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山东退休金最低标准
按照山东省人社厅公布的信息,山东省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养老金全省最低标准将从2022年7月1日起,由150元每月上调至160元每月。按照人社部的通知,2022年7月1日起,全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93元每月上调至98元每月。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通知,自2022年7月1日起,我省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每人每月150元提高到160元,即每人每月提高10元,增长幅度为6.67%,直接惠及全省1600万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
一、个人养老金领取条件:
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已办理了退休手续;
2、所在单位和个人依法参加养老保险并履行了养老保险缴费义务;
3、个人缴费至少满15年(过渡期内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 目前,我国的企业职工法定退休年龄为:男职工60岁;从事管理和科研工作的女职工55岁;从事生产和工勤辅助工作的女职工50岁。
二、个人养老金领取所需材料:
1、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本人的户口;
3、本人人事档案;
4、登记照片一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