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职工没退休就因病死亡
职工没有退休就因病死亡,可以按工伤进行处理,由用人单位支付丧葬费、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如果用人单位依法为员工缴纳了社会保险,前述相关赔偿费用均由养老保险基金支出,与公司无涉。但若公司未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保,则公司需承担员工及其家属无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损失定的待遇。
1、公积金
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没有继承人、也没有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将会被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也就是说,当社保缴纳人突然去世后,其账户余额可以被其法定继承人办理提取,也可指定没有血缘关系的受遗赠人全额提取;如果没人提取,那这笔钱将会被上交国家。
2.养老保险
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也即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
其中: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同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猛戚缺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如果社保缴纳人突然去世,那么统筹账户和个人账户的钱都要作何处理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对此规定: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也就是说,社保缴纳人突然去世,其自己交的这一部分的养老保险的本金和利息,是可以被继承人或者指定的受遗赠人全额取出的,但统筹账户这部分养老金,那可是绝对得不到的。
3.医疗保险
同养老保险一样,职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也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如果社保缴纳人去世后其医保卡内个人医疗账户仍有结余,那么单位或家属可持有关证明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对其个人医疗账户进行清算,注销其个人医疗账户。同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申请继承其个人账户的全部余额。
当然,如果没有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那么参保人员的个人帐户存储枝辩余额将会被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
二、除了个人账户余额,还有这些钱可以领!
1.丧葬补助费和抚恤金
凡是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丧葬费
所谓丧葬费,主要用于安葬去世人员所需要的费用,因此该笔钱是国家发放给去世人员直系亲属的。
抚恤金
抚恤金是国家按照相关规定对特殊人员的抚慰和经济补偿,其发放标准要整体高于丧葬费。
事实上,各个省市丧葬费和抚恤金的发放标准也不统一,其中,丧葬费大致从1000元到5000元不等。
例如,河南省会发放3个月养老金的丧葬费和20个月基本养老金的一次性抚恤金;山东省会发放1000元的丧葬费和10个月社会平均工资的抚恤金;北京市则会发放5000元的丧葬费和20个月基本养老金的抚恤金。
2.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和生活困难补助费
一般而言,职工供养直系亲属,范围包括该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此范围中的人员,以死亡职工工资或养老金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在职工死亡30日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规定享受遗属生活补助费。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因病或非因工死亡职工配偶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因病或非因工死亡职工父母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因病或非因工死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
因病或因非工死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
因仔圆病或非工死亡职工子女及其配偶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
因病或非因工死亡职工父母均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综上所述,即使未到退休年龄便去世,其家属、继承人也有不少钱可以领。但具体钱款的领取标准和细则在各地多有不同,具体的还是要参照当地规定。
职工没到退休年龄就去世了,养老保险怎么处理
职工死亡后养老保险是可以退保的,死亡职工的个人账户余额加利息全部作为遗产,由继承人或者受益人继承。还需办理如下相关手续:
1、出具所在单位证明,派出所户口注销证明;
2、提供“死亡证明”(由医院或公安部门出具);
3、提供收款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收款人必须是死者法定继承人),与死者的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结婚证或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
4、提供收款人银行户头和帐号(农行开户的个人结算账户)。
退休死亡人员的亲属到市社会保险事业局保险关系科领取《城镇离退休人员死亡登记表》,进行申请。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 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2. 没到退休年龄人去世社保怎么办
没到退休年龄人去世,死亡职工的个人账户余额加利息全部作为遗产,由继承人或者受益人继承。需办理如下相关手续:
1、出具所在单位证明,派出所户口注销证明;
2、提供“死亡证明”(由医院或公安部门出具);
3、提供收款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收款人必须是死者法定继承人),与死者的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结婚证或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
4、提供收款人银行户头和帐号(农-行开户的个人结算账户)。
退休死亡人员的亲属到市社会保险事业局保险关系科领取《城镇离退休人员死亡登记表》,进行申请。
职工因公死亡抚恤金发放标准如下:
职工因工死亡,按照下列规定,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其直系亲属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放给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首次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得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本人工资。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视同工伤死亡的支付48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因工死亡的支付54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因抢险救灾、见义勇为等死亡的支付60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3. 没有到退休年龄死亡后社保可以领多少
法核袭律分析:未到退休年龄因病去逝能领丧葬费,可以领到12个月至20个(工资)不等的抚恤金,社保出据医院死亡证明可以退回个人缴费迹氏碧的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姿举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4. 未到退休年龄意外死亡,社保局能有一些什么补偿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参保人员在退休前或退休后死亡,其个人账户储存额尚未领取或未领完的,其余额中的个人缴费部分,可发给其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从单位缴费中划转记入个人账户的部分,归入社会统筹基金。
离退休人员死亡后实行火葬的,发给丧葬费和抚恤金(孤寡离退休人员不享受抚恤金)。此外,有供养直系亲属的,发给一次性救济费。
丧葬费以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个月计发;
抚恤金以我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离休干部发放6个月,退休人员发放3个月(孤寡离退休人员不享受抚恤金);
救济费不分供养人数多少,以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计发。
社会保险是指国家为了预防和强制社会多数成员参加的,具有所得重分配功能的非营利性的社会安全制度。
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
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它是一种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标是保证物质及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的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规定,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三条规定,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第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4)未退休员工亡故社保怎么补扩展阅读:
在职职工死亡社保的退缴注意事项
一、职工死亡社保退保办理所需材料
1、单位参保人员提供《基本养老保险一次性退保申请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流动窗口参保人员提供《灵活就业参保人员死亡领取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申请表》一式两份(加盖社区公章)
2、火化证复印件一份
3、流动窗口参保人员须提供继承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继承人工商银行存折原件、复印件一份
4、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
二、职工死亡社保退保办理流程
受理(初审):窗口受理人当场审查提交材料是否齐全,对申请材料齐全的,出具初审意见,报复核
核准(审批):审批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核,作出核准决定
三、职工死亡社保退保注意事项
1.申报方式:现场申报
2.收费标准:免费
3.办理时限:当场办结
4.办理时间:每月1日至25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夏时制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