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苏州市退休最低工资标准
法律分析:1、调整月最低工资标准。苏州市区、张家港市、常熟市、 太仓市、昆山市均执行江苏省一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由原2020 元/月调整为 2280 元/月。2、调整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苏州市区、张家港市、常熟市、太仓市、昆山市均执行江苏省一类地区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 资标准, 由原 18.5 元/小时调整为 22 元/小时。3、企业支付给顶岗实习学生的实习报酬和勤工助学学生的劳动报酬按照小时计酬,并不得低于当地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法律依据:《最低工资规定》第五条 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形式。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第六条 确定和调整月最低工资标准,应参考当地就业者及其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职工平均工资、经济发展水平、就业状况等因素。确定和调整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应在颁布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基础上,考虑单位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因素,同时还应适当考虑非全日制劳动者在工作稳定性、劳动条件和劳动强度、福利等方面与全日制就业人员之间的差异。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具体测算方法见附件。
❷ 太仓工龄31退休工资
根据查询相关资料显示:4000元。太仓作为全国首个实施参保居民拥有退休工资的市,太仓工龄31在可以每月领取4000元退休工作,高于大部分地区。
❸ 按太仓市社会保障局交费30年退休每月多少工资
按太仓市社会保障局交费30年退休每月多少工资?
一、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1%;
二、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
三、过渡性养老金=(退休时上一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未建立个人账户的累计缴费年限×1.3%(计算系数)
❹ 苏州职工退休金每月多少
苏州市区、张家港市、常熟市、 太仓市、昆山市均执行江苏省一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由原2020 元/月调整为 2280 元/月。调整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苏州市区、张家港市、常熟市、太仓市、昆山市均执行江苏省一类地区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 资标准, 由原 18.5 元/小时调整为 22 元/小时。企业支付给顶岗实习学生的实习报酬和勤工助学学生的劳动报酬按照小时计酬,并不得低于当地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一、个人养老金领取条件:
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已办理了退休手续;
2、所在单位和个人依法参加养老保险并履行了养老保险缴费义务;
3、个人缴费至少满15年(过渡期内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 目前,我国的企业职工法定退休年龄为:男职工60岁;从事管理和科研工作的女职工55岁;从事生产和工勤辅助工作的女职工50岁。
二、个人养老金领取所需材料:
1、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本人的户口;
3、本人人事档案;
4、登记照片一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❺ 苏州退休金一览表2022
2022苏州市区居民养老金标准:
1、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统一为每人每月630元
2、65周岁以上居民每月增发5元居民基础养老金
3、70周岁以上居民每月增发10元居民基础养老金
4、75周岁以上居民每月增发20元居民基础养老金
5、80周岁以上居民每月增发30元居民基础养老金
二、昆山市居民养老金标准:
1、2022年1月1日起,昆山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提高40元/月。
2、年满65周岁以上的参保人员在普调的基础上增发5元/月至30元/月。
调整后具体标准见:
三、常熟市居民养老金标准:
1、2020年起,按规定按月领取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居保退休人员(不包括无地无保障人员),每人每月按照调整前本人居民养老保险月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5%增加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增加额不足16元的,予以补足;
2、按规定认定为无地无保障的老年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基础养老金25元;
3、未领取其他待遇只按月领取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的其他老年农民(居民),每人每月增加基础养老金16元;
4、对2020年6月30日年满65周岁不足70周岁、年满70周岁不足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和满80周岁以上的上述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再增发5元、10元、15元和20元。
四、太仓市居民养老金标准:
1、2020年太仓市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每人每月391元。
2、对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参保人员,从第16年起,每超过1年,基础养老金加发1%,加发部分随基础养老金标准同步调整。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补助由市镇两级财政各承担50%。
五、张家港市居民养老金标准:
1、65周岁以下370元/月
2、年满65周岁不满70周岁375元/月
3、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380元/月
4、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385元/月
5、80周岁及以上420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