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仙桃市农村85岁老人养老金是多少
仙桃市农村85岁老人养老金是5200元。根据查询相关公开信息显示,仙桃市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租码没额:计弊纳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退休年龄和当时的人口平均模闷寿命来确定),之前是统一的120个月,目前50岁为195个月、55岁为170个月、60岁为139个月,所以仙桃市农村85岁老人养老金每月是5200元。
『贰』 仙桃事业单位退休金按什么标准补发
2019年仙桃养老金调整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近日,湖北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印发文
件,从2018年1月1日起,为2017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退休费、退职生活费)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退职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总体调整水平
为5.1%,预计将惠及全省540万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退职人员。
湖北省去年已实现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统一调整办法,体现制度并轨、规则公平,今年,继续按照统
一调整办法,实行定额调整、挂钩调整、适当倾斜三结合。定额调整体现社会公平,挂钩调整体现多
缴多调、长缴多调的激励机制,适当倾斜体现对高龄退休人员和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等群体的关怀
照顾。
2019年仙桃养老金具体调整
1、定额调整
按退休、退职时间划分三档:
1995年12月31日前退休、退职:每人每月增加45元,也就是一年至少多领540元;
1996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退职:每人每月增加40元,也就是一年至少多领480
元;
2006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退职:每人每月增加35元,也就是一年至少多领420
元;
2、挂钩调整
与本人缴费年限和基本养老金水平双挂钩:每人每月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
种换算的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增加2元,缴费年限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同时,每人每月以本人
2017年12月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1.4%。
3、适当倾斜
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后,对部分人员再按以下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
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供给制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也就是一年至少多领360元;
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薪金制的,每人每月增加25元,也就是一年至少多领300元;
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也就是一年至少多领240元;
符合劳社部发〔2002〕9号文件规定的原工商业者,每人每月增加10元,也就是一年至少多领120
元。
注:同时符合上述两个及以上条件的,按照就高原则,只增加一项。
2017年12月31日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即1938年1月1日至1947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每人
每月增加40元;2017年12月31日年满80周岁的(即1937年12月31日前出生),每人每月增加60
元。
国家规定范围的艰苦边远地区的调整对象,每人每月增加15元。
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按上述办法调整后,其基本养老金仍未达到所在市(州)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
补齐到平均水平。
以上调整办法,具体到每位退休人员,由于参加工作时间早晚、退休时间早晚、在职时缴费年限长
短、缴费水平高低、现在年龄大小的不同,每个人增加的金额有所差别。
以上数据依据网络及各个官方网公布资料整理,具体政策以最终文件执行情况为准,具体可咨询仙桃
市社保中心。
仙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叁』 湖北各市退休金标准
2022年湖北各地养老金计发基数公布,一档、二档、三档分别是多少呢?差别有多大?『肆』 湖北省2023年上调退休金标准
随着经济的发展,退休金也会为了适合时代的脚步不断进行调整。湖北最新退休养老金调整从湖北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获悉,从2018年1月1日起,为2017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纳梁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退休费、退职生活费)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退职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总体调整水平为5.1%,8月底前全部发放到位,预计将惠及全省540万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退职人员。具体调整办法为:一是定额调整。按退休、退职时间划分三档:1995年12月31日前退休、退职的,每人每月增加45元;1996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退职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2006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退职的,每人每月增加35元。二是挂钩调整。与本人缴费年限和基本养老金水平双挂钩:每人每月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换算的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增加2元,缴费年限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同时,每人每月以本人2017年12月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1.4%。三是适当倾斜。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后,对部分人员再按以下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1.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供给制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2.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薪金制的,每人每月增加25元;3.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4.符合劳社部发〔2002〕9号文件规定的原工商业者,每人每月增加10元。同时符合上述两个及以上条件的,按照就高原则,只增加一项。5.2017年12月31日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即1938年1月1日至1947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每人每月增加40元;2017年12月31日年满80周岁的(即1937年12月31日前出生),每人每月增加60元。6.国家规定范围的艰苦边远地区的调整对象,每人每月增加15元。7.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按上述办法调整后,其基本养老金仍未达到所在市(州)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补齐到平均水平。记者了解到,今年的养老金调整,是2014年10月1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以来,第三次按照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调整退休待遇,也是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第三次同步调整待遇。此前,省人社厅已召开全省视频会议,部署在全省范围内启动实施2018年调待工作,要求各地人社部门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协调,千方百计筹集调度资金,确保将调待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含今年1月起补发的金额)在规定时间内发放到退休人员的洞高运社保卡或银行卡里。对于企业退休人员,由社保经办机构进行调整,要求7月底前发放到位;对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已纳入参保的由发放其基本养老金的社保经办机构进行调整,尚未纳入参保的由发放其退休费的单位代调或预调,都要求8月底前发放到位。退休金是保障我们的养老生活的重要制度,因念州此大家在生活中要及时缴纳养老保险。
根据国家统一部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报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近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全省2013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鄂人社发〔2013〕20号),决定自2013年1月1日起,为我省2012年12月31日前已按国家政策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企业退休、退职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根据国家批复,今年我省调整水平按2012年我省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基本养老金的10%确定。本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采取普遍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具体办法为:一、对2012年12月31日前退休、退职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66元;在此基础上,按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换算的缴费年限)增加基本养老金,每满一年增加3元。二、对符合下列条件的退休人员,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再按以下标准分别增加基本养老金:(一)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供给制的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30元;(二)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薪金制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5元;(三)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0元;(四)符合劳社部发〔2002〕9号文件规定的原工商业者,每人每月增加10元。(五)2000年12月31日前退休,并在退休前取得正高职称且被单位按规定聘用为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360元;2000年12月31日前退休,并在退休前取得副高职称且被单位按规定聘用为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含高级技师)的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210元。2000年12月31日后退休,并在退休前取得正高职称且被单位按规定聘用为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310元;2000年12月31日后退休,并在退休前取得副高职称且被单位按规定聘用为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含高级技师)的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160元。对同时符合本条所述两个以上条件的,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只增加一项。三、对高龄退休人员,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再增加40元。四、对符合国家规定的艰苦边远地区范围的退休、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10元。五、对2005年12月31日前已按国家政策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10元。六、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按上述办法调整后,按照中办发〔2003〕29号和鄂办发〔2003〕53号文件规定,其基本养老金仍未达到所在市(州)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补齐到平均水平(不含财政支付的生活困难补助)。七、按照《湖北省试点县(市、区)乡镇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04〕121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乡镇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鄂政发〔2005〕28号)精神,参加乡镇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统筹的退休人员,比照本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