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公务员退休当年13个月工资的规定
现在公务员依然是有第13个月工资的,只不过是在职的公务员
然后非在职的也就是退休的公务员,并没有13个月工资的规定
B. 公务员退休有13月工资吗
你好!看了你的描述,公务员退休有13个工资吗?这个问题的回答是,按照有关规定,公务员退休没有13个月工资,每一年发12个月退休工资,完全没问题,祝好运!
C. 事业单位退休人员13个月工资如何做账
当年事业单位退休职工可享受本年度第13个月工资。根据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文件》(人事部发〔2006〕58号)精神,实行公务员年终一次性奖金制度,即“年终一次性奖金发放给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的工作人员,待考核结果确定后兑现。奖金标准是本人当年12月份的基本工资。年度考核基本为称职和不称职人员,不发年终一次性奖金。”延伸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2629号),纳税人因实行“双薪制”取得的“双薪”,应分别按照一个月的工资、薪金所得计征。2009年8月31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通知,停止2002年“双薪制”计税方法。年底双薪收入不再单独纳税,意味着员工最后一个月的纳税额增加,收入缩水。来源:网络-双薪制
你好!当年事业单位退休职工可享受本年度第13个月工资。1.根据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文件》(人事部发〔2006〕58号)精神,公务员实行年终一次性奖金制度,即“对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的员工,给予年终一次性奖金,考核结果确定后兑现。奖金标准是本人当年12月份的基本工资。年度考核基本称职和不称职(不合格)的,不发年终一次性奖金。”如果退休了,就不参加考核了。没有考核结果,自然就没有第13个月的工资。这是政策。第二,我上面说的是公务员。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办法》(国人办发(2006)59号)精神,严格来说,2006年工资改革后,事业单位已经没有第13个月工资这一项了(2006年以前,事业单位和公务员都有),但在实施过程中,很多地方仍在发放。在办理退休手续的过程中,如果没有及时办理退休手续或者没有发放2013年1月的工资(办理退休手续需要你的单位——你单位的主管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编制部门——组织人事部门——财务部门——主管单位——主管单位,这样就可以一次完成;如果工资是由财务部门统一发放的,可以省略后两步),那么最终的工资发放部门还没有收到改工资的通知。如果2013年1月工资发放前已经发放了退休工资,那么以上就是政策解释。感谢您的阅读!
D. 公务员退休是否享受十三个月工资
不享受了,车补也不享受了,已经不在职了,不享受了,在职的有些也没有享受到的。
E. 公务员退休当年,第十三个月工资如何发放
公务员的第13月工资是根据当年的考核结果来发放的,如果退休,当年有年度考核就可以领到第13月工资,考核是称职以上。
F. 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有13个月工资吗
法律分析:一般是没有的。不过,部分地规定,机关事业单位上半年退休减半发放13个月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下半年退休全额发放13个月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因为根据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58号)文件精神,公务员实行年终一次性奖金制度,即“对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的工作人员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在考核结果确定后兑现,奖金标准为本人当年 12 月份的基本工资。年度考核为基本称职、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不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 都退休了,也不参加考核,没有考核结果,自然不会有第13个月工资,这是政策规定,事业单位转正未满一年不享受十三个月工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