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我退休九年了,现在发现单位公积金算错了,我找单位财务管理人员,叫他重新把我退休前的明细都打出来,
最退休金有异议,找经办的机保局或者社保局核查。
教师属于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管理,一般市县是由当地机关事业保险局经办,一些市县合并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经办,对增加基本养老金金额有异议,应当找当地经办的机关事业保险局或者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核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
人社部发〔2015〕32号
第四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简称省级)社保经办机构应依据本规程制定本地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业务经办管理办法、内控和稽核制度;会同财政部门制定本地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办法和会计核算办法实施细则;负责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工作;实行省级基金调剂制度的,编制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调剂计划;参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信息系统建设和管理。省级和地(市、州,以下简称地级)社保经办机构负责组织指导和监督考核本地区各级社保经办机构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经办管理服务工作;做好基金管理、财政补助资金的结算和划拨;编制、汇总、上报本地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决算、财务和统计报表;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和数据应用分析;组织开展宣传和人员培训等工作。
县(市、区、旗,以下简称县级)社保经办机构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申报核定、保险费征收、个人账户管理、关系转移、待遇核定与支付、基金管理;编制上报本级基金预、决算,财务和统计报表;数据应用分析;领取待遇资格认证;个人权益记录管理;审计稽核与内控管理;档案管理;咨询、查询和举报受理等工作。(地级及以上社保经办机构直接经办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业务的参照执行。下同)
㈡ 养老保险金资格认证
为进一步加强企业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推动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简称认证)工作信息化、规范化、便捷化,根据《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稽核办法》及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工作的通知》(劳社厅发[2001]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8年度我市企业离退休人员和遗属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㈢ 养老保险怎么审核
(1)下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认证客户端操作指南;
(2)点击社保网络认证,进入进行认证;
(3)输入认证人名字与身份证号码再选择参加的保险险种,选择城乡居民养老,再点开始认证;
(4)输入手机号码,弹出一个拍照页面,轮廓线对准人脸,按提示音让认证人做张闭嘴动作,一次不行进行两次;
(5)认证完成后即可,请保留本软件以便以后每年认证。
社保卡包含哪些项目
1、基本养老保险;为了老有所养,劳动者到了法定退休年龄可以领取退休金;
2、基本医疗保险;生病作为医疗报销用的;
3、工伤保险;是职工发生工伤,支付医疗费用或者赔偿有关工伤待遇的;
4、失业保险;是职工失业后,领取生活费的;
5、生育保险;是职工生育作为生育报销和有关待遇的。
为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参保单位的参保人数和工资总额情况,按照社会保险书面稽核的要求,参保单位必须向经办机构提供帆拍可以反映职工人数和工资发放信息的各类报表、册页、账页等资料,并保证这些资料真实、完整、有效。
参保单位须携带这些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打印件(复印件、打印件须加盖参保单位公章)。经办机构审核原件后,留存复印件、打印件。
(一)为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参保单位2015年首月的缴费人数,不同类型的参保单位可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有选择地提供反映职工缴费人数信息的资料。(例如,2014年度《财务会计决算报表》中的《基本情况表》、2014年度《工资基金手册》、2014年度《劳动工资统计报表》、2015年首次缴费月的工资发放表、工资发放汇总表等)。
(二)为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参保单位2014年的工资总额,参保单位必须提供2014年度“职工薪酬”总账账簿及其明细账。(未按企业会计制度设立“职工薪酬”等薪酬核算账户的参保单位,应提供反映上年职工薪酬支付情况的其他相关账簿记录和会计凭证,并出具加盖公章的书面说明。书面说明的内容应包括:每笔劳动报酬的支付日期、记账凭证号、支付情况摘要、列支科目名称和支付金额。)
(三)参保单位为非独立核算单位,须携带本单位设立或成立的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并出具上级单位确认的人员和工资发放情况书面说明(书面说明须加盖上级单位公章);
(四)参保单位为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须出具参保人员及其工资发放情况的书面说明(书面说明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证明单位性质的书面资料;
(五)由上级单基烂位统一编制财务报表而下级单位却分别独立参保的,应由上级单位统一做出书面说明(书面说明须加盖上级单位公章),各参保单位应共同前来经办机构进行缴费基数审核;
(六)因劳动关系紧密关联而劳动报酬相互代发的各参保单位,应统一做出书面说明(书面说明须加盖各参保单位公章),各参保单位应共同前来经办机构进行缴费基数审核;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态锋羡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三条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㈣ 刚办理完退休,但对单位缴的社保有异议,还能申请行政复议吗
对养老金发放计算有异议可以向社保局申请行政复议
对单位的社保缴费有异议,可以要求社保局对单位稽核,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㈤ 加强社会保险日常稽核
这里除了企、事业单位负责人法律法规意识不强、有意规避法律义务等原因外,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缺乏有力的纠正、查处机制也是重要原因之一。社会保险稽核工作是社会保险的一项基础内容,同时又是规范社会保险各业务环节的重要手段。加强社会保险稽核工作是社会保险制度的内在要求,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体现,是社会保险机构的重要职责,也是社会保险事业发展的需要。一、加强稽核工作,有利于增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社会保险意识和法律法规意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感到社会保险工作有法可依,拒不参保、不依法登记、申报、缴费是可以查出并会得到处罚的。二、加强稽核工作,有利于进一步摸清参保单位家底。通过开展稽核工作,劳动保障部门可以对全统筹范围内的参保单位构成、变更及企业生产经营状况有了进一步地了解。为今后的工作提供有力的依据和第一手资料。三、加强稽核工作,有利于进一步规范参保单位登记、申报、缴费、待遇申领等行为。稽核工作的开展,也是社会保险政策的宣传和贯彻,通过开展稽核工作,使参保单位加深对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理解。四、加强稽核工作,有利于促进社会保险申报登记、核定缴费、待遇发放等工作的顺利开展,使不按规定参保、不如实申报、拒缴和拖欠社会保险费,虚报和冒领社会保险待遇等行为都将得到有效地遏制。一、健全稽核体系,提高人员素质。近几年来,社会保险事业发展非常迅速,党中央、国务院对社会保险工作给予了前所未有的重视,同时社会保险事业在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发展,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而社会保险机构人员的增长速度远不适应事业发展的需求,许多社会保险机构仅疲于社会保险费的征收工作,无力开展社会保险费的稽核工作。工作再忙,也必须做到有序。因此,必须提高对社会保险稽核工作的认识,加强对社会保险稽核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社会保险稽核机构,从上至下形成社会保险稽核体系。省及地级市都要成立专职稽核机构,以加强对社会保险稽核工作的领导,县级社会保险机构也要配备专(兼)职稽核员,以保证稽核工作得到具体落实。在健全体制的同时,还必须重视稽核队伍的培训工作,以提高稽核人员的素质。目前,瞒报与反瞒报、冒领与反冒领的手段是同步前进的,加强对稽核队伍的培训,不断提高其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才能适应不断发展的社会保险事业发展的需要,提高稽核工作的质量。1、建立稽核制度。应建立定期走访稽核制度、日常稽核制度、立案稽核制度、专项稽核制度和书面稽核制度。定期走访稽核制度是指稽核人员定期到殡仪馆、医院、老干部局等单位了解离退休人员死亡情况,结合单位申报,查处其瞒报、冒领养老保险金的情况。日常稽核制度是以内部科室移交的资料为主,针对日常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对相关单位开展稽核。立案稽核制度是以举报为主,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实行立案处理并进行专项调查的制度。专项稽核制度是以上级部门部署为主,有针对性地开展稽核工作的制度。书面稽核制度是以缴费单位自查为主,对缴费单位申报的各类数据进行综合分析,并对其存在的问题,社会保险稽核机构进行稽核查处的制度。2、规范稽核行为。制度制定以后,必须制定稽核工作程序,以规范稽核行为。一般的稽核程序应具备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确定稽核单位。二是下发稽核通知书。把稽核的时间、内容、要求等通知被稽核单位。三是被稽核单位携相关资料到稽核机构接受询问、检查和稽查人到单位实施稽核。重点稽核应付工资,管理费科目,和有关往来科目,并视情况巡视工作场所,询问职工代表等,全面了解被查单位的财务状况、社会保险登记、缴费基数申报、社会保险费缴纳等漏报、瞒报、拖欠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四是做好调查稽核笔录等取证工作。五是建立稽核台帐、制作稽核意见书。根据稽核情况,对违规问题进行性质界定,提出处理意见。六是下达书面通知。向被查单位提出存在的问题、稽核结论及限期整改责任书,要求被稽核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整改。七是实施处罚。对愈期未按要求整改的,视情节予以处罚。三强化措施,为稽核工作提供制度保障。为充分发挥稽核工作预防性和主动性的特点,稽核工作还必须强化措施,使之真正做到事前指导、事中监督、事后处罚的作用。一是建立目标责任制。社会保险工作必须纳入年初工作计划之中,将社会保险稽核工作作为日常工作来抓,形成制度,做到常抓不懈,以避免稽核工作中的“阵雨”现象。每年实际稽核面不低于20%,其中大中型企业不低于40%。同时,在稽核工作中,实行稽核责任制、错误追究制,对未及时发现问题、处理不力或违法乱纪的,进行严肃处理。二是建立监督举报机制。设立社会保险监督举报电话,受理社会保险参保登记、申报审核、征缴管理及冒领养老金等举报。建立举报备案制、结果反馈制,及时查处举报问题并向举报者反馈处理结果,热情细致为咨询者提供政策解答服务。三是建立部门协作制度。一方面,稽核机构与经办机构加强合作,建立反馈制度。经办机构将涉嫌违规的单位及时向稽核机构通报,稽核机构查处后,将情况及时向经办机构反馈。另一方面,稽核机构与监察机构加强协作,稽核机构对违规单位提出处理意见,及时向监督机构通报。将三种情况移交劳动监察机构立案查处:一是不接受社会保险询问稽查或实际稽核的单位;二是在稽核中不提供相关资料的被稽核单位;三是稽核中存在问题在规定期间内未整改的单位。稽核机构和劳动监察机构共同加强督办,确保违规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整改问题,接受查处。作者:佚名文章来源:阜宁县机关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