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在重庆市潼南县买养老保险9年要多少饯
1.一般地个人交纳养老保险金,按照当地上年度在职职工月平金工资为基数,缴费比例是20%,其中8%记入个人帐户;
2.最新的养老保险政策是:国务院2005年12月3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05〕38号)文件规定:城镇各类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都要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为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缴费比例为20%,其中8%记入个人账户,退休后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改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为与做实个人账户相衔接,从2006年1月1日起,个人账户的规模统一由本人缴费工资的11%调整为8%,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单位缴费不再划入个人账户。同时,进一步完善鼓励职工参保缴费的激励约束机制,相应调整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
《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实施后参加工作、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累计满15年的人员,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退休时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职工退休时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本人退休年龄、利息等因素确定。
国发〔1997〕26号文件实施前参加工作,本决定实施后退休且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按照待遇水平合理衔接、新老政策平稳过渡的原则,在认真测算的基础上,制订具体的过渡办法,并报劳动保障部、财政部备案。
本决定实施后到达退休年龄但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人员,不发给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这是目前计算养老待遇的最新规定. 按现在的比例估计是一万三的样子
『贰』 重庆市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重庆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
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
国发〔2009〕3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国务院决定,从2009年起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试点。现就试点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基本原则
新农保工作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要求,逐步解决农村居民老有所养问题。新农保试点的基本原则是“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一是从农村实际出发,低水平起步,筹资标准和待遇标准要与经济发展及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适应;二是个人(家庭)、集体、政府合理分担责任,权利与义务相对应;三是政府主导和农民自愿相结合,引导农村居民普遍参保;四是中央确定基本原则和主要政策,地方制订具体办法,对参保居民实行属地管理。
二、任务目标
探索建立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新农保制度,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与家庭养老、土地保障、社会救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措施相配套,保障农村居民老年基本生活。2009年试点覆盖面为全国10%的县(市、区、旗),以后逐步扩大试点,在全国普遍实施,2020年之前基本实现对农村适龄居民的全覆盖。
三、参保范围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新农保。
四、基金筹集
新农保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
(一)个人缴费。参加新农保的农村居民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个档次,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国家依据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等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档次。
(二)集体补助。有条件的村集体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民主确定。鼓励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
(三)政府补贴。政府对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新农保基础养老金,其中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按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给予全额补助,对东部地区给予50%的补助。
地方政府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对选择较高档次标准缴费的,可给予适当鼓励,具体标准和办法由省(区、市)人民政府确定。对农村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地方政府为其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
五、建立个人账户
国家为每个新农保参保人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对参保人缴费的资助,地方政府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全部记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储存额目前每年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利率计息。
六、养老金待遇
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支付终身。
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地方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对于长期缴费的农村居民,可适当加发基础养老金,提高和加发部分的资金由地方政府支出。
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与现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系数相同)。参保人死亡,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除政府补贴外,可以依法继承;政府补贴余额用于继续支付其他参保人的养老金。
七、养老金待遇领取条件
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有户籍的老年人,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要引导中青年农民积极参保、长期缴费,长缴多得。具体办法由省(区、市)人民政府规定。
八、待遇调整
国家根据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动等情况,适时调整全国新农保基础养老金的最低标准。
九、基金管理
建立健全新农保基金财务会计制度。新农保基金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单独记账、核算,按有关规定实现保值增值。试点阶段,新农保基金暂实行县级管理,随着试点扩大和推开,逐步提高管理层次;有条件的地方也可直接实行省级管理。
十、基金监督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切实履行新农保基金的监管职责,制定完善新农保各项业务管理规章制度,规范业务程序,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和基金稽核制度,对基金的筹集、上解、划拨、发放进行监控和定期检查,并定期披露新农保基金筹集和支付信息,做到公开透明,加强社会监督。财政、监察、审计部门按各自职责实施监督,严禁挤占挪用,确保基金安全。试点地区新农保经办机构和村民委员会每年在行政村范围内对村内参保人缴费和待遇领取资格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十一、经办管理服务
开展新农保试点的地区,要认真记录农村居民参保缴费和领取待遇情况,建立参保档案,长期妥善保存;建立全国统一的新农保信息管理系统,纳入社会保障信息管理系统(“金保工程”)建设,并与其他公民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信息资源共享;要大力推行社会保障卡,方便参保人持卡缴费、领取待遇和查询本人参保信息。试点地区要按照精简效能原则,整合现有农村社会服务资源,加强新农保经办能力建设,运用现代管理方式和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降低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率。新农保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不得从新农保基金中开支。
十二、相关制度衔接
原来已开展以个人缴费为主、完全个人账户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称老农保)的地区,要在妥善处理老农保基金债权问题的基础上,做好与新农保制度衔接。在新农保试点地区,凡已参加了老农保、年满60周岁且已领取老农保养老金的参保人,可直接享受新农保基础养老金;对已参加老农保、未满60周岁且没有领取养老金的参保人,应将老农保个人账户资金并入新农保个人账户,按新农保的缴费标准继续缴费,待符合规定条件时享受相应待遇。
新农保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其他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办法,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财政部制定。要妥善做好新农保制度与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农村五保供养、社会优抚、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等政策制度的配套衔接工作,具体办法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订。
十三、加强组织领导
国务院成立新农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订相关政策并督促检查政策的落实情况,总结评估试点工作,协调解决试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充分认识开展新农保试点工作的重大意义,将其列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切实履行新农保工作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新农保的统筹规划、政策制定、统一管理、综合协调等工作。试点地区也要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地区试点工作。
十四、制定具体办法和试点实施方案
省(区、市)人民政府要根据本指导意见,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试点具体办法,并报国务院新农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备案;要在充分调研、多方论证、周密测算的基础上,提出切实可行的试点实施方案,按要求选择试点地区,报国务院新农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审定。试点县(市、区、旗)的试点实施方案由各省(区、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报国务院新农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十五、做好舆论宣传工作
建立新农保制度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的重大决策,是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扩大国内消费需求的重大举措,是逐步缩小城乡差距、改变城乡二元结构、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基础性工程,是实现广大农村居民老有所养、促进家庭和谐、增加农民收入的重大惠民政策。
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运用通俗易懂的宣传方式,加强对试点工作重要意义、基本原则和各项政策的宣传,使这项惠民政策深入人心,引导适龄农民积极参保。
各地要注意研究试点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和总结解决新问题的办法和经验,妥善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把好事办好。重要情况要及时向国务院新农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国务院
二○○九年九月一日
参考资料: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
是这样的,养老保险最低交纳年限为180个月即15年时间,可以多交,到时就可以多领取。同时,养老保险可以累计计算交纳年限,即断断续续交纳是允许的。医疗保险至少需要交纳25/30年,达到退休年龄就可以申请享受养老金待遇和医疗报销(只要续费平时也是可以的)。
现在的退休年龄为:男性60岁,女性55岁。当然从事高风险工种,失去劳动能力等特殊情况可以申请提前退休并领取养老金待遇。
因此你的养老保险可以选择补,也可以不补均可,只要交足最低15年即可.
社保办理有两种方式:
(—)个人名义交纳需要到户口所在地社保局申请,其手续包括:本人身份证,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备两张,保费,申请书等即可。且只能办理养老,医疗保险两种。
交纳多少是根据当地去年社平工资进行计算的,且每年都不是一样的。
比如A地社平工资为20000元,那么养老保险交纳额为20000*20%=4000左右/年,医疗为20000*10%=2000左右/年。
另外也规定了最低档和最高档,最低档的交纳不得低于社平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最高档为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 一般以最低档居多。
另外,养老保险最低交纳年限为180个月即15年,医疗保险至少需要交纳25/30年,达到退休年龄就可以申请享受养老金待遇和医疗报销(只要续费平时也是可以的)。
(二)或者以单位方式代交的身份购买社保。
另外,如果说办理社保,最好通过第二种单位交纳方式比较好一点,因为单位会为我们承担很大一部分费用,进而减轻自己的交费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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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渝府发【2009】85号)规定:1、2009年,选择万州区、黔江区、大渡口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合川区、永川区、南川区、潼南县、梁平县、垫江县、武隆县、巫山县、酉阳县开展试点,到2012年覆盖全部区县(自治县)。2、重庆市户籍的下列人员,可自愿参加居民养老保险:(一)年满16周岁以上的农村居民(不含在校学生);(二)年满16周岁以上的城镇灵活就业人员(不含在校学生);(三)年满60周岁以上的城镇没有享受基本养老保险(退休)待遇的人员。3、年满16周岁、不满60周岁的人员,养老保险费每年的缴费标准分别为100元、200元、400元、600元、900元5个档次,由参保人自愿选择。4、年满60周岁及其以上的人员,在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原则上是以户口簿为准)参保缴费的前提下可不用缴费,直接参加养老保险。5、2009年试点的区县,60周岁及其以上人员的年龄界定统一为2009年8月31日。
重庆农村社保政策: 可以重新办理.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渝府发【2009】85号)规定, 已按照《民政部关于印发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试行)的通知》(民办发〔1992〕2号)参加了农村社会养老...
重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有哪些规定?: 增设了缴费档次原来重庆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青年人员年缴费标准分别为100元、200元、400元、600元、900元5个档次. 新政策将年缴费标准调整为12个档次,分别为
重庆新农保政策,现我爸(58岁)、妈(54岁)按900缴费的,请? : 基础养老金55元每月 (缴费总金额 政府补贴)÷139如:你爸每月 55 (900*3 50*3)÷139=75元
重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体制是怎样的? : 重庆在遵循国家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政策的基础上,还结合重庆实际,按照“保基本、覆盖广、有弹性、可持续、能转接”的原则,将16周岁以上的农村居民和城镇没有养老保障的老年人全部纳入覆盖范围,实现养老保障的城乡一体化,也解除了以前“养儿防老”的后顾之忧.同时,重庆还在抓紧制定不同险种之间的转接制度,为不断增多的返乡农民工提供更多便利.对于此次的养老保险制度,每个人的缴费标准都是不一样的,因为年龄层次不一样,所以大家可以根据自身的年龄和实际需要开始缴纳养老保险费.但是仅靠这些养老津贴还是远远不够的,建议大家可以再选择购买一份商业养老保险,保障自己的老年生活更美好.
重庆农村养老保险与农村独生子女扶优政策是什么? :全部 全部答案 2019-02-18 19:42:14 重庆市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一、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制度(一)对象确认条件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对象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未违反计划生育法律...
在当前环境下关于重庆市农民工社保问题的一些相应政策和意见以及以后? : 《劳动法》调整的主体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没有农民工的概念,“农民工”是一种歧视性称谓.
重庆农村养老保险政策 - : 是这样的,养老保险最低交纳年限为180个月即15年时间,可以多交,到时就可以多领取.同时,养老保险可以累计计算交纳年限,即断断续续交纳是允许的.医疗保险至少需要交纳25/30年,达到退休年龄就可以申请享受养老金待遇和医疗报...
重庆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现在我父母已满60岁,已领80元每月,现在可以参保吗 - : 你父母每月领的80元是原来叫的“老农保”,如已满60周岁,可到当地街道或镇的社保所进行咨询办理.现在统一叫做“重庆市城乡社会养老保险”.
重庆农村社保新政策 - : 可累加,但个人账户养老金是根据缴费多少确定,并不一定是130元/月.因为: 本次重庆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点(2012年全市推行)政策规定:年满60岁又是独生子女的,每月领取的基础养老金为90元/月(年满70岁时为100元/月),每月领取的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缴费总额+利息)/139月(国发[2005]38号文件规定的计发月数).
重庆农村社保政策 - : 90岁的老人没有必要再买了.本身就有90元的养老金,和长寿老人补贴的.
『叁』 现在买社会养老保险每年交多少钱到60岁每月能领多少钱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近日联合发布消息,我市重新制定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政策,从7月1日起,今年试点的15个区县年满60周岁的城乡居民不缴费,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80元。据悉,原《重庆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指导意见》废止。
“不缴费也领养老金”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周平介绍,根据国家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障试点政策的“从宽”基本原则,我市对制度实施时(今年8月31日之前)已年满60周岁以上的城乡居民,本人不缴费也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80元,比国家规定的标准高25元。但是,这有个前提,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
周平解释,对有条件的老年人也可自愿按每月40元、60元、90元3个档次选择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月数按本人距离75周岁余命的实际月数计算,距离75周岁的实际月数小于60个月和超过75周岁的,统一按60个月计算。这样,选择缴费的人员除了按月领取80元基础养老金外,还按自愿选择的缴费档次计发个人账户养老金。
参保5个档次任意选
周平介绍,国家的规定是,年满16岁至59周岁的参保人员,年缴费标准为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个档次。我市在原200元、400元、600元、900元4个缴费档次基础上,增设一个100元最低缴费档次,一方面与国家规定的最低缴费档次100元对接,以满足经济收入较低的参保对象的需求;另一方面,高出国家规定标准的缴费档次(600元和900元)继续保留。
“两种办法供选择”
周平介绍,根据国家规定,对制度实施时距领取养老待遇年龄超过15年的(45周岁以下)人员,要求缴费年限必须达到15年以上。对距领取待遇年龄不足15年的(45至59周岁)人员,则没有设置最低缴费年限,只要求制度实施后应按年缴费,达到60周岁就可按月领取养老待遇。
“对于这部分人员,我市设计了两种办法供其选择。”周平解释,一是不管缴费年限是多少,年满60周岁就直接领取养老待遇;二是年满60周岁时可按上年度缴费标准一次性补足15年。
对参保人员补贴30元
周平称,我市对参保缴费人员统一按每人每年30元给予缴费补贴,其中,对年满16周岁不满60周岁的参保人员,在个人缴费基础上,每人每年补贴30元,计入其个人账户;对年满60周岁以上自愿选择一次性缴费的人员,按一次性缴费年限,每人每年给予30元补贴。
新闻链接
15个养老保险试点区县
大渡口、南岸、万州、黔江、合川、南川、永川、潼南、垫江、武隆、九龙坡、梁平、北碚、酉阳、巫山。
独生子女父母每月增发10元
市人社局昨天称,对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明的父母领取养老待遇时,每月增发10元养老待遇;对领取养老待遇年满70周岁及其以上的,每月增发10元养老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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