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个税赡养老人抵扣依据是什么
个税赡养老人抵扣的依据主要基于以下几点:
一、赡养对象及年龄要求
- 纳税人需要赡养的老人必须是其60岁(含)以上的父母或其他法定赡养人。这里的“其他法定赡养人”特指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已经去世,实际承担对祖父母、外祖父母赡养义务的孙子女、外孙子女。
二、扣除标准
- 独生子女:按照每年24000元(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 非独生子女:应当与其兄弟姐妹分摊每年24000元(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分摊方式包括平均分摊、被赡养人指定分摊或赡养人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每一纳税人分摊的扣除额最高不得超过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并需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与约定分摊不一致的,以指定分摊为准。
三、特殊说明
- 纳税人赡养2个及以上老人的,不按老人人数加倍扣除,即无论赡养几位老人,扣除额度均不超过上述标准。
- 夫妻双方如果各自有符合条件的赡养老人,可以分别享受扣除,即如果男方和女方两边都有超过60岁的老人需要赡养,那么双方可以合计扣除4000元的免税额。
四、简化手续
- 为了方便纳税人,此次免征政策力求简化手续,尽量减少所需提供的资料,使办理过程更为便捷。
综上所述,个税赡养老人抵扣的依据主要围绕赡养对象的年龄、扣除标准、特殊说明以及手续简化等方面展开,旨在减轻纳税人的税收负担,鼓励赡养老人的传统美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