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青岛灵活就业女性退休新政策
72年女性退休新规定是:男职工到60周岁,女干部到55周岁,女职工到50周岁,连续工作或者工作的年限已满10年后就可以退休。如果是从事井下、高空、高温、重体力劳动等有害工种的劳动者,男性年满55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连续工作或者工作满10年的,也可以退休。
一、灵活就业人员主要由以下三部分构成:
1、自营劳动者:包括自我雇佣者(自谋职业)和以个人身份从事职业活动的自由职业者等。
2、家庭帮工:即那些帮助家庭成员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人员。
3、其他灵活就业人员。主要是指非全时工、季节工、劳务承包工、劳务派遣工、家庭小时工等一般劳动者。
二、灵活就业人员管理方式
1. 街道(乡镇)、社区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应加强对灵活就业人员的管理,协调有关方面为灵活就业人员解决具体困难,并对其工作进行经常性检查和指导。
2.灵活就业人员应服从社区劳动保障机构的管理,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在社区劳动保障机构的指导下从事灵活就业工作。
三、灵活就业人员申请社保
1. 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必须按规定进行就业登记、以个体身份参加社会保险,按规定缴费基数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2.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规定缴费基数是:基本养老按上一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00%作为缴费基数;基本医疗按上一年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
法律依据:
《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该退休。
B. 青岛市城镇个体业主及其从业人员和自由职业者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保证城镇个体业主及其从业人员和自由职业者年老时的基本生活,促进社会稳定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领取营业执照的城镇个体业主及其从业人员和经有关部门办理了从业手续的自由职业者,适用本办法。
以享受法定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不适用本办法。第三条青岛市及各区(市)劳动局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和有关监督管理工作;各级社会保险事业办公室负责经办养老保险的具体业务工作。
各级公安、工商行政、财政、税务、物价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做好本办法的实施。第四条个体业主应当持营业执照和从业人员名册,到经营场所所在街道劳动管理机关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自由职业者应当到户口所在地街道劳动管理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第五条个体业主、自由职业者从本人劳动收入中按青岛市上年度月社会平均工资的20%缴纳养老保险费。
个体业主雇佣的从业人员以青岛市上年度月社会平均工资的20%缴纳养老保险费,其中12%由个体业主缴纳,其余的8%从其工资收入中缴纳,由个体业主代扣代缴。
上述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不计征个人所得税。第六条养老保险费按季缴纳。个体业主及其从业人员和自由职业者应当于每季度第一个月的10日前,持社会保险登记卡到街道劳动管理机构缴纳养老保险费。街道劳动管理机构应当于当月15日前,将其收缴的有关费用上缴所在区(市)社会保险事业办公室。第七条社会保险事业办公室根据有关规定为个体业主及其从业人员和自由职业者建立养老保险个人帐户,核发从业人员养老保险手册,确定社会保障号码。
个体业主和自由职业者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的养老保险费按缴费基数的11%计入。
个体业主雇佣的从业人员个人帐户的养老保险费按缴费基数的11%记入,其中包括个人从工资收入中缴纳的按缴费基数的8%记入的部分和个体业主要按缴费基数的3%为其缴纳的部分。第八条建立养老保险社会共济金。养老保险社会共济金的来源为前条记入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后的养老保险费余额。第九条记入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的养老保险费,按不低于居民同期一年期银行定期储蓄存款利率计息。第十条社会保险事业办公室对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的储存额应当每年结算一次,并向个体业主及其从业人员和自由职业者出具个人帐户对帐单。接受个体业主及其从业人员和自由职业者的监督和查询。第十一条个体业主及其从业人员和自由职业者在从事个体经营、自由职业或在个体经济组织从业之前参加过社会养老保险的,其原有的养老保险手册和社会保障号码不变。工龄、缴费年限和个人帐户储存额可以分别累计计算。第十二条个体业主停止个体经营、自由职业者停止自由职业后到其他单位工作的或从业人员在本市范围内变换工作单位的,不变更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变换工作单位或中断工作前后,其缴费年限、个人帐户储存可以分别累计计算。第十三条个体业主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自由职业者、个体业主雇佣的从业人员,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0周岁,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向社会保险事业办公室办理有关手续,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一)按本规定缴费年限满15年的;
(二)离开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从事个体经营或自由职业,缴费年限加上实行社会统筹前的连续工领满15年,其中个人缴费年限(包括在企事业单位的缴费年限)满5年的。
达到规定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年龄,但不符合前款规定的缴费年限的人员,经本人申请、社会保险机构同意,可以适当延长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时间,但延长缴费的时间最多不超过5年。第十四条养老保险待遇包括基本养老金、丧葬补助费、抚恤金、救济费。
凡符合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其基本养老金可以终生领取。第十五条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帐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
基础养老金=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比例
缴费年限加连续工龄满15年,计发比例为15%;每增加一年,计发比例提高0.5个百分点,计发比例最高为25%。
个人帐户养老金=个人帐户储存÷120
基础养老金从社会共济金中支付,个人帐户养老金从个人帐户中支付。
C. 目前,青岛自由职业者自己交三险一金大概一个月多少钱
1、社保缴费比例,不是通常认为的百分比,它就是一个计算公式的数值。个人一般缴纳养老和医疗,比例一般为养老20%,医疗8%左右,以当地规定为准。
2、计算公式:缴费金额=缴费基数*缴费比例。按你所说,社平1941,按60%基数缴费,暂按上面缴费比例,那么,个人缴费金额就是:
养老:1941*60%*20%=232.9
医疗:1941*60%*8%=93.2
D. 灵活就业人员青岛地区交35年社保,退休领多少钱
每年可以拿社保金20000到30000不等。
一般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企业职工的养老金一般主要由三个主要部分组成,灵活就业人员退休金计算方法一般是和其他企业职工的养老金的计算方法相差不大,企业职工的养老金的多少随着企业职工工作年限的增长而逐渐增多,不过大家要注意不要断交社保。
灵活就业人员退休金计算方法中明确规定了,对于想要领取养老金的企业职工来说,至少要缴纳15年及以上的社会保险费才可以,但这只是基本条件之一,大家离退休后领取的养老金的金额数还与大家之前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多少以及缴纳的年限有关。
E. 青岛社保交百分之百十五后能领退休金多少钱每月
这里面有三大区别,第一,如果是企业职工退休,大概每月可拿到3000元左右,第二,如果城市自由职业者,每个月能拿到1000元左右,如果是青岛农村新农保,每个月只能拿到500元左右,
F. 好像叫“青岛市社会养老保险”,有个关于它的问题想问问,希望专业人士来解答,谢谢!
我不是专业人士,但刚帮公公办了,跑社保局咨询也多次。
你所谓的“青岛社会养老保险”是以自由职业者身份参加社保,退休后享受企业退休养老金待遇,这是有文件的,社保局工作人员说这是执行55号文件。
“城乡居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最高限交37500,到了60就领328元;现在自由者业者参保,低保补12年的保费是24701.5,你爸爸不到60还需要继续每月交纳保费,等到60不足十五年要补交,十五年加起来肯定不到4万,到退休差不多领500多,企业退休金已经接连几年都涨10%,500会不断增加的,没几年就回来本了,而且每年还发烤火费1100元,而城乡居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是要全国覆盖的,照顾到所有人,所以涨的慢,领的也少,7,8年才回本。我们条件有限就交了低保,公公由于当过四年兵,兵龄也视同交纳保费年限,所以我们交11年的就可以了,但我们还是决定补交12年,也就是24701.5,交的多以后领的也多。你说的‘是2万多跟4万多不等,一下交上然后就不用再交钱’是不对的,那只是补交12年的。12年低保24701.5,高保41166.17.
如果有钱,我建议你参加后者,虽然一下交很多钱,但明年开始就可以领养老金了,回本快。
还有城乡居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100的每月可以领69,你没有把基本55元加上,那个55元,就是你一分钱不交也发给你。
希望帮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