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拉萨是不是45岁退休
不是的,女工人50岁退休,女干部(公务员、或档案里为干部身份的国企人员等)为55岁。
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正、副处级女干部、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60岁退休。
失去劳动能力的伤病或者从事辐射等有害作业的、特定(比如特殊繁重体力劳动等)可以提前5年退休。
扩充资料:
最初的退休制度建立,是1957年制定的《关于工人职员退休处理的暂行规定》。有关退休年龄的规定是:
男性工人、职员年满60周岁;女性工人年满50周岁,女性职员年满55周岁;从事井下、高温等特殊工种工作的工人,女性年满45周岁、男性年满55周岁;经医生证明,丧失劳动能力不能继续工作的,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
时间已经过去60多年了,没有更新的文件吗?实际上也是有的,那就是1978年国发104号文件:《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我们国家的法定退休年龄是:
女性工人50周岁,男性工人60周岁。女性干部55周岁,男性干部60周岁。从事特殊工种满足相应年限,女同志45周岁、男同志55周岁可以退休。经劳动能力鉴定部门鉴定,失去劳动能力的女同志45周岁、男同志50周岁可以退休。
随着时代的发展,虽然大体退休年龄依然依据上述年龄,但是有关身份又做出了更新。
2001年,国家《关于深化国有企业内部人事、劳动、分配制度改革的意见》发布,推动国有企业改制的,全面取消企业行政级别,变企业职工管理模式,由“身份管理”变为“岗位管理”。这样女工人和女干部的区分就不存在了,主要就看是否是在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在这两类岗位上工作的女性,退休年龄按照55岁确定。
同样是2001年,国家在《关于进一步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明确了女性农村合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退休年龄是55周岁,男性依然是60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