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对越参战人员退休最新待遇是什么
法律分析:对越战退伍老兵是属于参战人员的,只要认定为参战人员,且无工作单位的,按国家政策,每个月可以领定期补助金,具体金额各省份有区别,但差额不大,我们湖北的标准是每个月250元,请参照这个数字。另外国家还有个文件,是针对参战人员有工作单位和退休的,大意就是:“上年领取工资低于所在城镇上年度平均工资的,缺额补齐,上年退休工资低于所在城镇上年度平均退休工资的,缺额补齐”
其实具体政策你可以到当地民政局优抚科去询问,其他的比如老红军的副部级待遇,物以稀为贵。由于越战是全军轮战想有什么特别政策对待是不大可能,一句话人太多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退役军人保障工作,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退役军人,是指从中国人民解放军依法退出现役的军官、军士和义务兵等人员。
第三条 退役军人为国防和军队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尊重、关爱退役军人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关心、优待退役军人,加强退役军人保障体系建设,保障退役军人依法享有相应的权益。
『贰』 军转文退休待遇
法律分析:享受国家和所在企业的有关规定的待遇:
(一)丧葬补助费和直系亲属的一次性救济费。
分别按本市上一年度3个月和10个月社会平均工资一次性发给。
(二)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
每人每月按当地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以及物价补贴之和发给。
(三)供养直系亲属孤身一人的,其每月领取的生活救济费。
按当地城镇企业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200%发给。
军转干部的工资待遇政策性非常强,国家在各个时期都对军转干部的工资待遇有明确的规定。还有住房保障、教育培训等,这些都是退休志愿兵没有的。
法律依据:《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
第三十四条 计划分配到党和国家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的军队转业干部,其工资待遇按照不低于接收安置单位与其军队职务等级相应或者同等条 件人员的标准确定,津贴、补贴、奖金以及其他生活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五条 计划分配到党和国家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的军队转业干部,退休时的职务等级低于转业时军队职务等级的,享受所在单位与其转业时军队职务等级相应或者同等条 件人员的退休待遇。
本条 规定不适用于到地方后受降级以上处分的军队转业干部。
第三十六条 计划分配到企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其工资和津贴、补贴、奖金以及其他生活福利待遇,按照国家和所在企业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七条 军队转业干部的军龄,计算为接收安置单位的连续工龄(工作年限),享受相应的待遇。在军队从事护理、教学工作,转业后仍从事该职业的,其在军队的护龄、教龄应当连续计算,享受接收安置单位同类人员的待遇。
『叁』 退休军官待遇最新政策
近期,伴随着改革脚步的临近,有关军人政策调整的消息不断被发酵,可以说,政策只会越来越好,肯定会振奋军心,但在社会经济高速发展和变革的今天,诸如对待军转干部,那么关于2020年军队退休干部的待遇是怎么规定的的知识是怎样的呢?跟着我一起看看吧。『肆』 军转干退休可以享受哪些待遇
法律分析:军转干退休可以享受哪些待遇:退休时的职务等级低于转业时军队职务等级的,享受所在单位与其转业时军队职务等级相应或者同等条件人员的退休待遇。军队转业干部,是指退出现役作转业安置的军官和文职干部。军队转业干部是党和国家干部队伍的组成部分,是重要的人才资源,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军队转业干部为国防事业、军队建设作出了牺牲和贡献,应当受到国家和社会的尊重、优待。军队转业干部的军龄,计算为接收安置单位的连续工龄(工作年限),享受相应的待遇。在军队从事护理、教学工作,转业后仍从事该职业的,其在军队的护龄、教龄应当连续计划,享受接收安置单位同类人员的待遇。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由安置地政府逐月发给退役金。团级职务和军龄满20年的营级职务军队转业干部的月退役金,按照本人转业时安置地同职务等级军队干部月职务、军衔(级别)工资和军队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为计发基数80的数额与基础、军龄工资的全额之和计发。军龄满20年以上的,从第21年起,军龄每增加一年,增发月退役金计发基数的1。
法律依据:《转业军人干部退休以后的补贴政策规定》第三条? 军队转业干部是党和国家干部队伍的组成部分,是重要的人才资源,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 军队转业干部为国防事业、军队建设作出了牺牲和贡献,应当受到国家和社会的尊重、优待。
《转业军人干部退休以后的补贴政策规定》第四条 ?军队干部转业到地方工作,是国家和军队的一项重要制度。国家对军队转业干部实行计划分配和自主择业相结合的方式安置。 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由党委、政府负责安排工作和职务;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由政府协助就业、发给退役金。
《转业军人干部退休以后的补贴政策规定》第五条? 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坚持为经济社会发展和军队建设服务的方针,贯彻妥善安置、合理使用、人尽其才、各得其所的原则。
『伍』 部队转业干部公务员退休工资
一、范围对象 企业退休军转干部。 二、补贴标准 1、生活补贴:按转业时所任部队职务发放补贴。其中:原正师职职务(含相对应的专业技术等级和文职干部职务等级,下同)每月补贴500元副师职职务每月补贴450元正团职职务每月补贴400元副团职职务每月补贴360元营职职务每月补贴320元连、排职职务每月补贴300元。 2、门诊医疗补贴: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每人每月发放30元门诊医疗补贴。 1、原师职(包括专业技术6、7级,文职干部局级)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生活圆或液困难补助标准为3189元2、原团橘物职(包括专业技术8、9级,文职干部处级)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为2755元3、原营职(包括专业技术10、11级,文职干部科级)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为2449元4、原连职(包括专业技术12级,文职干部1级科员)及其以下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为2342元。 5、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月基本养老金调整后不足上述标准的,采取生活困难补助的方法团游,据实补齐。
『陆』 部队转业人员退休有什么补贴
一、移交政府安置的军休干部生活待遇标准『柒』 转业到企业的军官退休待遇
军人可知枯以选择退休专业,也可以留在军队,那要是军人选择退休专业有什么工资待遇呢?接下来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转业军人退休工资待遇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2022转业军人退休工资待遇是怎样的2022转业军人退休工资待遇为:一、计划分配到党和国家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的军队转业干部,其工资待遇按照不低于接收安置单位与其军队职务等级相应或者同等条件人员的标准确定,津贴、补贴、奖金以及其他生活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二、计划分配到企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其工资和津贴、补贴、奖金以及其他生活福利待遇,按照国家和所在企业的有关规定执行。三、自主择业的搭改洞军队转业干部的退役金免征个人所得税。《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计划分配到党和国家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的军队转业干部,其歼派工资待遇按照不低于接收安置单位与其军队职务等级相应或者同等条件人员的标准确定,津贴、补贴、奖金以及其他生活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三十六条计划分配到企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其工资和津贴、补贴、奖金以及其他生活福利待遇,按照国家和所在企业的有关规定执行。第四十条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的退役金,根据移交地方安置的军队退休干部退休生活费调整的情况相应调整增加。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月退役金低于安置地当年党和国家机关相应职务等级退休干部月退休生活费数额的,安置地政府可以发给差额补贴。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的退役金,免征个人所得税。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被党和国家机关选用为正式工作人员的,停发退役金。其工资等各项待遇按照本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执行。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整理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到进行咨询。
『捌』 军转干退休可以享受哪些待遇
法律分析:转业军人退休以后的话国家有规定必须给予一定的生活散橡补贴的,分配到企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其工资和津贴、补贴、奖金卜厅等待遇,按照国家和所在企业的有关规定执行。各地工资的差距主要体现在地方津贴、补贴上面,在经济发达、财力充足的地区,津补贴在工资中占的比例较大;而一些财力匮乏的地区,津补贴的数目很小,但这大体和各地消费水平相适应。
法律依据:根据《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型掘隐 计划分配到党和国家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的军队转业干部,退休时的职务等级低于转业时军队职务等级的,享受所在单位与其转业时军队职务等级相应或者同等条件人员的退休待遇。
『玖』 部队转业干部在企业退休待遇
部队转业干部在企业退休待遇
分配到企业单位;分配到企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其工资和津贴、补贴、奖金等待遇,按照国家和所在企业的有关规定执行。各地工资的差距主要体现在地方津贴、补贴上面,在经济发达、财力充足的地区,津补贴在工资中占的比例较大;而一些财力匮乏的地区,津补贴的数目很小,但这大体和各地消费水平相适应。
在部队立三等功,退休时有什么待遇
国家根据国民经济发展水平、全国职工年平均工资收入和军人职业特殊性等因素确定退役金标准,并适时调整。国务院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军队有关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负责确定和调整退役金标准的具体工作。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根据服现役年限领取一次性退役金。服现役年限不满6个月的按照6个月计算,超过6个月不满1年的按照1年计算。
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退役士兵,由部队按照下列比例增发一次性退役金:
(一)获得中央军事委员会、军队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者荣获一等功的,增发15%;
(二)荣获二等功的,增发10%;
(三)荣获三等功的,增发5%。
多次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退役士兵,由部队按照其中最高等级奖励的增发比例,增发一次性退役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五十七条现役军人因战、因公、因病致残的,按照国家规定评定残疾等级,发给残疾军人证,享受国家规定的待遇和残疾抚恤金。因工作需要继续服现役的残疾军人,由所在部队按照规定发给残疾抚恤金。
现役军人因战、因公、因病致残的,按照国家规定的评定残疾等级采取安排工作、供养、退休等方式妥善安置。有劳动能力的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优先享受国家规定的残疾人就业优惠政策。
残疾军人、患慢性病的军人退出现役后,由安置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的有关规定负责接收安置;其中,患过慢性病旧病复发需要治疗的,由当地医疗机构负责给予治疗,所需医疗和生活费用,本人经济困难的,按照国家规定给予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