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乡村医生退休新政策
【法律分析】:乡村医生待遇问题,国家现在只是出台大政方针,国家规定乡镇卫生院是公益事业,特别是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差弊药品零差价制度后,乡镇卫生院的公益性显得更为突出,大部分地方都上划为县卫生局管理,工资的70%由县财政直接拨付,30%由县财政根据实际药品差价量补贴。全国各个地方因经济条件不一样、实行进度也不一样,但这是大政方针、是方向,是迟早要实施的事。 中央对乡村医生的社会养老问题: 1.高度重视,认真研究解决乡村医生养老保障问题。各级政府应把解决乡村医生养老保障、把更新基层卫生队伍摆在建立完善新型农村卫生服务体系的首要位置。由政府牵头,卫生、劳动和社会保障、财政、发改等部门具体负责落实,将乡村医生纳入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范畴,制定出适应当地经兆衡济社会发展水平的乡村医生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建立“乡村医生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在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同时,不再为将来留历史问题和产生重复无效的投入。 2.按照因地制宜、承认历史、分类参保原则制定养老保险政策。根团州据本地财力情况和国家社保世知政策,积极借鉴先进地区开展乡村医生养老保险经验,充分考虑乡村医生队伍历史原因,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确定参保原则,明确补助政策。对乡村医生男60岁、女55岁为养老保险金享受年龄,未达到享受养老金年龄的在职乡村医生,按规定由政府、用人单位、个人按比例补缴和续缴养老保险金。已达到“退休”年龄的乡村医生,可根据从业年限,由政府给予一次性养老补助金。 3.采取政府主导,多途径落实补助资金。乡村医生养老保障资金由政府、用人单位、个人合理负担,财政应承担的部分由各级财政按比例分担。一是公共卫生服务资金中可确定一定比例用于补助养老保险;二是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站创建补助也可以优先作为解决乡村医生养虚或族老保险的补助资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搜猜消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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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乡村医生退休新政策
乡村医生退休新政策,对于已经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乡村医生,可以允许开办个体卫生室。按照乡村医生的资质,退休后每个月可以享受的退休工资分成几个档次。乡村医生退休后服务年限每满一年每月补助20元,最高每月400元。
一、乡村医生退休新政策的具体内容包括几个方面
首先乡村医生具备乡村医生证,乡村医生执业资格证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男医生年龄满60岁以上,女医生满55岁以上且在村级持续执业满35年以上(包括35年),每月按1080员领取退休金。如果乡村医生三证齐全,男60岁女55岁以上,而且在村级连续不间断执业30年以上,含30年的,每月按800元标准发放退休金。再者乡村医生三证齐全,男60岁女55岁以上,在村级连续未中断执业25以上,包括25年的每月按600元档次领取退休工资。如果三证齐全,同时具备国家承认学历的乡村医生,可以参加助理执业医师证考试。符合上述条件的乡村医生,死亡后可以领取2000元火化费用,并可继续领取10个月费用作为安抚费用。
二、关于乡村医生最新退休政策的个人建议
根据我的观察发现,乡村医生只要符合法定退休年龄,即可办理退休手续,并按照相应的档次享受退休权益。我个人认为对于身体状况良好的乡村医生,在退休后可以选择在乡村卫生医疗机构,从事预防和保健方面的医疗服务。一方面可以继续为社会服务,充分体现乡村医生的个人价值。同时可以以这种形式,丰富乡村医生的退休生活,并为乡村医疗机构尽自己的一份绵薄之力。我个人建议,对于三证并不齐全的乡村医生。可以在退休以后,参加考核考试转正为公办医生,相应退休金也会得以提升。
《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 第十五条 乡村医生经注册取得执业证书后,方可在聘用其执业的村医疗卫生机构从事预防、保健和一般医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