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老爸在西藏工作10年以上,回内地工作20年以上,能55岁退休吗 求相关文件。谢谢啦~
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常年在海拔3500米以上高山高原地区工作的工人符合年限要求时,可以在55岁退休(男),因此当地干部可以在55岁退休。是正确的。但没有规定在部队工作环境相同时,可否照此办理。如果你们不具备其他特剐条件。不能享受提前退休待遇。在高原服役的相关待遇,部队已有解决办法。
劳人护[1985]6号《劳动人事部关于改由各主管部门审批提前退休工种的通知》规定:
(1)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工人,无论现在或过去从事这类工作,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以按照《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第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办理退休:
①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10年的;②从事井下、高温工作累计满9年的;⑧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8年的。
(2)本通知所说的高温作业,应符合GB4200—84《高温作业分级》标准中第四级;繁重体力劳动作业,应符合《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的第四级;高空作业,应符合GB3608—83《高处作业分级》标准中的第二级,并经常在5米以上的高处作业,无立足点或无牢固立足点,确有坠落危险的。
(3)常年在海拔3500米以上高山、高原地区和常年在0℃以下的冷库、生产车间等低温场所工作的工人退休时,可以参照从事井下、高温作业工人的有关规定办理;常年在海拔4500米以上高山、高原地区工作的工人退休时,可以参照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工人的规定办理。
㈡ 在西藏工作几年可以退休
在西藏高原地抄区工作:常年在海拔袭3500米以上高山高原地区工作,可以按照从事井下、高温特殊工种的提前5年办理退休。即从事该岗位9年以上、常年在海拔4500以上的高山高原地区工作,可以按照从事有毒有害特殊工种办理提前5年退休。即从事该岗位8年以上。
㈢ 高海拔工作退休年龄有何规定
退休相关事项涉及很强的政策性,因此建议你向当地社保机构咨询
㈣ 海拔4000米左右地区规定的退休年龄记工龄(含特殊政策)
关于职工正常退休年龄、特殊工种退休年龄及超出特殊工种退休年龄的工龄能否承认的问题,有关政策规定:1.正常退休年龄,男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2.特殊工种工作年限及退休年龄,从事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10年;从事井下、高温工作累计满9年;从事其它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8年。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3.符合病退或特殊工种退休条件的人员,办理退休手续时超过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的病退或特殊工种退休年龄,但尚未达到正常退休年龄的,其超出病退或特殊工种退休年龄的缴费年限应予以承认,并相应计算有关退休待遇,其退休时间从审批机关批准之月计算,养老金从批准的次月起纳入统筹。根据以上政策规定:刘某是符合特殊工种退休的人员。刘某2003年办理退休手续时,已48周岁,超过了国家规定的特殊工种退休年龄(女45周岁)但尚未达到正常退休年龄(女50周岁),其超出特殊工种退休年龄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的2000年至2003年的这段缴费年限应予以承认,工龄可连续计算,并应按2003年的时间计发养老金,养老金从批准刘某退休的次月2003年3月起纳入统筹,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发放。
㈤ 先高海拔工作然后低海拔工作退休时怎么算
在海拔3500米以上工作时间满9年的,可以按男年满55岁,女年满45岁提前退休。
劳动人事部
《关于改由各主管部门审批提前退休工种的通知》
劳人护〔1985〕6号
三、常年在海拔三千五百米以上高山高原地区和常年在摄氏零度以下的冷库、生产车间等低温场所工作的工人退休时,可以参照从事井下、高温作业工人的有关规定办理;常年在海拔四千五百米以上高山、高原地区工作的工人退休时,可以参照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工人的规定办理。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
劳社部发〔1999〕8号
一、要严格执行国家关于退休年龄的规定,坚决制止违反规定提前退休的行为
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以下称特殊工种)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
二、规范退休审批程序,健全审批制度
(四)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对特殊工种的管理和审批工作。设有特殊工种的企业,每年要向地市级劳动保障部门报送特殊工种名录、实际用工人数及在特殊工种岗位工作的人员名册及其从事特殊工种的时间。按特殊工种退休条件办理退休的职工,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的必须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10年,从事井下和高温工作的必须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9年,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必须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8年。
原劳动部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的特殊工种,随着科技进步和劳动条件的改善,需要进行清理和调整。新的特殊工种名录由劳动保障部会同有关部门清理审定后予以公布,公布之前暂按原特殊工种名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