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警衔工资退休后还有吗
法律分析:一般情况下退休后警衔工资按月发放。但是人民警察被开除公职的,其警衔相应取消。人民警察犯罪,被依法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其警衔相应取消。离休、退休的人民警察犯罪的,其警衔相应取消,取消后不再发放警衔工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人事部、财政部关于人民警察实行警衔津贴问题的通知》警衔津贴的发放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一)警衔津贴按月发放。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警衔条例》 第二十二条 人民警察被开除公职的,其警衔相应取消。人民警察犯罪,被依法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其警衔相应取消。离休、退休的人民警察犯罪的,适用前款的规定。
2. 警察退休后警衔工资是否保留
法律分析:人民警察退休后警衔工资不取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警衔条例》 第二十二条 人民警察被开除公职的,其警衔相应取消。人民警察犯罪,被依法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其警衔相应取消。离休、退休的人民警察犯罪的,适用前款的规定。
3. 公安部退休警衔工资
1. 退休警员的警衔工资按月发放。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警衔条例》规定,选择不保留警衔的退休警员,其警衔工资将取消。
3. 退休警员若正常晋升警衔、获得晋衔奖励或受到降衔处分,其警衔工资将根据新晋警衔执行,并且从下一个月开始计算。
4. 对于1993年9月30日前获得警衔的警员,从1993年10月至1994年12月,每月发放54元。而对于1993年10月1日至1994年12月31日期间获得警衔的警员,从获得警衔的下月起至1994年12月,每月同样发放54元。
5. 在警察岗位上连续工作满五年并从该岗位退休的警员,其警衔工资将计入离退休费的基数。离休警员的警衔工资将全数计入离休费;退休警员的警衔工资将按照国家规定的比例计入退休费。对于执行职级工资制的退休警员,警衔工资将按原职务工资、级别工资的计发比例计入退休费。
6. 对于1994年12月31日前评定并授予警衔、原在警察岗位上连续工作满五年并已退休的警员,从1995年1月1日起,可按其警衔增加离退休费。离休警员按警衔津贴标准增加离休费;退休警员按警衔津贴标准打折扣后的数额增加退休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4. 警察退休后警衔工资是否保留
警察退休后警衔工资保留。
但相关法律规定,人民警察被开除公职的,其警衔相应取消。人民警察犯罪,被依法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其警衔相应取消。
人民警察由于职务提升,其警衔低于新任职务等级编制警衔的最低警衔的,应当晋升至新任职务等级编制警衔的最低警衔。
一级警督以上的人民警察的警衔晋级,在职务等级编制警衔幅度内,根据其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实行选升 二级警督以下的人民警察,在其职务等级编制警衔幅度内,根据本条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晋级。晋级的期限:二级警员至一级警司,每晋升一级为三年;一级警司至一级警督,每晋升一级为四年。在职的人民警察在院校培训的时间,计算在警衔晋级的期限内。
警衔高的人民警察对警衔低的人民警察,警衔高的为上级。当警衔高的人民警察在职务上隶属于警衔低的人民警察时,职务高的为上级。
警衔是区分人民警察等级、表明人民警察身份的称号、标志和国家给予人民警察的荣誉。
人民警察违犯警纪的,可以根据相关规定给予警衔降级的处分。警衔降级的批准权限与原警衔的批准权限相同。人民警察受警衔降级处分后,其警衔晋级的期限按照降级后的警衔等级重新计算。人民警察警衔降级不适用于二级警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警衔条例》
第二十条 人民警察因不胜任现任职务被调任下级职务,其警衔高于新任职务等级编制警衔的最高警衔的,应当调整至新任职务等级编制警衔的最高警衔。调整警衔的批准权限与原警衔的批准权限相同。
5. 退休警察警衔工资有吗
法律分析:退休警察仍享有警衔津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警衔条例》,警衔津贴的发放规定如下:
1. 警衔津贴按月发放。
2. 若警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警衔条例》规定不再保留警衔,其警衔津贴将取消。
3. 警察正常晋升警衔、受到晋衔奖励或降衔处分时,警衔津贴将根据晋升或降低后的警衔执行,并从晋升或降低之月的下一个月起计发。
4. 1993年9月30日前授予警衔的警察,从1993年10月至1994年12月,每人每月发放54元;1993年10月1日至1994年12月31日期间授予警衔的警察,从授予警衔之月的下一个月起至1994年12月止,每人每月发放54元。
5. 在警察岗位上连续工作满五年并从该岗位离退休的警察,其警衔津贴应作为计算离退休费的基数。离休警察,警衔津贴全额计入离休费;退休警察,警衔津贴按国家规定的比例计入退休费。对于执行职级工资制的退休警察,警衔津贴按原职务工资、级别工资的计发比例计入退休费。
6. 对于1994年12月31日前评定授予警衔、原在警察岗位上连续工作满五年并已离退休的警察,自1995年1月1日起,可按其警衔相应增加离退休费。其中,离休警察按警衔津贴标准增加离休费;退休警察按警衔津贴标准打折扣后的数额增加退休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警衔条例》第十条规定,人民警察警衔应根据职务等级编制警衔授予。第十一条指出,警衔的授予依据警察的现任职务、德才表现、担任现职时间和工作年限。第十二条明确了从学校、社会招聘或从其他部门调任的警察,将根据其确定的职务授予相应的警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