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上海退休人员社保待遇
根据《上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的规定:
第二十五条(退休人员门诊急诊医疗费用)
退休人员一年内门诊急诊就医或者到定点零售药店配药所发生的除本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八条规定以外的费用,先由其个人医疗帐户当年计入资金支付。不足部分由个人支付至门急诊自负段标准计700元,超过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支付(不含到定点零售药店配药所发生的费用):
(一)69岁以下人员,在一级医疗机构门诊急诊的,由附加基金支付80%;在二级医疗机构门诊急诊的,由附加基金支付75%;在三级医疗机构门诊急诊的,由附加基金支付70%。其中,1955年12月31日前出生、2000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并于2001年1月1日后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超过门急诊自负段标准部分的医疗费用,在一级医疗机构门诊急诊的,由附加基金支付85%;在二级医疗机构门诊急诊的,由附加基金支付80%;在三级医疗机构门诊急诊的,由附加基金支付75%。
(二)70岁以上人员,在一级医疗机构门诊急诊的,由附加基金支付85%;在二级医疗机构门诊急诊的,由附加基金支付80%;在三级医疗机构门诊急诊的,由附加基金支付75%。
2000年12月31日前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一年内门诊急诊就医或者到定点零售药店配药所发生的除本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八条规定以外的费用,先由其个人医疗帐户当年计入资金支付。不足部分由个人支付至门急诊自负段标准计300元,超过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支付(不含到定点零售药店配药所发生的费用):在一级医疗机构门诊急诊的,由附加基金支付90%;在二级医疗机构门诊急诊的,由附加基金支付85%;在三级医疗机构门诊急诊的,由附加基金支付80%。
退休人员发生的门急诊自负段标准部分的医疗费用以及按照本条规定由附加基金支付后其余部分的医疗费用,个人医疗帐户有历年结余资金的,先由历年结余资金支付,仍不足支付的,由退休人员自负。
退休人员到定点零售药店配药所发生的费用,可以由个人医疗帐户历年结余资金支付。
第二十六条(门诊大病和家庭病床医疗费用)
职工在门诊进行重症尿毒症透析、恶性肿瘤治疗(化学治疗、内分泌特异治疗、放射治疗、同位素治疗、介入治疗、中医治疗)、部分精神病病种治疗(精神分裂症、中重度抑郁症、躁狂症、强迫症、精神发育迟缓伴发精神障碍、癫痫伴发精神障碍、偏执性精神病)(以下统称“门诊大病”)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在职职工的,由统筹基金支付85%;退休人员的,由统筹基金支付92%。其余部分由其个人医疗帐户历年结余资金支付,仍不足支付的,由职工自负。
职工家庭病床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支付80%,其余部分由个人医疗帐户历年结余资金支付,仍不足支付的,由职工自负。
第二十八条(退休人员的住院、急诊观察室医疗费用)
退休人员住院或者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所发生的由统筹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设起付标准。2000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起付标准为700元;2001年1月1日后退休的,起付标准为1200元。
退休人员一年内住院或者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起付标准的部分,由统筹基金支付92%。
退休人员发生的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用以及由统筹基金支付后其余部分的医疗费用,由个人医疗帐户历年结余资金支付,仍不足支付的,由退休人员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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㈡ 上海今年退休医保门诊自负多少
你好
你是城保在职中人3
你的门诊待遇是这样的
分三段
帐户段自负段共负段
根据你的说法如果你看门诊用掉5000(大一点比较好算)
先用帐户资金
当年用完再接着历年的用
486.4+1500.77=1987.17
5000-1987.17=3012.83
然后中人在职今年(07年)的自负段为1542元
就是你要负1542元
3012.83-1542=1470.83
这1470.83进入共负段
根据你中人3在职的比例
自负50%
所以你只要付735.42+1542元
还有
并不存在报销的概念
带卡就医
刷卡的时候该医保付的医保会自动扣除
发票上的统筹支付和附加支付等就是医保付的
PS:
看病需带好本人社保卡(或医保卡)和就医记录册(可去全市各区县医保中心或者医保服务点办理,医保服务点一般在街道的社会保障中心里)
两者缺1不可
还有
住院的话设起付线今年(07年)老人771元中人退休(01年后退休)为1234元中人在职为1542元
超出部分在职自负15%
退休自负8%
以上医保支付都是由统筹基金支付
关于最高限额
今年最高限额为61680元
然后你看病的前一共超过这个数
(包括医保付和你自己付的。但不包括起付线)
超出部分由附加基金付80%
你付20%
同样用社保卡结帐
不存在报销概念
看病带好社保卡和记录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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