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山东青岛退休养老金什么时候补发
为了优化养老保险待遇的发放流程与服务质量,山东省社保局近期发布了一份重要通知,旨在规范省本级参保企业的养老保险待遇发放工作。根据《通知》,养老金发放将全面转向社保卡,计划于今年10月底全面实现。
具体而言,从今年3月起,各单位可以通过网上经办服务系统进行养老金的网上申报,实现了从申请到发放的全程零跑腿。此举不仅简化了程序,也大大提高了发放效率。
值得一提的是,泰安市也正在进行养老金的调整工作。这次调整涉及全市25万名退休人员,采取了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方式。其中,定额调整部分,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均统一标准,每人每月增加55元。
在挂钩调整方面,分为两部分计算:一是与个人养老金水平挂钩,二是根据职业特点不同而调整。对于企业退休人员,挂钩调整与缴费年限挂钩,每增加一年缴费年限,月增加额为1.7元;而机关事业单位则根据职务层级不同,采用不同的调整系数。
此外,泰安市还特别对高龄退休人员进行了倾斜照顾,对于2016年底年满70岁、75岁、80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额外增加15元、30元和60元养老金。
2. 法律规定青岛退休金几月补发
法律规定青岛退休金一般情况下都是在1月份补发。主要还是因为各个地方的退休金每个年度都会予以调整的,所谓企业是会存在着补发的这样的一种情况的,这个劳动者本人退休前工资状况也是有关系的。一、法律规定青岛退休金几月补发?
法律规定青岛退休金一般情况下都是在1月份补发。9月底前,全国完成养老金上调,并将1月1日起的养老金补发完毕。
《社会保险法》第十五条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二、企业退休人员的调整办法和标准是什么?
1、定额调整
文件规定的建国前参加工作的退休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75元。
1月1日至9月30日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70元。
10月1日至1953年12月31日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65元。
1月1日后参加工作、12月31日前退休(职)人员和“五七家属工”,每人每月增加63元。
1月1日至12月31日退休(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0元。
2、挂钩调整
退休(职)人员符合国家、省规定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年限,下同)每满1年(不足1年按1年计算,下同),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1元。其中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部分,每满1年,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1元。
退休(职)人员、“五七家属工”按照本人12月领取的统筹内月基本养老金为基数,按0.5%的比例增加基本养老金。
3、倾斜调整
在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基础上,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分别再按以下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
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含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退休(职)人员、“五七家属工”,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年满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的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100元。
现实生活当中,现在如果要想领取到退休金的话,必须要符合退休的年龄,还有就是缴纳社会保险的年数必须要缴纳社会保险,达到15年的时间。当然了,退休金是需要每年进行调整的,毕竟每年经济发展状况都是不一样的,肯定是需要适当的来进行调整。
3. 青岛每月几号发退休金
15日至20日之间。根据规定,青岛各区市职员退休金通常于每月中旬发放退休金,发放时间主要在每月的15日至20日之间,参加悉猜市耐搭级睁亩型社会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每月养老金于20日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