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外地人在苏州退休,养老保险交了六年,退休了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按照《〈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实施意见》的规定,女工人满50周岁即达到退休年龄。根据2010年通过的《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15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即2011年7月1日前)参保、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15年(含依照前一条规定延长缴费)的,可以申请转入户籍所在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15年(含依照第二条规定延长缴费),且未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个人可以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告知其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权利以及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后果,经本人书面确认后,终止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⑵ 2022年苏州职工办理退休及申领养老金注意事项
2022年苏州职工办理退休及申领养老金注意事项
1.参保单位可通过“江苏省人社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在线申请并预约办理退休及养老保险待遇核定业务。
2.对2021年10月(“江苏省人社厅一体化信息平台”上线时间)后达到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其养老金将通过“江苏省社保卡”(含第二代省卡、第三代省卡,不包括苏州市社保·市民卡)加载的金融账户发放。
对尚未申领“江苏省社保卡”的参保人员,请提前选择发卡银行办理申领手续,并激活其金融功能。
3.参保人员可在达到退休年龄前一个月,填写《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基本信息采集表》,到居住地所在社区办理纳入社会化管理预登记手续,并将经社区人社工作机构盖章确认的《信息采集表》交单位。
单位在办妥退休手续后,及时至待遇领取地社保经办机构专设窗口办理退休人员纳入社会化管理档案移交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