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享受失业保险金时达到退休年龄,是否可继续领取
享受失业保险金期间达到退休年龄(缴费时间不满足导致无法办理退休领取退休金的),是可以继续领取失业金,若满足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情况下就无法继续领取。
公民未办理失业保险情况达到退休年龄,就无法申请失业金。
一、法律明确达到退休年龄不可继续领取失业金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五条(1)明确,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七)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二、达到退休年龄无法申请领取失业金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2)以及重庆《到法定退休年龄是否可领取失业金的问题》(3)可以了解到,只有满足法律规定的以下条件公民才可以申请领取失业金,对于达到退休年龄的公民是无法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② 到了退休年龄可以领失业金吗
到了退休年龄不可以领失业金。失业金是发给失业人员的,职工达到退休年龄,或者已经禅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不能领取失业金。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告腔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1、重新就业的;
2、应征服兵役的;
3、移居境外的;
4、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失业保险金可以领取的时间如下:
1、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
2、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
3、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贺友知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③ 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因达到退休年龄
法律分析:享受失业保险金期间达到退休年龄(缴费时间不满足导致无法办理退休领取退休金的),是可以继续领取失业金,若满足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情况下就无法继续领取。公民未办理失业保险情况达到退休年龄,就无法申请失业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第四十七条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④ 领失业金期间到了50周岁能办理退休领养老金吗
领失业金期间到了50周岁不能办理退休领养老金,因为你是没有单位工作的情况,只有在单位上班的女职工才可以在五十岁时候,有单位去社保办理退休手续,个人去社保中心办理手续,需要五十五岁退休。
一、失业保险领取
失业保险是国家给予失业人员最基本的社会保障,但并不是所有失业人员都能领取失业保险金。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一定的条件,只有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才能领取自己的失业保险金。申请失业保险的条件是:一是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且用人单位和本人已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第二,不是因为我的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者不愿意中断就业,而是因为我无法控制的原因被迫中断就业;第三,他们已经登记失业,有求职要求。
二、领取条件
失业保险是国家给予失业人员最基本的社会保障,但并不是所有失业人员都能领取失业保险金。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一定的条件,只有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才能领取自己的失业保险金。恰恰相反,它不是。申请失业保险的条件如下:一是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且用人单位和本人已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二是因为我的意愿而中断就业,即失业者不愿意中断就业,但由于我无法控制的原因被迫中断就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规定了哪些情况属于非自愿中断就业,主要包括: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辞退、开除、辞退劳动者,以及用人单位违法或者违反劳动合同导致劳动者辞职。如果上述情况造成失业,员工有权申请失业保险。
办理失业登记是为了掌握失业人员的基本情况,确认其资格。须有求职要求,是考虑到失业保险的一个重要功能是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这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一个前提,也是失业人员应尽的义务。
⑤ 失业人员50岁退休政策
我国并没有失业人员50岁退休的政策,只有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后,才可以办理退休。根据养老保险政策规定,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满15年,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满50周岁,可以办理退休手续。 如果达到退休年龄养老保险缴费不满15年的,可申请延长缴费年限至满15年后办理退休手续。
缴费年限累计15年;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2004年9月17日前已经办理就业认定手续且参加养老保险统筹的)或55周岁(2004年9月17日后以个体工商户及雇工身份和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在代理机构参加养老保险统筹的)。
特殊工种退休由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办理。目前,潍坊市局审查依据是职工档案和原始证明材料来办理特殊工种退休。2000年之前,企业职工的工资调整由劳动局审批,企业审报的工资调整表中有工种记载一栏,可体现出职工是否从事特殊工种。2000年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后,企业职工工资不再由劳动局审批,职工从事特殊工种由企业劳资人员在企业财务工资表和特殊工种补贴发放表中记录清楚。职工在办理特殊工种退休时,可提供原单位的工资发放表、特殊工种人员补贴表等原始证明材料。2010年1月1日以后的企业特殊工种从业经历,以《潍坊市企业特殊工种管理办法》规定的备案材料为准。县级人社部门对职工档案和原始证明材料进行严格初审,报市级人社部门进行复审、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为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办理退休审批手续。
其中潍劳社办[2004]60号文件下发(2004年9月17日)后,在企业的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或按有关法律文书责令补缴企业养老保险费的缴费年限)满十年的,退休年龄按国家和省对企业女职工的规定(即50周岁)执行;不满十年的,退休年龄按鲁劳社函[2006]311号、鲁人社发[2012]83号对城镇灵活就业人员的规定(即55周岁)执行。
女干部是55岁退休,大家都知道。至于后期和60岁退休的规定,是2015年中央组织部出台的有关文件,女性处级以上干部和高级职称的女干部延迟到60岁退休,不过55岁可以申请提前退休。而对于女性灵活就业人员50岁退休,各地一般是指,在2001年文件出台之前,缴费年限已经满15年的国有企业职工可以按50岁退,福建省对于国有企业下岗女职工允许其在缴费满15年,选择50岁或者55岁退休。由此可见,各地女性50岁退休的年龄规定并不统一。目前来看,多数是企业女性职工交纳保险15年以上,50岁就能办理退休了。下岗职工(男、女)工龄达到30年以上,全日制毕业包分配的大学本科生工龄26年以上、专科27年、研究生25年以上的,每月领取600元左右的基本生活费,达到“提前准退休”年龄段后,本人可以自行选择退休,或选择不退休;若人选择提前退休的,停止发放基本生活费,按其退休工资发放。本人愿意拿基本生活费的,直到正式退休,基本生活费自行停止。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九条
工人的退休费、退职生活费,企业单位,由企业行政支付;党政机关、群众团体和事业单位,由退休、退职工人居住地方的县级民政部门另列预算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