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退休干部失踪后没有死亡证明还有退休工资吗
退休人抄员失踪,是可以领取袭退休费的,但是现在每年都要核实参保人的领取资格,也就是验证是不是还生存,由于失踪造成不能参加验证,就会被停发退休金,直到参加验证为止,如果超过四年,依然没有找到,近亲属可以向法院宣告死亡,按照死亡待遇处理。
㈡ 企业退休人员失踪两年后退休金还有吗
失踪6个月内退休金照发,第七个月起停发。
根据《劳动部办公厅关于退休职工下落回不明答期间应从何时停发退休待遇的复函》(劳办发[1993]162号)和人社部办公厅《关于因失踪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离退休人员养老待遇问题的函》(人社厅函〔2010〕159号)的规定,退休人员失踪,下落不明在6个月以内的,其退休待遇可照发,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暂时停发其退休待遇。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有关规定,退休职工下落不明满4年或者意外事故发生之日起满2年仍不知下落者,经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可以宣告其死亡。如果法院已经宣告死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对其暂时作死亡处理,并发给相应的死亡待遇。
经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退休职工重新出现或者确知没有死亡,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撤销对他的死亡宣告。经人民法院撤销宣告死亡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恢复基本养老金发放,并补发停发期间待遇,补调应当调整的基本养老金,但近亲属应当退回已经领取的死亡待遇。
㈢ 失踪退休人员有养老金吗
法律分析:离退休人员因失踪等原因被暂停发放基本养老金的,之后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期间被暂停发放的基本养老金不再予以补发;离退休人员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后,其家属应按规定领取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金。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长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第二条 工人退休以后,每月按下列标准发给退休费,直至去世为止。一)符合第一条第(一)、(二)、(三)项条件,抗日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九十发给。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参加革命工作,连续工龄满二十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七十五发给;连续工龄满十年不满十五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六十发给。退休费低于二十五元的,按二十五元发给。(二)符合第一条第(四)项条件,饮食起居需要扶助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九十发给,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发给一定数额的护理费,护理费标准,一般不得超过一个普通工人的工资;饮食起居不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同时具备两项以上的退休条件,应当按最高的标准发给。退休费低于三十五元的,按三十五元发给。
第三条 患二、三期矽肺病离职休养的工人,如果本人自愿,也可以退休。退休费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九十发给,并享受原单位矽肺病人在离职休养期间的待遇。患二、三矽肺病离职休养的干部,也可以按照本条的办法执行。
第四条 获得全国劳动英雄、劳动模范称号,在退休时仍然保持其荣誉的工人;省、市、自治区革命委员会认为在革命和建设中有特殊贡献的工人;部队军以上单位授予战斗英雄称号的转业、复员军人,在退休进仍保持其荣誉的,其退休费可以酌情高于本办法所定标准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五,但提高标准后的退休费,不得超过本人原标准工资。
第五条 不具备退休条件,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人,应该退职。退职后,按月发给相当于本人标准工资百分之四十的生活费,低于二十元的,按二十元发给。
第六条 退休工人易地安家的,一般由原单位一次发给一百五十元的安家补助费,从大中城市到农村安家的,发给三百元。退职工人易地安家的,可以发给相当于本人两个月标准工资的安家补助费。
第七条 工人退休、退职的时候,本人及其供养的直系亲属前往居住地点途中所需的车船费、旅馆费、行李搬运费和伙食补助费,都按照现行的规定办理。
第八条 退休、退职工人本人,可以继续享受公费医疗待遇。
第九条 工人的退休费、退休生活费,企业单位由企业行政支付,党政机关、群众团体和事业单位,由退休、退职工人居住地方的县级民政部门另列预算支付。
㈣ 老人退休了但是走丢了退休金还能再领到吗
属于下落不明人员复。需要向公安制机关报案和向社保备案,按照当地的社保政策办理,有的地方规定可以继续领取养老金6-12个月。
《劳动部办公厅关于退休职土下落不明期间应从何时停发退休待遇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3】162号)进一步规定,退休人员失踪;下落不明在 6 个月以内的,其退休待遇可照发,超过 6 个月的,从第 7 个月起暂时停发其退休待遇。如果走失的退休人员以后又重新出现,或者知道他的确实下落,经本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可以恢复他应得的待遇,需要补发的待遇,应该如数补发,但是需扣除其下落不明期间停发养老金后发给其供养亲属的生活困难补助和待遇。
下落不明人员失踪超过2年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当事人死亡,其法定继承人可以领取抚恤金。
㈤ 对于退休教师失踪,工资待遇如何处理有没有相关规定
有点,6个月后,社保停发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有关规定,法院对下落不明满4年或者意外事故发生之日起满2年仍不知下落者,可以宣告其死亡。如果法院已经宣告林某死亡了,社保局可以对林某暂时作死亡处理,并发给相应的死亡待遇。《劳动部办公厅关于退休职工下落不明期间应从何时停发退休待遇的复函》(劳办发[1993]162号)进一步规定,退休人员失踪,下落不明在6个月以内的,其退休待遇可照发,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暂时停发其退休待遇。值得注意的是,如果走失的退休人员以后又重新出现,或者知道他的确实下落,经本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可以恢复他应得的待遇,需要补发的待遇,应该如数补发,但是应该扣除其下落不明期间停发养老金后的发给他的供养亲属的生活困难补助和待遇。本案中,社保局停发林某退休金的做法是适当的。只是今后,如果林某重新出现,就应该为其依法补发待遇。
(2)对类似情况的处理意见。涉及的是退休人员失踪以后,退休金如何处理的问题。按照规定,退休人员失踪6个月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会停发其退休金。但是这对退休职工及其家属是不存在影响的,其一,将来退休人员本人重新出现时,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会为其补发;其二,就算失踪本人不再出现,其个人账户同样可以由其家人继承。
㈥ 退休工人失踪 他的工资是否马上就不发了 如果要发 发好久
退休工人失踪,他的退休金不能马上停发。因为退休工人每年都要年审,如果他不去年审,社保局会停发他的退休金。供你参考。
㈦ 行政单位退休职工失踪几年停发退体工资
按照国家规定,失踪2年以上按死亡处理,也就是说失踪2年,停止一切福利待遇,包括退休工资!
㈧ 退休工人失踪后退休金停发,如果一直不回来,向法院申请人员失踪后,法院宣布其死亡这期间退休金会补发吗
如果宣告死亡后再次出现了,期间的退休金应予补发。如果宣告死亡回后不再出现的,不予补发。
《关答于因失踪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离退休人员养老待遇问题的函》(人社厅函[2010]159号)
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你厅《关于因失踪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的请示》(皖人社[2010]16号)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基本养老金是离退休人员基本生活的保障。离退休人员因失踪等原因被暂停发放基本养老金的,之后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期间被暂停发放的基本养老金不再予以补发;离退休人员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后,其家属应按规定领取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金。当离退休人员再次出现或家属能够提供其仍具有领取养老金资格证明的,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准后,应补发其被暂停发放的基本养老金,在被暂停发放基本养老金期间国家统一部署调整基本养老金的,也应予以补调。
二○一○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