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国企退休金一般是多少
国企退休金如下:
1、河南,我是国企中层,30多年工龄,退休前1万左右,现在退休金2700多元;
2、上海,上海国企,刚退休。退休前每月九千,现在退休金七千六;
3、安徽,我单位也是国企,普通员工六十岁退休,退休前五千多月薪,退休后六千养老金。17年退休;
4、山东,国企员工,马上退休,现在每月平均1万多,退休后5000左右;
5、坐标哈尔滨,国企女职工,2004年退休,50岁退休,退休16年了,32年工龄,年年涨工资,现在每月退休金2700元;
6、哈尔滨,2014年退休,44年工龄,退休8年,工资3200;
7、坐标沈阳,我老伴中央直属军工企业退休29年工令,目前退休2700元;
8、黑龙江,08年国企退休,36年工龄,现在每月3100元;
9、坐标哈尔滨。国家500强国有企业2014年退休,40年工龄,退休工资2900元;
10、四川攀枝花某国企退休职工每月养老金8500元;
11、20岁参加工作,国企,财务工作,副处级,55岁退休。退休金不到6000元;
12、北京,2022年7月我正式退休了,国企员工二线,31年工龄,退休金4570元;
13、江苏,原来国企后期改制工龄44年,退休后只有3500多,怎么感觉江苏工龄长没有优势,比外省低好多;
14、39年工龄,陕西央企5200元;
15、安徽芜湖2015年退休,39年工龄,国企2500元钱。
② 陕西省退休人员涨工资细则
法律分析:因为2020年的新标准还没有出台,所以仍按照2018年标准执行,一、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8元。二、退休人员15年及以内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下同)部分,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超过15年的缴费年限部分,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3元。三、以退休人员本人2017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不含职业年金)为基数增加1%。四、退休人员中,1937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1938年1月1日至1942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1943年1月1日至1947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10元。五、本次调整后,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低于所在市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在省级参保的原行业统筹企业按全省),予以补足。六、对2014年10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到达退休年龄并办理了退休手续、基本养老金尚未核发到位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暂按预发待遇调整。七、本次调整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③ 陕西省2014年退休人员养老金如何计算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财政厅
陕人社厅发[2014]17号
关于2014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杨凌示范区人事劳动局、财政局,西咸新区管委会办公室、财政局,韩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级各有关厅、局,中央驻陕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4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7号)等文件规定精神,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同意并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决定对2013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含退职人员,不含新中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本人原工资100%退休金待遇的老工人,下同)的基本养老金(含退职生活费)水平进行调整提高,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13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按以下办法调整:
(一)1933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160元;1934年1月1日至1938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140元;1939年1月1日至1943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120元;194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85元。
(二)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下同)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3元(缴费年限按整年计算后,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
以上两款依次执行。
二、本次调整前基本养老金低于2000元的,每人每月增加25元,最高不超过2000元。
三、2014年调整后,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低于所在市(原行业统筹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按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后平均水平的,予以补足。
四、本次调整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由原渠道解决。
五、本通知从2014年1月1日起执行。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陕西省财政厅
2014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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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宣传提纲”:
陕西省2014年调整
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宣传提纲
一、我省2014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的依据是什么?
我省2014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的政策依据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4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7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14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的函》(人社养司函〔2014〕8号)。这两个文件对2014年基本养老金调整的人员范围、执行时间、调整水平和办法、资金渠道等做了明确规定。
国家文件规定,2014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采取普遍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调整水平按照2013年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10%确定。普遍调整要体现公平,并与退休人员本人缴费情况等因素挂钩,进一步体现多缴多得的参保缴费激励机制。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对企业高龄退休人员适当提高调整水平。对国家设立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的省份,适当提高企业退休人员调整水平。对基本养老金偏低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继续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人发〔2002〕82号文件精神,切实解决部分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问题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3〕29号)规定予以倾斜,确保其基本养老金不低于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水平。
国家要求,各省要认真制定调整方案,2月14日前将调整方案报人社部、财政部审批,3月底前将调整增加的养老金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
我省按照国家的政策规定和要求,在认真测算和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方案,经人社部、财政部同意和省政府批准后,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关于2014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陕人社发〔2014〕17号)。我省的调待文件进一步明确了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具体标准等内容,认真贯彻了国家文件精神。
二、今年调整基本养老金的人员范围和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国家文件规定,2014年参加基本养老金调整的人员范围为2013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含退职)人员,调整的时间从2014年1月1日起执行。我省调待文件与国家文件规定的人员范围和执行时间完全一致。
三、今年调整基本养老金的水平是如何规定的?
国家文件规定,2014年调整水平按照2013年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10%确定。按照国家政策规定测算,我省月人均调整水平为197元。国家同意我省按人均197元的标准调整,并批准了我省制定的调整方案。
四、我省调整养老金方案是怎样制定出来的?
国家文件下发后,我省对符合调整条件的173.39万名企业退休人员的基础数据进行了整合,按养老金水平、缴费和视同缴费年限、办理退休年度、参加工作时间、年龄等指标进行了详细的分类统计,底数清楚,数据真实,调整方案是在科学测算、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认真制定的。
五、我省在2014年调整时,如何按缴费年限进行调整?
在普遍调整时,与退休人员的缴费年限挂钩。按缴费和视同缴费年限长短进行调整,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3元,让缴费年限长的退休人员多得养老金,体现了多工作、多缴费、退休后多领养老金的激励因素。
六、我省在2014年调整中,如何向高龄人员进行倾斜?
我省在2014年基本养老金调整中,认真贯彻国家文件精神,让每个符合条件的企业退休(职)人员都能参加调整,充分分享社会发展成果。按缴费和视同缴费年限调整后,再按年龄段适当调整倾斜,重点体现了对高龄(70岁以上)退休人员的照顾。即:对1933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80岁以上),每人每月增加160元;1934年1月1日至1938年12月31日出生的(79岁至75岁),每人每月增加140元;1939年1月1日至1943年12月31日出生的(74岁至70岁),每人每月增加120元;194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69岁以下),每人每月增加85元,对高龄退休人员的照顾和倾斜完全符合国家文件规定精神。
七、本次调整如何对基本养老金偏低的困难群体进行倾斜?
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2014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视频会议的要求,对基本养老金偏低的困难群体可适当进行倾斜。考虑到我省2013年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水平接近2000元,对低于平均水平以下的退休人员适当倾斜符合国家要求精神,因此,对今年调整前基本养老金低于2000元的,每人每月增加25元,最高不超过2000元。
八、这次调整是如何对基本养老金偏低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进行倾斜的?
国家文件规定,对基本养老金偏低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继续按照中办发〔2003〕29号文件规定予以倾斜,确保其基本养老金水平不低于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水平。因此,陕人社发〔2014〕17号文件规定,2014年基本养老金调整后,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水平(不含生活困难补助)仍低于所在市(行业单位按全省)调整后的基本养老金月人均水平的,补足到这一水平。这一规定体现了对基本养老金偏低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的照顾,贯彻落实了国家文件规定精神。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4年3月5日
转自陕西省人社网:
http://www.shaanxihrss.gov.cn/admin/pub_newsshow.asp?id=1007846&chid=100077
④ 2014年陕西省企业退休职工工资调整吗
2014年陕西省企业退休职工工资调整吗?
历年的调整企业退休职工的工资是全国性的所以陕西也会一同调整的,不会把陕西落下。2014年也不会例外。
⑤ 陕西省今年退休工资怎样涨
从3月21日起,陕西省调整提高164.6万名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并从今年1月1日起执行。按上年度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10%的涨幅,陕西省今年的调整标准为月人均186元
一是普遍进行调整,按缴费和视同缴费年限长短进行调整,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3元。按缴费和视同缴费年限调整后,再按年龄段适当调整倾斜,即:80岁以上每人每月增加150元;80岁至75岁每人每月增加130元;75岁至70岁每人每月增加110元;70岁以下每人每月增加80元。
二是按政策向部分群体进行倾斜。普遍调整后,对以下退休人员再给予政策倾斜:1、对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高级政工师和高级技师,每人每月增加260元,其中,享受教授级待遇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及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2、对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3、对按规定核准的原工商业者,每人每月增加30元。4、本次调整后,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低于所在市(原行业统筹企业退休军转干部低于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后平均水平的,予以补足。同时符合上述两款以上的,累加执行。
⑥ 陕西企业退休工人2016年涨工资有新政策吗
退休人员涨工资2016新政策
一、2014年12月31日前,经批准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含机关、财政全额供款和差额供款事业单位中执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费计发办法和调整政策的劳动合同制工人),自2015年1月1日起调整基本养老金。
二、退休人员按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下同)调整基本养老金。缴费年限满10年及其以上的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3.5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退休人员(不含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5元;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2.5元。
三、按本通知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前,低于统筹范围内平均基本养老金水平2513元/月的退休人员(不包括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军队转业干部、原工商业者),在按缴费年限调整养老金的基础上,再按下述办法调整基本养老金:缴费年限满30年及其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45元;缴费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缴费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的,每人每月增加35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不含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5元。上述人员调整后的基本养老金不超过2773元/月。
四、在按本通知第二、三条规定增加基本养老金的基础上,退休人员再按下列绝对额调整基本养老金:按本通知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前,月养老金低于2513元的,每人每月再增加90元;月养老金在2513元及其以上,低于3500元的,每人每月再增加70元;月养老金在3500元及其以上,低于4500元的,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养老金在4500元及其以上的,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
五、经国家或本市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并在退休前被单位聘用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按相应管理权限批准的高级政工师及劳动部门批准的高级技师,在按本通知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再增加120元;退休前享受教授级同等待遇的高级工程师,经国家或本市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为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每人每月再增加220元。上述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后,低于2773元/月的,补足到2773元/月(不含退职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
六、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人发[2002]82号文件精神,切实解决部分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问题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3]29号)精神,退休的军队转业干部按本通知第二条、第四条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后,低于2773元/月的,补足到2773元/月。
七、按照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战部、财政部、民政部《关于进一步解决原工商业者生活困难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2]9号)精神,原工商业者按本通知第二条、第四条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后,低于2773元/月的,补足到2773元/月(不含退职的原工商业者)。
八、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按原劳动人事部《关于建国前参加工作的老工人退休待遇的通知》(劳人险[1983]3号)规定,享受原标准工资100%退休费的老工人,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440元;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420元。
⑦ 陕西省人社厅对2014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何时出台
一般上半年就会出来的,不过无论什么时候出来,养老金的调整都是从2014年1月开始的,没发的会补发。
⑧ 退休人员上调2021养老金,陕西至少增加81元,其他各省增多少
退休人员是指在机关事业单位或者在企业工作满足一定条件后而办理的人事退休手续的人员。退休人员在退休后,虽然并不在相关的岗位工作,但是为了保障维持其基本生活需要,退休人员会根据退休前的任职和缴费状况发放相应的养老金。
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到2020年已经经历过了16个连涨的年头,2021年17连涨的政策在4月份的时候已经确定,但各地的具体实施方案并没有在当时出台。在6月1日下午,陕西省的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实施方案对外公布,养老金调整工作全面启动。与以往的基本养老金调整一样,2021年的养老金调整主要从三个方面来进行: 一是定额调整;二是挂钩调整;三是倾斜调整。
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具体调整额度怎么算?调整的基础养老金有哪些内容?今天我们就围绕这些内容对陕西的养老金政策调整展开介绍。虽然各省的调整额度可能有一些差异,但调整的办法大同小异,我们也可以从陕西的调整实施办法来窥探全国各地的养老金调整。
定额调整是针对全部的退休人员, 均采用一个调整额度,具体来讲是每人每月增加56元。 这与个人的缴费年限以及缴费额度,或者退休前的职务均没有关系,体现的是公平的原则。也就是说,缴费15年的人和缴费25年甚至35年的人,或者缴费按最低线与最高线缴纳养老保险,定额调整额度都一样是56元。
挂钩调整中的具体额度主要是与养老保险缴纳者(含视同缴费人员)缴纳养老保险的额度以及缴费的时间长度有关。 坚持“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原则 。
倾斜调整主要是对高龄退休人员或者是艰苦偏远地区退休的人员进行倾斜性的调整。对于高龄退休的人员,70至74周岁的,增加10元;75至79周岁的,增加20元;80周岁及以上的,增加30元。
倾斜调整基本养老金,一定程度上体现的是对特殊群体的退休人员照顾,尤其是对高龄退休人员的照顾。
从2014年10月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开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逐步与企业养老并轨,到2024年10月起,完全实现与企业养老完全一致的目标。
在今年陕西的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方面,也是坚持的并轨的原则,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统一都实行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度倾斜相结合的方法。
在面对经济发展压力较大的情形下,调整基本养老金待遇,一方面体现的是国家对于退休人员的关心,另一方面也是养老金正常调整制度发挥作用的体现。不管是对于在职人员还是退休人员来讲,对于未来的收入水平的可预期性在其心理状态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关于退休待遇的核定,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调资的相关内容我们在之前的文章中也有相关的介绍,感兴趣的同志可以翻阅之前的文章。
⑨ 陕西退休金今年涨多少
今年陕西省退休人员待遇调整继续采用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三结合”的办法。
定额调整重点体现社会公平。参加此次调整人员均每人每月增加46元。
挂钩调整与缴费年限和养老金水平双挂钩,突出效率因素。首先是按缴费年限调整。退休人员15年以内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部分,每满一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超过15年缴费年限部分,每满一年每人每月增加3.5元,不足一年的按1年计算。其次是按基本养老金水平调整。以退休人员本人2016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1%(计算到1元,不足1元的按1元增加)。
适当倾斜是对高龄(70周岁以上)退休人员适当提高调整水平。即对1936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1937年1月1日至1941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1942年1月1日至1946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10元。
此次调整后,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低于所在市(原行业统筹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按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后平均水平的,予以补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