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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死亡退休金怎么算

发布时间:2025-01-28 03:32:26

① 死亡当月退休工资还发吗

享受养老金待遇的老人,去世后,当月养老金可以正常发放,哪怕是1日0点1分死亡,当月养老金全额发放。
老人去世后,养老金何时停止发放?
按照《社会保险法》的现行规定,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达到15年,从退休后的次月开始,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直至死亡。
那么老人去世后,是当月停发养老金,还是次月停发养老金呢?当月死亡的,养老金发放全额吗?
关于这一问题,早在2001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专门下发过《关于进一步规范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工作的通知》(劳社厅发〔2001〕8号),该“通知”的第二条明确规定:“新增离退休人员从次月起发放基本养老金,死亡离退休人员从次月起停发基本养老金”。
也就是说,退休待遇的领取从退休后的次月开始、退休待遇的停止也从死亡后的次月开始。
举个例子讲,假设某退休老人在2021年12月1日凌晨00:01分去世,那么12月份的养老金也能岁伏仔全额发放,即便12月份只存活了1分钟,从2022年1月起,养老金停止发放;同样的道理,去世时间是12月31日23:59分,距离2022年1月只有一分钟的时间,2022年1月份的养老金也不能继续发放。
还有一个现实的问题,那就是死亡时间如何确定?
死亡时间又分为“自然死亡时间”和司法层面上的死亡时间,自然死亡的时间即呼吸停止、心跳停止的时间,除非专业人员借助专业的仪器,否则是很难准确确定自然死亡时间的。因此,在实践中,退休人员的死亡时间一般依据医院或者户籍机关出具的书面文件,也就是“死亡证明”。
退休人员在医院去世的,由医院出具死亡证明;在医院外去世的,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死亡证明,死亡证明上记载了死亡时间,该死亡时间就是停发养老金待遇的依据。当然,还有一种情况是没有死亡证明,此种情况下,按照《民法典厅凯》第15条的规定,死亡时间由死亡证明记载的时间为准,没有死亡证明的,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时间为准。(现在死亡证明是火化时需要提供的资料之一,因此没有死亡证明的情况很少见,所以一般都以死亡证明上记载的时间为准)
举个例子,假设退休人员自然死亡的时间是11月31日深夜,而死亡证明上开具的时间是12月1日凌晨,那么按照“次月停发养老金”的规定,12月份的养老金是可以发放的。
综上:老人去世后,去世当月可以继续享受养老金待遇,无论去世是在月初还是月末;去世后的次月停发养老金待遇,死亡时间一般以死亡证明上记载的时间为准。
第二,去世后,近亲属继续领取养老金的法律责任
按照《社会保险条例》第36条的规定,被保险人死亡的,其直系亲属或其他继承人应在30日内向社保经办机构报告,并办理停止发放基本养老金手续。
现实中存在一种情况,那就是直系亲属或继承人不按时申报,违规继续领取养老金,此时应承担何种责任呢?
可以很明确地说,这是一种骗保行为,根据情节严重程度,一经查实,最轻的处罚是社保经办机构责令退还冒领金额,劳保部门可以给予相应的处罚,比如并处罚金,对于拒不退还的,社保经办部门可以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强制执行。更为严重的一种情况则是要承担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相关规定,骗保行为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构成诈骗罪,以诈骗罪论处。此时就不是简单的责令退还、并处罚金这么简单了,而是要入刑。
因此,从“法”的角度来讲,退休老人去世,近亲属或继承人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社保经办部门报告,办理养老金停发手续。
第三,老人去世后,继承人能享受到的其他待遇
老人去世后,次月养老金停止发放,但是对于继承人来说,有以下几个待遇可以依法继承:
1,继承个人账户养老金;养老金有两个账户,一是统筹账户、二是个人账户,统筹账户中的储存额不能继承,但是个人账户中尚有余额的,继承人可以依法继承;
2,丧葬补助金;具体标准各地不一,有的地区按照职工死亡时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月数计发,有的地区发放固定金额;
3,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不一,与死亡原因(因公、因病)有关、与地区标准有关、与退休人员的退休身份(企退、事退)有关;
4,供养直系亲属的生活费;视家庭情况而定,各地标准不一。
以上就是退休人员死亡后,其继承人能得到合法继承的相关待遇,但是以上待遇都是建立在相关条件之上的,比如多数地区要求火化,如果没有火化而是土葬,那么丧葬补助金、抚恤金等待遇就不能领取。
写在最后:
综上,关于退休老人去世后,养老金停发乎汪、继承人申报死亡、其他相关待遇等方面的问题,归纳为以下几点:
1,基本养老金在去世后的次月停发,去世当月可以正常全额发放;死亡时间以死亡证明上记载的时间为准。
2,近亲属或继承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向社保经办机构报告,办理养老金停发手续,冒领的会责令退回,甚至构成“骗保”。
3,养老金随着退休老人死亡而停发,但继承人可以继承相关待遇,比如个人账户余额、丧葬补助、抚恤金等。

② 2023年退休死亡抚恤金规定

退休死亡抚恤金规定如下:
1、所在地上一年度(或前12个月)职工月平均工资 * 6个月;
2、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3、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4、由逝者直系亲属领取,如没有直系亲属,则视情况由组织安葬的人或组织领取,需要开具相关证明。
退休丧葬费领取所需要的材料:
1、死亡注销证明(死者生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
2、企业退休人员死亡申报表;
3、火化证(由民政局或殡仪馆提供),非火化区的,由民政办出具非火化区证明;
4、领取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丧葬费领取流程具体如下:
1、当事人去世后,家属(继承人)应及时提交当事人的死亡证明或者火化证明、丧葬费申请表等资料;
2、社保审核后按照规定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其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符合条件者由社保机构依据当地规定核算具体抚恤金、丧葬费金额;
3、社保机构审批完成后,将相关金额转付当事人原单位,由原单位收到社保支付金额后通知继承人领取即可。
综上所述,事业单位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丧葬费一般均是按死者去世上年度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正常死亡的发6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③ 退休老人死亡后可以领几个月退休金

退休老人死亡后可以领20个月的退休金。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死亡后,国家会发给一次性抚恤金和丧葬费。发放一次性抚恤金所需经费仍按现行渠道解决。退休人员去世后,其丧事处理、丧葬补助费和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其遗属生活有困难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补助。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办理退休的流程是什么
1、申报人准备好身份证、户口本、照片及申报退休的相关材料;
2、申请人向所在单位、申报,企业存在的去企业、失业人员去辖区就业局申报;
3、企业、就业局向当地人社部门申报;
4、合格后、档案转入当地社保局、社保局负责核定待遇;
5、等待社保局通知。社保局会通知办卡,按手印。手续都办好以后,次月领取待遇。

④ 人死后退休金一次性领几个月

退休老人死亡后可以领20个月的退休金。
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死亡后,国家会发给一次性抚恤金和丧葬费。发放一次性抚恤金所需经费仍按现行渠道解决。退休人员去世后,其丧事处理、丧葬补助费和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其遗属生活有困难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补助。
人死后退休金领取标准如下:
1、退休公务员病逝后有丧葬补助金及抚恤金,一般为20个月的本人的工资。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死亡后,国家会发给一次性抚恤金和丧葬费;
2、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丧葬补助费的标准为3个月工资;供应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金标准为6个月工资;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为在职职工6个月工资;离退休人员3个月工资;
3、已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离退休人员死亡,由当地社会保险机构按养老保险有关规定发放待遇。
以下情况下职工可以申请退休:
1、男性干部、工人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的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3、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的,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
4、因工致残,经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月享受伤残津贴;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
办理退休的流程:
1、申报人准备好身份证、户口本、照片及申报退休的相关材料;
2、申请人向所在单位、申报,企业存在的去企业、失业人员去辖区就业局申报;
3、企业、就业局向当地人社部门申报;
4、合格后、档案转入当地社保局、社保局负责核定待遇;
5、等待社保局通知。社保局会通知办卡,按手印。手续都办好以后,次月领取待遇。
综上所述,一次性抚恤金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而丧葬费一般为平均工资的六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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