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江苏省企退人员养老金上调方案
江苏发布了关于2013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全省400多万名企业退休人员将从今年1月1日起增加基本养老金。记者昨日从市人社局了解到,我市正在研究制定具体调整方案,待批准后实施。我市企退人员养老金平均已达1440.22元/月据了解,此次养老金调整范围对象为参加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在2012年12月31日前办理了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手续的人员。调整办法采取普遍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方法。普遍调整部分为退休、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的人员,每人每月按本人本次调整前的月基本养老金(生活费)的10%增加基本养老金(生活费)。“截至2012年底,全市在职职工参保为35.5万人,其中市本级参保为77977人。”市人社局养老保险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近年来,我市社会保险待遇水平较大幅度提高,已连续八年提高了退休养老金,共发放企业养老保险待遇50.47亿元,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平均水平已达1440.22元/月。增加后养老金较低的还可增发通知中,除普遍调整外,退休人员按10%标准增加的基本养老金较低的,各地可根据当地养老保险基金、财政承受能力和退休人员养老金替代率水平,结合退休人员的缴费年限等情况,在苏南地区不高于220元、苏中地区不高于210元、苏北地区不高于200元的范围内,具体确定调整标准;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的生活费标准也可比照执行。2012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年龄以办理退休手续时确定的出生年月为准,下同)不足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以及年满80周岁以上的人员,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发30元、40元和50元;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发20元、30元和40元。其中1953年底前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和退休人员中的原工商业者(含从原工商业者中区分出来的小商小贩、小手工业者、小业主),每人每月再增发50元。今年上半年退休从7月1日起调整根据此次调整方案,对于部分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还将进行适当增发。其中,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的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发500元。具有高级职称的退休科技人员,正高每人每月增发500元,副高每人每月增发400元。此外,2013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人员,从2013年7月1日起,参照本文相关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或生活费。在此期间到达70、75、80周岁的高龄人员,比照本文高龄人员增发养老金的相关规定,从2013年7月1日起补差。
好消息!从沈阳市人社局了解到,2013年沈阳市企业退休人员将迎来第九次基本养老金调整,此次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平均上调10%,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从2013年1月1日起开始兑现。2013年沈阳市企业退休人员将迎来第九次基本养老金调整,此次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平均上调10%,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从2013年1月1日起开始兑现,4月份把当月和前3个月的增加额补发到位。本次基本养老金调整范围及时间为,2012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的企业退休(职)人员(包括已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五七家属工",不含符合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范围内的建国前参军的退休老工人),从2013年1月1日起调整基本养老金。 据介绍,此次调整采取普遍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原则。普遍调整体现了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体现了社会公平和待遇平衡原则,使不同时期退休人员待遇水平保持合理差距;适当倾斜主要是对高龄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的退休人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退休人员等群体再适当提高调整水平。 2013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分两步实施。首先,由社会养老和 工伤保险 管理局根据退休人员数据库现有信息,对符合《关于2013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辽人社发[2013]10号)第二条(一)、(二)、(三)款,第三条条件人员先按规定进行调整,并于2013年4月30日之前将1至4月份调整的养老金发放到退休人员的直发账户内,同时在沈阳市社会养老和工伤保险管理网站"信息查询"栏生成《调整企业退休(职)人员基本养老金明细表》。 在完成上述调整的基础上,对符合辽人社发[2013]10号文件第二条(四)(五)款条件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及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养老金由市里统一进行核定,其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与本地区事业单位同期同条件人员退休费数额比对后,再按规定调整,并从2013年1月份予以补发。对个别信息有误的退休人员,新增养老金待信息核准后再予补发。 据介绍,此次调整采取普遍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原则。普遍调整体现了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体现了社会公平和待遇平衡原则,使不同时期退休人员待遇水平保持合理差距;适当倾斜主要是对高龄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的退休人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退休人员等群体再适当提高调整水平。2013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分两步实施。首先,由社会养老和工伤保险管理局根据退休人员数据库现有信息,对符合《关于2013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辽人社发[2013]10号)第二条(一)、(二)、(三)款,第三条条件人员先按规定进行调整,并于2013年4月30日之前将1至4月份调整的养老金发放到退休人员的直发账户内,同时在沈阳市社会养老和工伤保险管理网站"信息查询"栏生成《调整企业退休(职)人员基本养老金明细表》。 在完成上述调整的基础上,对符合辽人社发[2013]10号文件第二条(四)(五)款条件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及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养老金由市里统一进行核定,其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与本地区事业单位同期同条件人员退休费数额比对后,再按规定调整,并从2013年1月份予以补发。对个别信息有误的退休人员,新增养老金待信息核准后再予补发。 在完成上述调整的基础上,对符合辽人社发[2013]10号文件第二条(四)(五)款条件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及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养老金由市里统一进行核定,其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与本地区事业单位同期同条件人员退休费数额比对后,再按规定调整,并从2013年1月份予以补发。对个别信息有误的退休人员,新增养老金待信息核准后再予补发。
⑵ 江苏:企退人员养老金是如何计算的2022江苏退休金计算方法举例说明
江苏:企退人员养老金是如何计算的?2022江苏退休金计算方法举例说明 分三步,一个案例说清楚了
企业退休需具备两个条件:法定的退休年龄、最低的社保缴费年限15年。二者必须同时满足。当月退休,次月领取养老金,江苏也不例外。想知道江苏省企业退休养老金是多少,需要掌握养老金的计算的依据、方法和计算公式,下面就来看看江苏省的养老金是如何计算的,主要分三步:
第一步,清楚养老金计算的依据,这是前提
第二步,退休人员的首次参保时间
首次参保时间很重要,因为首次参保时间不同,养老金的计算方法有差别。在江苏省,企业职工首次参保时间在1995年12月31日之前的,退休基本养老金包括3个部分,分别是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如果是在1996年1月及之后参保,基本养老金仅包括三个部分,分别是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第三步,养老金的计算方法和计算公式
了解了养老金的基本构成,就来说说养老金的具体计算公式是怎样的。
1、基础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以本人退休上一年度全省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
基础养老金=养老金计发基数×(1+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2×累计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年限)×1%。
养老金计发基数是江苏省人社厅公布的数据,采用江苏省上年度的城镇职工全口径的社会平均工资。2021年江苏省养老金的计发基数是7974元。
本人平均缴费指数是个人历年实际缴费指数的平均值职工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为当地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年度至职工退休时本人历年缴费工资指数的平均值。江苏省法规,本人缴费工资指数为参保人员1992年到退休当月的缴费工资指数平均值。根据个人每年实际缴费基数对应相应年份企业职工养老金保险缴费工资计算,计算出每年的数据后相加,除以累计缴费年限,就可以得出本人的平均缴费工资指数。比如30年的缴费指数之和是25,那么本人的平均缴费指数为0.8333。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省级统筹后,计算基础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的缴费工资指数,应从当地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制时起,按全省上一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重新计算。
⑶ 江苏省企退职工养老金怎么上调最新消
人社部、财政部的《关于2016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规定,2015年12月底前已退休并按月领取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可以增发养老金,总体水平是在2015年度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6.5%左右,并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办法。
但是,除上海市已在5月31日出台实施细则外,其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执行方案还没有明确。江苏省政府正在抓紧制定实施细则,养老金增加部分都是从2016年1月起补发的。
⑷ 我是江苏企退人员工龄41年按2017年江苏调资方案能每月调多少钱
肯定是会上调的!江苏省人社厅、省财政厅7月5日已下发《关于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苏人社发〔2017〕224号),为2016年12月底前退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上调养老金,已力争在7月底发放到位,并从2017年1月份起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