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灞辫タ绀句繚缃戝北瑗块浼戜汉鍛樺吇鑰侀噾璋冩暣缁嗗垯2016骞
銆銆浠婂勾鐨勬斂搴滃伐浣滄姤鍛婃寚鍑猴紝鑷2016骞1鏈1鏃ヨ捣锛屾寜6.5%宸﹀彸鎻愰珮浼佷笟鍜屾満鍏充簨涓氬崟浣嶉浼戜汉鍛樺吇鑰侀噾鏍囧噯锛屽苟鍚戦浼戣緝鏃┿佸吇鑰侀噾鍋忎綆鐨勯浼戜汉鍛樺拰鑹拌嫤杈硅繙鍦板尯浼佷笟閫浼戜汉鍛橀傚綋鍊炬枩銆傝繖鎰忓懗鐫鍦2005骞村埌2015骞磋繛缁11骞磋皟鏁翠紒涓氶浼戜汉鍛樺熀鏈鍏昏侀噾鍩虹涓婏紝2016骞翠紒涓氶浼戜汉鍛樺吇鑰侀噾灏嗗疄鐜扳滃崄浜岃繛娑ㄢ濄
銆銆鏈哄叧浜嬩笟鍗曚綅銆佸叕鍔″憳鐨勯浼戝伐璧勯兘浼氬悓姝ョ粺绛逛笂璋冦
銆銆
『贰』 今年涨工资最新消息山西退休职工二零一六年涨工资最新消息
2016年养老金调整,抄1700余万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同步上调。
此次调整是2014年10月1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以来第一次按照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调整待遇,也是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第一次同步调整待遇。
人社部表示,迈出了统筹各类退休人员待遇调整的第一步,是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并轨、增强公平性的直接体现。人社部要求各地区将按照公平与效率相结合的原则,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兼顾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特点,合理确定调整办法和具体标准。
据介绍,此次养老金水平的调整将惠及包括1700多万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8500多万企业退休人员在内的全国1亿多退休人员。
目前除上海市公布了方案之外,正等待各省市制定和公布调整方案,预计在7月公布调整方案,7月底之前完成调整。
『叁』 山西退休加工资标准
山西退休加工资标准: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财政厅
关于2016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晋人社厅发〔2016〕69号
一、调整范围
2015年12月31日前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
二、调整办法和标准
(一)定额调整
调整范围内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70元。
(二)挂钩调整
1.企业退休人员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每满1年(不满1年的计为1年)每月增加3.5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按10年计算。
2.机关事业退休人员按本人退休时职务(职级)对应的2015年12月同职务(职级)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的3.6%增加基本养老金。
企业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条件的退休老工人,挂钩调整部分按机关事业单位同类人员标准调整。
(三)倾斜调整
2015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的退休人员,在上述两项调整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
企业退休军转干部调整后月基本养老金低于2824元的补到2824元。
『肆』 晋人社厅(2016 )69号文退休职工调整工资的通知
山西省退休职工调整工资的通知,请看以下的山西省人社厅、财政厅2016年调整退休人员养老金的晋人社厅发〔2016〕69号文件:
『伍』 山西省2016年退休人员加多少 工资
山西省退休的人员,在2016年,对2015年12月31日前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自2016年1月1日起增加基本养老金。具体增加办法如下:
山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
《关于2016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晋人社厅发(2016)69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中央驻晋各单位:
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6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37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并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从2016年1月1日起,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
2015年12月31日前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
二、调整办法和标准
(一)定额调整
调整范围内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70元。
(二)挂钩调整
1、企业退休人员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每满1年(不满1年的计为1年)每月增加3.5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按10年计算。
2、机关事业退休人员按本人退休时职务(职级)对应的2015年12月同职务(职级)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的3.6%增加基本养老金。
企业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条件的退休老工人,挂钩调整部分按机关事业单位同类人员标准调整。
(三)倾斜调整
2015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的退休人员,在上述两项调整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
企业退休军转干部调整后月基本养老金低于2824元的补到2824元。
三、资金渠道和发放
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增加的养老金,市及市以下单位由市政府负责统筹安排资金,确保发放到位;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在养老保险制度正式运转前,所需经费由省财政厅按照原有经费负担政策予以解决,运转后纳入基金统筹发放。
四、工作要求
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广大退休人员的亲切关怀。各市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正确引导舆论,认真抓好落实。要通过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加强基金征缴,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和加大对养老保险基金补助力度等措施,按要求尽快将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不得发生新的拖欠。对执行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请及时报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
2016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