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司都是退休人员组成的,还用交社保吗
职工的年龄已经到了,退休年龄企业就不需要给员工缴纳社保了,法律分析社保一般指社会保险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
2. 劳动者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但单位要劳动者继续工作的,单位还要给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吗有没有法律依据
已到法定退休年龄,缴纳社会保险的意义何在?问题的关键是:1、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必须办理退休,享受退休待遇。2、单位要劳动者继续工作的,另签劳动服务合同,工资报酬以应单独计算,不能与退休金混为一谈。
3. 用人单位返聘退休人员,还需要为其缴纳社保吗蚂蚁
对于 退休返聘人员 缴纳的社保中主要考虑工伤保险和养老保险。关于工伤保险方面:国务院《 工伤保险条例 》中均没有规定返聘的 离退休人员 可以 享受工伤待遇 ,不少地方规定明确排除了离退休人员可以享受工伤待遇。而养老保险方面国家《 劳动合同法 》规定退休返聘人员无需再 缴纳养老保险 。 退休人员作为特殊性质的群体,已完全享受国家关于退休人员的基本保障权利,因此,对于退休返聘人员无需缴纳社会保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4. 用人单位返聘退休人员,还用为其缴纳社保吗
对于 退休返聘人员 缴纳的社保中主要考虑工伤保险和养老保险。关于工伤保险方面:国务院《 工伤保险条例 》中均没有规定返聘的 离退休人员 可以 享受工伤待遇 ,不少地方规定明确排除了离退休人员可以享受工伤待遇。而养老保险方面国家《 劳动合同法 》规定退休返聘人员无需再 缴纳养老保险 。 退休人员作为特殊性质的群体,已完全享受国家关于退休人员的基本保障权利,因此,对于退休返聘人员无需缴纳社会保险肆神芦。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裂带第三十二条 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企业停薪留职人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内退人员、下岗待岗人员以及企业经营性停产放长假人员,因与新的用人单位发生用工争议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动关系处理。 《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瞎猜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第十三条 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被再次聘用时,用人单位应与其签订书面协议,明确聘用期内的工作内容、报酬、医疗、劳保待遇等权利和义务。
5. 退休后企业还交社保吗
1、退休后企业一般不交社保。
皮闭2、原则规定,在用人单位参保缴费的人员女达到55周岁、男达到60周岁后,不得继续以职工身份参保,用人单位应在职工纯缓达到退休年龄当月及时为其办理停保。
3、经批准延期退休且向地税部门办理继续参保申报的人员外,地税部门对仍以职工身份参保的超龄人员,将强制办理自动停保手续,并通过邮件告之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应及时提醒超龄参保人员领取退休金待遇。
4、职工已经到达退休年龄,必须及时办理退休手续,如果继续上班,超出的时燃裤裂间不计算工龄,多缴纳的养老保险也不能计算,办理退休,领取退休费之后,单位如果继续留用,可以签订协议,但是不能再缴纳社会保险,一切待遇,按照协议执行。
6. 用人单位返聘退休人员还需要缴纳社保吗
退休返聘人员 如果与单位还存在着劳动关系,且社保未缴满至国家规定的年限的,应当缴纳 社会保险费 ;如果已经缴满至国家规定的年限的,则不需要再缴纳。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7. 聘用退休人员也要交社保吗
法律分析:社会保险是建立在劳动关系基础之上的,退休返聘人员一般是与招用单位形成劳务关系,所以,单位是无需为退休返聘人员缴纳社保的.退休返聘是否构成劳动关系要区分为一般与特殊两类情形1、一般情形是,已经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退休人员,根据最高院相关司法解释,此类人员再就业的,不属于《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劳动者,与招用单位不建立劳动关系,而构成劳务关系,双方可签订劳务合同;退休返聘人员无法再参加养老保险,不需要缴纳养老保险8%的个人缴存部分.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因此部分省份企业缴纳养老保险部分是根据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缴纳,也就是"工资总额"中企业缴纳部分还是包括返聘的退休职工工资.2、特殊情况是,对于虽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但用人单位未与其解除劳动关系仍继续用工,且未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上海地区的司法实践是按劳动关系处理.《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聘用的退休人员发生工伤的,由用人单位参照本办法规定支付其工伤保险待遇".
法律依据:根据《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聘用的退休人员发生工伤的,由用人单位参照本办法规定支付其工伤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