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退休社保领取标准
一、退休社保领取标准
退休社保的领取标准是根据不同地区的情况而定的,退休工资的计算方法为基础养老金与个人账户养老金相加之和。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上一年度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 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个人累计缴费年限×1%;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
二、退休金计算方法:
1、基础养老金=(退休时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十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本人缴费年限)×1%。
2、个人账户养老金=退休时个人账户储存额/本人退休年龄相对应的计发月数。有独生子女证的,增加养老金总额的5%。1998年9月30日及以前参加工作的,另有过渡性养老金。
三、退休领取社会保险养老金的条件
1、参保人的实际缴费年限在10年或15年以上;
2、参保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达到退休年龄而缴费年限不足的,继续缴费直至缴足方可退休)。
四、退休之后社保是怎么办理的
1、参保人申请
2、申办时间
(1)每月10日前(法定节假日除外),当地社会保险局受理各用人单位统一申报的退休申请,退休审核现场办结。
(2)每月1-10日,个人参保人员本人向户口所在地镇街社保所申报;11-12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社保局接收各镇街统一申报的退休申请。(接收后,对申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将书面告知应补充的全部材料,补正后按原渠道再行申报。)
(3)每月10-20日,人社局、社保局集中办理,资料齐备且符合条件的当月办结。
3、基本养老金计发
每月25日前(法定节假日除外),区社保局对当月符合退休审核审批条件参保人员计算基本养老金;次月20日及以后,新增退休人员到代发银行领取基本养老金。
4、养老金查询
(1)拨打热线12333然后转人工服务进行查询;
(2)携带医保卡和身份证去社保服务大厅,让工作人员帮忙查询;
(3)登录当地的社保官网查询余额或者去医保卡所属银行也可以查询;
(4)关注“保民公社”微信号查询,选择男女,输入现在的年龄和参数,可以直接计算结果。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对于养老保险的规定
第十条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十一条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② 甘肃社保交费档次
一、甘肃社保缴费档次表
甘肃实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为进一步统筹城乡发展,逐步缩小城乡差距,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我省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档次实行了统一,每人每年缴费金额统一为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12个档次。
二、甘肃养老金上涨方案细则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省级基础养老金标准在原每人每月15元基础上增加5元,使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达到每人每月113元。
《甘肃省关于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省级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实施方案》一、目标任务从2021年1月1日起,将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省级基础养老金标准在原每人每月15元基础上增加5元,使我省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达到每人每月113元。二、实施范围全省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60周岁以上、符合国家及我省规定条件的人员。三、资金安排省财政安排基础养老金补贴资金亿元。四、实施步骤2021年5月底前省级财政将补贴资金全部拨付到位,6月底前各县市区完成调整和补发工作。五、责任主体牵头单位:省人社厅配合单位:省财政厅实施单位:各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政府六、有关要求(一)省人社厅负责业务信息系统参数调整工作,指导市县人社部门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确认和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工作。
(二)省财政厅负责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补贴配套资金,并督促市县财政部门严格按照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和会计制度要求,将补贴资金及时拨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专款专用。
(三)市县政府负责组织社保经办机构做好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省级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工作,协调和督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协议服务金融机构,确保在6月底前将调整增加的基础养老金足额发放到位。
三、2022年甘肃省临洮县20年公益性岗位退休工资3000元左右。公益性岗位退休之后能拿到多少钱,和您每个月缴纳的社保金额,还有您缴纳社保时间的长短,有直接的关系。女性因为社保缴纳的时间比较短,所以退休之后大概能拿到2200元左右。男性因为社保缴纳的时间比较长,所以退休之后大概能拿到3000元以上。
1、其实公益岗一般只能干满三年。如果在期内退休,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可获得劳动保障部门按月提供的岗位补贴,额度为最低工资标准的70%。多数人可获得三年的补贴。
2、在公益性岗位上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按相关政策可以按你所激纳的社保比例领取。
四、过五十二岁女高工在甘肃能交社保吗?
超过50岁高工不能交社保。
职工社保参保必须满足劳动法等关于用工的年龄要求。
最低限:作为未满16周岁的童工,自然不能参加社保,作为未成年工(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岗位应符合《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相关规定),是可以参保的。
最高限: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干部55周岁、女工人50周岁)者不能参加职工社保。
养老保险,全称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③ 甘肃2023年的养老金是多少
最近,甘肃人力资源局又重新调整了农村和农村居民的基本养老金水平和补助水平,增加了两个新的层次,这是农村人在参加社保时要特别留意的问题。让我们来看一下新的退休年龄,60岁的农民能拿到几个退休金?④ 社保按最低标准交退休能领多少钱
按照最低社保缴纳,退休金为:
1、基础性养老金=8467*(1+0.4)滚此/2*31*1%=1837.34元。
2、个人账户养老金=55000/195=282.05元
3、过渡性养老金=423.35+203.21=626.56元
其中,8467*1*5*1%=423.35元;8467*0.4*6*1%=203.21元
4、退休时的基本养老金=基础性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大指迅金+过渡性养老金=1837.34+282.05+626.56=2745.95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逗裂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五条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⑤ 甘肃养老金上调细则
【法律分析】:从2021年1月1日起,甘肃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省级基础养老金标准在原每人每月15元基础上增加5元,甘肃省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达到每人每月113元。
【法律依据】:《甘肃省关于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省级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从2021年1月1日起,将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省级基础养老金标准在原每人每月15元基础上增加5元,使我省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达到每人每月113元。
二、实施范围
全省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60周岁以上、符合国家及我省规定条件的人员。
三、资金安排
省财政安排基础养老金补贴资金1.95亿元。
四、实施步骤
2021年5月底前省级财政将补贴资金全部拨付到位,6月底前各县市区完成调整和补发工作。
五、责任主体
牵头单位:省人社厅
配合单位:省财政厅
实施单位:各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政府
六、有关要求
(一)省人社厅负责业务信息系统参数调整工作,指导市县人社部门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确认和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工作。
(二)省财政厅负责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补贴配套资金,并督促市县财政部门严格按照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和会计制度要求,将补贴资金及时拨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专款专用。
(三)市县政府负责组织社保经办机构做好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省级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工作,协调和督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协议服务金融机构,确保在6月底前将调整增加的基础养老金足额发放到位。
⑥ 甘肃交了20年养老保险,退休能领多少钱前面按60%交的,后面
每个月1920.6元左右。
根据查询甘肃省官方资料得知,2022年甘肃退休每月个人账户养老金为655.4元,再加上基础养老金,每个月养老金为1920.6元左右。
养老金也称退休金、退休费,是一种最主要的社会养老保险待遇。
⑦ 甘肃省退休养老金调整
一 调整对象和时间 2012.12.31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的企业退休(职)人员,自2013.1.1起调整 基本养老金 。 二 调整办法和标准 (一) 工龄钱:退休(职)人员符合缴费年限要求(含视同,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年限), 每满1年(不足1年按1年计算)增加→ 2元。 (二) 退休(职)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分别再按下列标准增加养老金: ①符合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的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 125元 ②1949年1月1日——1949年9月30日期间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 120元 ③1949年10月1日——1953年12月31日期间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 115元 ④ 1954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2005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人员→ 113元 1954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2005年12月31日前退职的人员→ 70元 ⑤ 2006年1月1日——2008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的人员→ 90元 2006年1月1日——2008年12月31日期间退职的人员→ 40元 ⑥ 2009年1月1日——2011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的人员→ 45元 2009年1月1日——2011年12月31日期间退职的人员→ 40元。 (三) 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分别再按以下标准增加养老金: ① 符合国人部发[2006]61号文件规定范围内的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 5元。 ② 2012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含)不满80周岁灶锋颂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 20元; 年满80(含)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 50元。 (四) 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增加养老金,在和其他条件相同的退休人员同办法、同标准调整后,统筹项目内养老金总额低于省辖市统筹区域 企业退休人员 统筹项目内月人均养老金水平的,补足到相应标准。 (五) 退休前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含高级技师)的退休科技人员,与事业单位同隐郑期同条件人员比对后确定增资额度→每人每月最高再增加450元。 退休前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含高级技师)的退休科技人员,与事业单位同期同条件人员比对后确定增资额度→每人每月最高再增加400元。 上述退休人员增资时,对差额部分不足基迟450元、400元的,按其实际差额增加基本养老金;本人月领取的统筹内养老金与统筹外养老金之和达到或超过本地区事业单位同期同条件人员退休费数额的,不再倾斜。 三 “五七家属工”基本养老金的调整 ① 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 55元(其中2011年12月31日前纳入统筹的,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 ② 符合下列条件的,分别再按以下标准增加养老金: 2012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含)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年满80(含)周岁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50元。[其中:2011年12月31日前纳入统筹的,年满70(含)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年满80(含)周岁以上的,每人每月再增加80元。
甘肃省要求社保经办机构继续确保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不得发生新的拖欠。调待实施过程中,各地、各部门、各单位须随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保证调待工作平稳进行。从省社保部门获悉,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省人民政府同意,甘肃省决定调整企业退休(职)人员和“五七工、家属工”等计划外用工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依照规定,已纳入企业养老保险管理并领取待遇的“五七工、家属工”等计划外用工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为:领取600元养老金的“五七工、家属工”,每人每月增加112元;领取500元养老金的“五七工、家属工”,每人每月增加99元;领取400元养老金的“五七工、家属工”,每人每月增加86元。此次调整企业退休(职)人员和“五七工、家属工”等计划外用工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范围包括:从2012年1月1日起,为2011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和符合国发〔1978〕104号文件办理退职的人员及已纳入企业养老保险企业养老保险管理并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五七工、家属工”等计划外用工人员(不含符合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调整基本养老金。退休人员月基本养老金人均增加141元。依照规定:本次调待标准主要由两部分组成,即普遍调整和特殊调整。普调基本养老金:1、按退休(职)人员人均调整。退休人员月基本养老金人均增加141元;退职人员月退职生活费人均增加109元;2、按退休(职)人员全部缴费年限调整。在普调第⑴项的基础上,退休(职)人员,全部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年限,下同)每满一年增加3元,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3、给2011年1-6月退休(职)的人员补调。凡2011年1-6月期间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职)手续的人员,先按照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财政厅《关于2011年调整企业退休(职)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问题的通知》(甘人社通〔2011〕7号)规定的普调标准进行调整(不含特调部分),之后再按照本《通知》规定进行调整。特调基本养老金:在普调基础上,在职期间经国家或本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按相应组织管理权限批准的高级政工师及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正高职称退休(职)人员每月再增加160元;副高职称退休(职)人员(含高级政工师、高级技师)每月再增加130元;按退休(职)人员年龄调整。截止2011年12月31日,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的,再增加30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的,再增加35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再增加40元;在普调和特调第⑴、⑵项基础上,企业已退休(职)的原军队转业干部,月基本养老金仍未达到1849元的,一律调整到1849元。“五七工、家属工”养老金最多增加112元/月已纳入企业养老保险管理并领取待遇的“五七工、家属工”等计划外用工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为:领取600元养老金的“五七工、家属工”,每人每月增加112元;领取500元养老金的“五七工、家属工”,每人每月增加99元;领取400元养老金的“五七工、家属工”,每人每月增加86元。另外,对2011年12月31日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五七工、家属工”,在2012年3月底前纳入发放待遇的,按2012年调整的标准,把应调整的部分增加上后再发放。2012年调整企业退休(职)人员和“五七工、家属工”等计划外用工人员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由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承担;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可参照通知执行,所需资金按原渠道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