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北京交社保多少年以后可以在北京领养老金
十五年。
1、对于外地户口在北京缴纳社保年限满10年、和在外地缴纳社保的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外地户籍人员,达到退休年龄后就可以在北京办理退休手续,领取养老金。
2、对于在北京缴费年限确实满10年、但整个缴费年限又不满15年的这部分外埠户籍人员,不足15年者可通过延长缴费社保费的方式以满足退休的必要条件。外埠参保人员应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当月提出延长缴费书面申请,并于次月开始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直至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条件,即达到15年的缴费年限。
3、对于延长缴纳基本养老保孝信险费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的外埠参保人员,仍不满足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的(男满25年,女满20年)可自愿申请一次性补缴差额年限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4、对于符合在北京市延长缴费条件的参保人员,如果因工作需要单位继续留用,双方应签订书面协议,明确留用时间及有关事项,报市或区县人力社保部门备案,并将备案后的书面协议在社保经办机构留存。留用期间企业和职工双方应继陆段续按本市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法律依据:
《关于参保人员延长缴纳社会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一、外埠户籍参保人员在本市延长缴费办法
(一)适用范围
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0周岁前在本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2011年7月1日(含)以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在本市累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满10年,全部缴费年限不满15年,且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地的外埠户籍参保人员,本人自愿,可申请在本市延长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上述人员在本市实际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累计满10年的,本人自愿,可申请在本市延长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三)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早慎誉险费按以下规定缴纳
延长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外埠参保人员,仍不满足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的,可自愿申请一次性补缴差额年限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五)外埠参保人员可以申请补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以后至本通知实施前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且缴费中断不属应缴未缴情况。在本市实际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累计满10年的外埠参保人员,可以申请补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以后至本通知实施前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且缴费中断不属应缴未缴情况。
⑵ 在北京社保交够10年就可以按北京的领取退休金吗
可以。根据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发布《关于参保人员延长缴纳社会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在北京市累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满10年,但全部缴费不满15年的外地户籍人员,可申请延长补足不满年限后,再办理退休手续。养老保险,全称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五大险种中最重要的险种之一。养老保险的目的是为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为其提供稳定可靠的生活来源社保在北京交了10年是可以享受在北京的退休待遇的,但是要缴纳满十五年最低年限,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才可以申请办理退休的。
1、根据国家规定现在社保是可以进行累计的。
2、在退休前累计缴纳满十五年最低年限就是可以的。
3、异地人员在北京缴纳社保满十年是可以享受北京退休待遇的,但是剩下的年限需要回户籍所在地进行缴纳然后累计到一起分别计算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