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父母离异后子女的抚养费如何确定
子女抚养费的设定标准,根据子女实际需求、双方经济能力与当地生活水准决定。双方可协商设定数额,以最大化保护子女利益。经济条件优渥一方可自愿承担更多费用,而生活状况较困难一方则相应减少负担。对于无直接抚养子女且有固定收入的一方,抚养费通常按月总收入的20%至30%比例支付。如有抚养多名子女,比例可适度提高,但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另一方需支付部分或全部抚养费。双方应就费用承担和支付期限达成协议,未达成时,由法院判决。协议或判决不阻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一方提出超过原定数额的合理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