保人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省的相关规定,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基本原则
(一)权利义务对应原则。参保人在各参保地按规定参保缴费,养老保险待遇根据本人缴费情况按规定计发。
(二)责任共担原则。各参保地要负责保管好参保人的参保缴费信息,分段计算应承担的养老待遇支付责任。
二、适用对象
(一)按照《广东省社会养老保险条例》的规定,在我省行政区域内的不同地区(地级以上市)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在本办法实施前尚未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参保人,适用本办法。
(二)参保人跨省(区、市)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三、养老保险关系转移
参保人在新就业地继续参保后,应当向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索取养老保险参保凭证,交由新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接续本人养老保险关系并存档。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发给参保人养老保险参保凭证。
四、账户转移
在参保人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的同时,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将其个人账户储存额、视同缴费账户储存额、地方养老金总额实账转入新参保地。
五、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申领与发放
参保人符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条件时,由最后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办理申领、审核手续并发放基本养老保险金、年度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和死亡待遇等。
六、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计算方法
参保人符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时,基本养老金按照参保人在省内不同参保地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和平均缴费水平,分段计算,按规定计发。基本养老金年度调整按照最后参保地的标准执行。
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参保人死亡的,其死亡待遇按照最后参保地的标准执行。
七、与原办法的衔接
对于在本办法实施前已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的参保人,接收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没有确认记录其应具有的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的,应为参保人核实、确认记录并建立视同缴费账户。
八、其他事项
(一)各级政府要加大资金投入,加快社会保险信息化建设,尽快实现养老保险参保凭证电子化。
(二)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应根据本办法,完善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统一制订参保凭证及相关表格等,指导各地切实做好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
(三)本办法从二○○九年一月一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