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街道有权停发退休工人工资吗
街道无权停发退休工人工资,劳动者退休后可以依法领取退休金,养老金由社保局管理和发放,与街道办无直接关系。
《社会保险法》
第十五条 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十八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物价上涨情况,适时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
第八十九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社会保险基金、用人单位或者个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未履行社会保险法定职责的;
(二)未将社会保险基金存入财政专户的;
(三)克扣或者拒不按时支付社会保险待遇的;
(四)丢失或者篡改缴费记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记录等社会保险数据、个人权益记录的;
(五)有违反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其他行为的。
第九十条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擅自更改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费率,导致少收或者多收社会保险费的,由有关行政部门责令其追缴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或者退还不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八十七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及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等社会保险服务机构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属于社会保险服务机构的,解除服务协议;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有执业资格的,依法吊销其执业资格。
第八十八条 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贰』 退休职工养老金属于哪个部门管谁晓得
退休职工原来属于企业的退休办公室管,没有离退休办公室的属于人事部管理,现在属于街道办事处管理,养老金属于人社局管理。
『叁』 听说企业退休职工工资要交给街道居委会管理是真的吗
这个完全是毫无根据的传闻。企业退休职工工资都是由社会保险局来负责发放的。怎么会交给街道居委会管理呢?
『肆』 中国公民退休后,是否本人当地社会保障局管理领退休养老金
无论是公职人员、还是企业员工、灵活就业人员,退休后一律移交其居住地社区,实行 社会 化管理。是党员的,组织关系由原单位党组织转移至社区党组织,在社区党组织缴纳党费、参加组织生活。退休人员去世的,由社区居委会负责举行遗体告别仪式。社区负责组织退休人员开展免费全民 健康 体检,每年开展领取基本养老金资格认证工作。
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仍然由社保部门发放。
社保局管核算和发放养老金。每年验证。
中国公民退休后,是否本人当地社会保障局管理?领退休养老金?
这个问题不一定,公民退休后。在本人的领取养老金的所在地有街道办事处管理,每年要进行一次身份验证,人脸识别。才能领养老金,以防被冒领。
『伍』 退休职工领工资是在住的社区办就行,还是必须是户口所在地才行
退休职工领工资应该就在住的社区办就行了,不一定是户口所在地,因为户口在一方居住,上班有可能在另外一个地方,现在全国联网
『陆』 退休工资哪里发放
法律分析:退休的人是没有工资的,而是由社保局发放的养老保险,养老保险金在办理退休手续的次月起按月支付。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是指职工办理退休手续后,采取管理服务工作与原企业分离,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人员移交城市街道和社区实行属地管理,由社区服务组织提供相应管理服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第七条 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柒』 怎么把国企退休人员转向社区领工资
一、是国企改革、增强国企竞争力的根本要求。
当前国有企业改革不断深入,国企兼职社会职能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国企的健康、向上发展。为增强国有企业竞争力,全面深化国企改革,必须加快剥离国企办社会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使国有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时移交社会化管理对于减轻国企负担、降低国企成本,提升国企服务质效具有积极意义。
二、是退休人员内心的必然选择。
国企职工退休后,基本实行分散居住,分散居住的后果就是办事效率降低,办事流程拉长,这对于退休人员来说极为麻烦。去年有位老师傅的老伴去世(两人是都是单位的退休职工)领取丧葬补助金需要进行公证,老师傅需要先到单位核对丧葬补助金标准,提供死亡证明,然后去办理公证手续,办完公证后还需要将公证书送交单位,同时进行签字确认。整个流程如果顺利需要老师傅至少来单位两次,每次进入单位还需要提前打电话通知,所以对于老师傅的身体来说很是吃力,但整个流程就是这样。因此实行社区、街道管理可以有效提升办事效率,提高服务质量。
移交社区管理到底好不好?
当然好,无论对于退休职工本人、对于企业、对于国家来说都是好事。
一、对于退休职工本人而言。
目前退休养老金基本都是由社保机构委托银行进行批量代发,所以跟企业没有直接关系,但是每次发生银行卡丢失或养老金发放不到位的情形时,往往退休职工都需要到单位进行查询、办理,再由单位同社保机构对接,拉长了办事流程,这对于很多退休老人而言,等待就是一种煎熬,领不到极容易情绪激动。而移交社区管理后,可以直接在社区查询、办理,有效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
与此同时目前城市社区发展比较成熟,几乎每三公里之内就有一个社区,社区的服务质量和管理也日趋完善和规范,这与企业不同,社区的职能就是服务管辖范围内的居住人口,而企业的根本目标是为了盈利。所以两者的服务质量和服务完善性无法比较。
在这里可能就有很多老同志就会有疑问了,那移交社区管理以后,我的补充医疗保险、离退休统筹外待遇是否就没有了。对此完全不用担心,国务院下发的《关于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的指导意见》里明确要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原享受的补充医疗保险、医疗互助帮困等相关待遇,仍按原渠道解决,确保待遇水平不降低。对于目前由企业发放的离退休统筹外费用,按照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统筹兼顾、逐步消化的原则,妥善解决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问题。总之一句话,只要是符合政策规定、符合列支范围的,都会正常发放,所以老同志完全不用担心
『捌』 退休工资是哪个部门发放的
1、退休金全部归属地方社保部门管辖是国家发。参加社会统筹的养老保险,退休养老金在参保当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委托的银行领取。
2、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是指职工个人按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后,单位离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工作也从职工所在单位转向社会,即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负责,通过银行、邮局以及依托社区和其他中介机构向符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发放基本养老金。
一、退休人员死亡后享受待遇有哪些
领取基本养老金的离休、退休人员和个体参保领取基本养老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其亲属要在15个工作日内向支付其基本养老金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接到报告并审核死亡证明材料有效后,应及时办理支付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金的手续,同时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一)丧葬补助费标准:离休人员按本人死亡当月基本养老金的10个月计发。其中本人基本养老金低于上一年四川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按死亡时上一年四川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0个月计发。退休人员和个体参保领取基本养老金人员按本人死亡时上一年四川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个月计发。
(二)一次性抚恤金标准:离休人员按本人死亡当月基本养老金的10个月计发。退休人员和个体参保领取基本养老金人员按本人死亡当月基本养老金的8个月计发。
(三)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金领取条件、支付办法等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离休、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金后,企业不再承担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金。
二、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申领死亡待遇需要提供的材料
(一)《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人员减员申报表》;
(二)死亡证明(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书、公安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证明、法院宣告死亡的文书);
(三)供养直系亲属提供以下材料:
(1)供养直系亲属登记卡。必须是死者生前登记建立的卡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