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劳动者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但单位要劳动者继续工作的,单位还要给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吗有没有法律依据
已到法定退休年龄,缴纳社会保险的意义何在?问题的关键是:1、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必须办理退休,享受退休待遇。2、单位要劳动者继续工作的,另签劳动服务合同,工资报酬以应单独计算,不能与退休金混为一谈。
『贰』 申请提前退休后还能继续交社保吗
申请提前退休,并未得到批准,是要继续缴纳养老保险的,只有被批准退休,才可以停缴。如果不是提前退休,缴费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当月,次月开始领取养老金
『叁』 如果到了退休年龄,社保未缴够15年的,还能由单位或公司继续缴吗
如果到了退休年龄,社保未缴够15年的,不能由单位或公司继续缴。
劳动者只要超过退休年龄,是不允许企业为劳动者继续缴纳社会保险的。如果企业为劳动者多缴了社会保险费,社保部门会依法退回的。
如果到了退休年龄 ,缴费年限没有达到最低社保缴费年限要求,没有办法领取养老金的 ,需缴至满最低年限才能领到养老金 。
缴费年限是指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规定缴纳养老、医疗、失业等有关社会保险费的累计年限,是计发社会保险待遇的依据之一。不同于连续工龄,但二者在时间上有一定的承袭关系。
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按月领基本养老金须符合两个条件:
1、须到法定退休年龄;
2、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累计缴费满15年。
个人享受的基本养老金与个人缴费的年限相关,缴费年限越长、缴费基数越大,退休后领的养老金就越多。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各地规定并不统一,一般为20到30年不等 ,缴费的参数也不一样。而失业保险与生育保险最低缴费年限一-般是一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肆』 在湖南提前退休后,在广州打工还可以交社保吗
己退休的再打工,再想缴交社保,社保己不再受理了。
『伍』 公务员提前退休后可以再缴养老保险吗
保险交费期间已交满了就不用继续交费了,否则就需要继续交至满期。社保没有免交功能。
一、《社保法》的规定
新社保法第十六条规定:到了法定退休年龄,缴费不满十五年要先延期五年,如果五年后还不满15年,可以一次性补足应缴费用。
二、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
第二条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
第三条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含依照第二条规定延长缴费)的,可以申请转入户籍所在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含依照第二条规定延长缴费),且未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个人可以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告知其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权利以及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后果,经本人书面确认后,终止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三、解读《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
(一)公务员按工资8%缴养老保险退休养老金标准不变
国务院2015年1月14日公布了《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单位缴纳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0%。这意味着养老金双轨制在制度上被终结。
社保专家表示,新规仅实现了制度上的并轨,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间的养老待遇差距还将存在较长一段时间。但新规保障了机关事业单位中“老人”“中人”养老待遇将不会降低,而“新人”养老待遇或将微降。
(二)计发办法
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不变
《决定》指出,我国将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单位缴费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0%,个人缴费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由单位代扣。按本人缴费工资8%的数额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个人工资超过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低于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个人缴费工资基数。
按照《决定》,在此《决定》实施后参加工作、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在此《决定》实施前参加工作、实施后退休且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依据视同缴费年限长短发给过渡性养老金;在此《决定》实施后达到退休年龄但个人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比照《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13号)执行;在此《决定》实施前已经退休的:继续按照国家规定的原待遇标准发放基本养老金,同时执行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
(三)并轨时间
2014年10月起实施新规
《决定》的最大意义,就在于明确了我国养老双轨制并轨的时间表。该《决定》自2014年10月1日起实施,这就意味着从去年10月起,我国就已从制度上实现了养老双轨制的并轨,双轨制也随之被打破。这一时间点的确定,同时使得《决定》实施前已退休的“老人”、《决定》实施前参加工作但尚未退休的“中人”和《决定》实施后参加工作的“新人”界限被划分清楚。
虽然在制度实施方面还存在一系列操作性的实施细则需要明确,但这已经表明,无论参保缴费从何时真正开始,但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都得从2014年10月起就补缴相关的养老保险费了。
对于那些临近退休年龄的“中人”,不排除还存在将其视同为“老人”,直接实施“老人”政策的可能。不过对于临近退休多长时间的“中人”可视同为“老人”,还需要国家进一步明确。
(四)单独建账
防企业职工养老险背包袱
《决定》提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单独建账,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分别管理使用。这样设置主要是由于机关中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所谓“中人”数量较多,其过去的视同缴纳年限较多,即“历史欠账”偏多,如果不单独建账,而是两个基金直接合并,会给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背上更大的包袱,出现挤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的问题,不利于双轨制并轨的顺利启动。
单独建账还可能带来另一个问题,就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可能不会按月实时缴纳,而可能采取空账运行的方式。不过由于机关事业单位的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和养老金发放都是财政买单,因此即使空账运行,也不会影响到其运行的平衡。不过,机关事业单位的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由于涉及做实个人账户,以及个人账户余额可以依法继承和转移的需要,预计机关事业单位的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应据实缴费并实账运行。
(五)公务员待遇降低的可能性
1. “新人”养老待遇或微降
据介绍,《决定》将相关人员明确分为“老人”、“中人”和“新人”三类。文件提出,对改革前已退休人员,保持现有待遇并参加今后的待遇调整;对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人员,通过实行过渡性措施,保持待遇水平不降低。换言之,老人和中人的待遇将不会降低。
对于拉近养老双轨制待遇差距的希望,据悉更多应会体现在新人群体中。《决定》提出,对改革后参加工作的人员,通过建立新机制,实现待遇的合理衔接。这意味着新人将按新办法参保,新老有别的方式,可能会使其养老待遇水平,与同期参保后退休的企业职工更加趋近。
过去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退休待遇与职务职级关联极大,而今后以新人为主,他们的退休待遇更多会与工资和基金运营等因素挂钩。也就是说,他们的退休待遇会与通货膨胀等因素发生关联,待遇水平因此缩水的可能性相对更高。
2. 职业年金可起的作用
确保待遇消除改革阻力
《决定》称,机关事业单位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应当为其工作人员建立职业年金。单位按本单位工资总额的8%缴费,个人按本人缴费工资的4%缴费。工作人员退休后,按月领取职业年金待遇。
专家认为,“应当”这一措辞说明职业年金属于强制建立,这与自愿建立的企业年金截然不同。企业和个人28%的养老险总缴费率,远远低于机关和个人28%的养老险缴费率与职业年金12%的缴费率之和。这12%的差距,也确保了公务员养老待遇不会出现较大幅度降低的问题。当然这也使得双轨制并轨后目前仅仅是制度实现并轨,待遇要实现并轨,还需要很长一段时间。
据悉职业年金将可保持两个制度间的待遇差距,这也正是为了使双轨制并轨改革能够实现平稳过渡、消除阻力的重要措施。
3. 社保缴费费率下降的可能性
企业机关费率远景可降
我国养老保险缴费率在国际上居于较高水平,十八届三中全会也指出,适时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率。人社部近日提出,社会保险费率将适时适当下调。不过这次《决定》仍采取了与企业职工养老险相同的费率等指标,并未降低。
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参加养老保险的主要指标原封不动地套用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规定,实现了养老双轨制并轨时制度上的公平,这也可避免并轨后再制造出更大的待遇差距。
预计,从长远看,降低过高的费率是必然的。当前我国经济处于下行的运行区间内,企业在自身发展受到约束的同时,再承担相对高昂的社保缴费费率,肯定无法长期支持下去。因此降低企业缴费费率是可期的。出于制度公平的考虑,一旦企业缴费降低,机关单位的缴费费率也会同步降低。不过预计个人8%的缴费率要降低则可能性不大。
四、社保制度历史
1955年我国确立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制度。
1958年我国统一了企业职工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退休制度。
1978年基本确立干部退休制度。
1982年正式确立了干部离休制度。
1991年规定社会养老保险费用由国家、企业和个人三方共同负担,实行社会统筹。企业职工养老从“单位保障”迈向了“社会保障”。
1995年国家率先对企业养老制度进行社会保障改革,实行企业和个人共同承担的“统账结合”模式。机关和事业单位未列入改革范围,依旧由国家财政完全拨付。形成了养老“双轨制”模式。
2008年国务院《决定》在5个省市先行开展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配套推进。
2012年养老“双轨制”在全国“两会”上引起代表委员们的关注和热议,对养老体制进行改革、取消养老金“双轨制”的呼声高涨。
2015年1月14日国务院公布了《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公务员养老保险与企业养老保险并轨,实现了社保养老金的制度并轨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单独建账的方式。
『陆』 事业单位提前退休又在企业工作并交社保,到法定退休年龄能合并重算退体金吗
工作年限满2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小于5年(含5年),或工作年限满30年的事业编制人员,本人自愿申请,经批准可以提前退休。提前退休仍按原事业单位标准核定养老金。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或工龄25年以上的人员,如本人自愿,经组织批准,可以提前离岗。在法定退休年龄内,领取离岗时的基本工资,档案工资享受在职人员的增资待遇,到法定退休年龄,一并计算工龄,计发退休费,在原单位办理退休手续。医疗保险享受原单位待遇,住房公积金以离岗时的标准工资为基数进行交纳。凡工作年限满30年;或男年满53周岁、女年满48周岁(女性工人45周岁)且工作年限满20年的,经本人申请,按人事管理权限报市有关部门批准后,允许提前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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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柒』 提前退休人员可以再交社保吗
提前退休人员一般都是病退的,虽然不到退休年龄,但符合国家政策,退休后社保给发退休费,领了退休费后就不能再交社保了,因为你已经退休了,开始领退休金了,所以就没必要再交了。
『捌』 退休返聘的常见问题
退休返聘的常见问题
退休返聘人员类型、劳动关系。
一、退休返聘人员类型。
退休返聘是指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以后,又与企业建立用工关系的用工模式。退休返聘人员有三种类型。
1.员工到达法定离退休年龄,在原工作岗位延长一定的工作时间。
2.员工离退休后被原用人单位应聘回原单位从事同种或不同种工作。
3.员工离退休后在劳务市场重新进行择业,到原用人单位之外的单位工作。
二、退休返聘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
1.一般情况:是劳罩颂务关系,如果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以后,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退休金,又与企业建立用工关系的,则双方属于劳务关系,不再是劳动关系。
2.特殊情况:如果退休返聘人员未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法律和司法解特殊情况释尚未对这种情形的用工性质做出明确规定,全国各地的司法实践也不尽相同。
退休返聘人员社保、带薪年假、经济补偿金。
三、退休返聘人员需要缴纳社保吗?答:不需要。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已退休人员再在单位继续上班的,属于退休返聘。退休返聘人员与单位之间不属于劳动关系,双方属劳务关系,单位都不需要再为退休返聘员工缴纳社保。
四、退休返聘人员能否享受带薪年休假?答:不享受。
法律依据:《职工带物贺郑薪年休假条例》第一条就规定,本条例是根据《劳动法》与《公务员法》制定的。退休返聘人员既不属于《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者,也不属于公务员,所以退休返聘人员无法享受法定带薪年休假。
五、退休返聘人员离职是否有经济补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是发生在劳动关系解除或终不享受止时。
答:退休返聘人员与单位之间一般是劳务关系,所以从法律层面上,退休返聘人员在离职时不能享受经济补偿金。
六、退休返聘协议的注意点。
1.在合同中明确雇佣期限,写明双方不构成劳动关系。
2.与已经依法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签订退休返聘合同。
3.薪酬待遇方面,可以约定“双方约定的劳务报酬标准中已经包括了超时劳动补偿”。
4.可以约定退休返聘人员不享受带薪年休假、病假、婚假等有薪假期。
5.在劳务合同中约定提前解除合同条款。
6.在签订劳务合同的同时购买相关商业保险。
七、退休返聘工资个税的注意点。
1.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免税。
2.离退休人员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离退休工资或养老金以外的各类补贴应按工薪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3.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应缴个人所得税。
4.退休人员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按照综合预扣预缴和汇算清缴缴纳个税。
5.延长离退休年龄的高级专家从所在单位取得的工资、补贴等视同离退休工资免税。
6.个人提前退休取得的一次性补贴收入按工资所得拍肆计税。
7.个人办理内部退养手续而取得的一次性补贴收入。
8.离退休人员的其他应税所得应依法缴个税。
9.退休人员的工资、福利等与取得收入不直接相关的支出不能税前扣除。
10.返聘离退休人员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按规定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