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退休工人工资计入会计什么科目核算
退休工人工资计入管理费用科目核算。
会计分录为:
借:管理费用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期末,应将“管理费用”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借记“本年利润”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科目。
离退休人员,已经按照国家的政策离开原来的工作岗位,不再为企业生产经营服务,不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流入,尽管原来是该企业的职工,但已不符合上述“职工薪酬”对“职工”范围的定义,因此“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不包括离退休人员的相关工资福利等费用。应该计入管理费用,期末结转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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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分录编制格式
第一:应是先借后贷,借贷分行,借方在上,贷方在下;
第二:贷方记账符号、账户、金额都要比借方退后一格,表明借方在左,贷方在右。
会计分录的种类包括简单分录和复合分录两种,其中简单分录即一借一贷的分录;复合分录则是一借多贷分录、多借一贷以及多借多贷分录。
需要指出的是,为了保持账户对应关系的清楚,一般不宜把不同经济业务合并在一起,编制多借多贷的会计分录。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为了反映经济业务的全貌,也可以编制多借多贷的会计分录。
Ⅱ 怎么在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下载 企业离退休人员工资待遇调整明细表
进入沈阳市养老管理保险中心,然后点信息查询,点开后进入到“养老保险信息查询”界面,然后再点第三行的“调整企业退休(职)人员基本养老金明细查询。点开后 输入你的身份证号码,就看到你个人的退休工资调整明细了。
Ⅲ 在网上怎么查询 本人的退休工资
1、搜索社保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入官网后点击导航栏的“网上办事”;
资料来源:网络:养老金
Ⅳ 离退休人员的工资如何做账务处理
在账务处理上没什么区别同样计入工资总额,只是个人不必再提交五险一金,但养老金单位统筹部分不免。
Ⅳ 2020年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翻倍
不是,2020年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退休金计算按按新制度要求重新核定养老保险待遇,多退少补。
按国家政策规定,过渡期内(2014.10.1-2024.9.30)实行新老办法对比,新办法计发的养老金低于老办法的,按老办法补齐;
新办法计发的养老金高于老办法的,对超出的部分,第一年退休的人员(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发放超出部分的10%,第二年退休的人员发放超出部分的20%,依此类推,到过渡期末年退休的人员发放超出部分的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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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加发退休费的条件:
符合改革前获得荣誉改革后退休人员加发退休费的,参保单位填报《改革前获得荣誉改革后退休人员退休补助审核表》,由县社保局按桂人社发〔2016〕1号、原有关工资政策与新工资政策相衔接具体操作表等文件精神进行一次性核定,所加发的退休费合计不得超过退休当月基本工资的100%。
加发的退休费,从原渠道列支,不从社保基金中列支,县社保局也不代发。申请核定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实行计划生育加发退休费的,需提供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出具的证明,证明上明确增发的比例。
2、获得省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劳动英雄、先进工作者、突出贡献奖等荣誉并保持荣誉者,需提供荣誉证书及获得荣誉的文件原件及1份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核定后原件退回。
只有荣誉证书没有获得荣誉文件的不给予核定,因为文件上已明确退休时是否增发退休待遇和增发的比例,没有提供文件的将无法核定。
3、参保人最后一次在职工资调资核定表。
Ⅵ 退休后退休工资是怎样计算出来的
退休后退休工资的计算方式:
职工退休时的养老金由两部分组成: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其中,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退休年龄和当时的人口平均寿命来确定。计发月数略等于(人口平均寿命-退休年龄)X12。50岁为195、55岁为170、60岁为139,不再统一是120了)
基础养老金 =(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
式中: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指数。
在上述公式中可以看到,在缴费年限相同的情况下,基础养老金的高低取决于个人的平均缴费指数,个人的平均缴费指数就是自己实际的缴费基数与社会平均工资之比的历年平均值。低限为0.6,高限为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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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养老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发放。
第二十三条 1998年7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被保险人,其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
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国家规定的计发月数。
第二十四条 1998年6月30日以前参加工作,2006年1月1日以后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被保险人,除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外,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具体过渡办法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制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施行。
第二十五条 2006年1月1日以后达到退休年龄但个人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被保险人,不发给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同时发给一次性养老补偿金,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第二十六条 2005年12月31日前已经离退休的人员,仍按照原国家和本市规定的标准发给基本养老金,并执行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办法。
第二十七条 被保险人死亡后,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丧葬补助费和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
第二十八条 被保险人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最低标准,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基本养老金最低标准,随本市经济发展和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变动情况适时调整。
被保险人领取的基本养老金低于最低标准的,按照基本养老金最低标准发给。
Ⅶ 离退休人员职工薪酬计入现金流量表的哪个项目
离退休人员应计入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Ⅷ 自己离开单位该如何找单位给离退休工资
基本养老保险已经社会统筹,单位不支付退休工资。
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缴纳基本养老保险金,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缴费年限满15年的,由养老保险基金按月支付基本养老金;不足15年的,可以补足15年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按月支付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用人单位已经不再承担支付退休工资义务。无论是何种方式离开单位的,均不能再向用人单位主张退休工资。但用人单位没有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可以要求补缴。不过,劳动监察对主张补缴两年之前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不予支持。
《社会保险法》
第十条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劳动监察保障条例》
第二十条 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在2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查处。
前款规定的期限,自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Ⅸ 事业单位退休工资如何计算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工资与退休年龄有关。因为影响养老金内高低的因素主容要有:退休上年度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缴费基数的高低、缴费年限的长短等等,并和上述因素成正比。
基本公式:基本养老金=退休前一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0%+个人账户本息和÷120+调整系数,各地实际计发公式会有差别,以当地政策为准。
1、公务员退休后的退休费按本人退休前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之和的一定比例计发。其中,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80%计发。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后的退休费按本人退休前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的一定比例计发。其中,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80%计发。
3、机关技术工人、普通工人退休后的退休费分别按本人退休前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工资之和、岗位工资的一定比例计发。其中,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80%计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