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领取退休金的还能领取低保吗
领取退休金的,如果是以个人为单位肯定是不能领取低保,如果有家庭赡养人员后,达到低保条件是可以领取低保的,是赡养对象领取。
2. 有退休金可以申请低保吗
已经领取退休金了就不能享受低保了,如果有病造成生活困难可以得到一次性的生活补助的。退休金、退休费,是一种最主要的社会养老保险待遇。
即国家有关文件规定:
在劳动者年老或丧失劳动能力后,根据他们对社会所作的贡献和所具备的享受养老保险资格或退休条件,按月或一次性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保险待遇,是造福社会的需要,主要用于保障职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需要。
养老金本着国家、集体、个人共同积累的原则积累、运作。当人们年富力强时,所创造财富的一部分被投资于养老金计划,以保证老有所养。
申请低保必须满足3个基本世桥要求:
第一,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
即申请低保本着“属地”的原则,不能异地申请低保,只能在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低保;
第二,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
注意,收入水平是否能达到申领低保的条件,考察的不是一个家庭成员,而是以家庭为单位,考察平均收入水平。
各地低保标准有高有低,因此对人均收入的要求也有高有低,一般城市高于农村、经济发达地区高于经济落后地区,关键看当地民政部门制定的标准线。
第三,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规定的条件
这一项是从“家庭财产”角度所设置的申领条件。
简单的理解,即便拥有当地的常住户口、即便目前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启雀标准,但是如果家庭财产状况良好,比如有较为殷实的银行存款、有市值较高的商品房、有豪华汽车等,那么无法申请低保。
这里的“家庭财产”包括存款,股票、基金、债券等有价证券,住房、车辆、古董字画、收藏品、公司搜旁猛股权等等。
在同时符合以上3个条件的前提下,才能申请低保,相关人员需要入户调查,但凡有一项不符合当地标准,那么就无法申领最低生活保障。
低保的认定标准就本着“一年评一次”、“一年一审核”的原则,倘若以上三个条件在一年周期内有所变化,但凡某一项构不成标准,比如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找到了高薪工作,平均收入因此大幅提升;或者意外中了彩票,家庭财产状况得到了很大的改观;或者户口从当地迁出迁到了外地等等,这些情况下,第二年就无法申领当地的低保了。
法律依据: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第二条 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
3. 有退休金还能领取低保吗
法律分析:退休金如果高于当地最低生活补助标准,不可以再申请低保,如果没有高于最低生活补助标准就可以申请低保。低保是在城市已经建立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失业保险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三条保障线"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实行最低生活保障的制度。申请农村低保所需的材料:
1、书面申请书。
2、家庭成员的户口簿。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合影。
4、土地、山林、水面承包合同或证明。
5、外出务工人员收入证明。
6、离异家庭涉及有赡、扶、抚养关系的应提供离婚证明。
7、非农户人员的家庭,应提供非农户口人员的收入证明。
8、对劳动能力有争议的,需提供有效健康证明。
9、残疾人提供残疾证。
10、审批管理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
法律依据:民政部关于《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 第四条 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是认定低保对象的三个基本要件。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低保。
4. 有退休工资还能享受低保吗
法律分析:退休人员本人有基本养老金,不符合享受低保条件。低保对象是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远高于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水平,本人不符合享受低保条件,不能享受低保。但退休职工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全部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可以按差额享受低保。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 第五十四条 国家完善城乡统筹的社会保障制度,建立健全保障机制,支持乡村提高社会保障管理服务水平;建立健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标准正常调整机制,确保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随经济社会发展逐步提高。国家支持农民按照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鼓励具备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和农业产业化从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国家推进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统筹发展,提高农村特困人员供养等社会救助水平,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妇女和老年人以及残疾人、困境儿童的关爱服务,支持发展农村普惠型养老服务和互助性养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