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都是自己生的孩子,但父母还是偏爱一个不喜欢另一个,这是为什么
我觉得这是人的本能和天性,虽然都是自己的孩子,但是父母总是会更喜欢听话、懂事、长得好看的一个,都说手心手背都是肉,但是真正做到平衡孩子之间爱的这方面,很多父母都没有办法做到,因为这就与生俱来的这种观念和心态,所以我们总是不自觉会出现偏心的举动,家长朋友们还不自知认为自己没有错,但是当你听到“妈妈为什么更喜欢弟弟妹妹”这些话的时候,你也一定会觉得很诧异,因为你自己都不知道怎么回事,这并不是偶然,因为这种观念和错误的思想太根深蒂固。
我到现在都没有办法找到这样的平衡点,其实孩子一点都没有错,只是我们父母的态度和想法不对,所以也希望父母们可以思考这个问题,说什么手心手背都是肉,其实也只是安慰我们自己的一些话吗,想必父母心里一定都有这样的想法,只是自己不愿意承认而已。
㈡ 为什么父母总是偏向男孩
父母很难做到完全公平,不偏不倚,因为这样做可能会伤害到孩子的感情。每个父母都爱自己的孩子,只是表现方式不同,有时会不自觉地对某个孩子更多一些关注。有的人喜欢勇敢、大胆、活泼的孩子;有的人则更喜欢温顺、乖巧的孩子。还有一种孩子比较内向、胆小,这时父母可能会更加关注这个孩子,给予他们更多的关爱和照顾,但其他孩子可能无法理解,认为父母偏心。无论是哪种形式的偏爱,都会对孩子产生一定的影响。等到父母年老需要照顾时,虽然孩子会赡养他们,但对待父母的态度可能不会那么好。因此,父母不应该过于明显地表现出偏心。
1. 孩子性格不同
两个孩子的性格各不相同,总有一个孩子的性格更能讨父母欢心。父母嘴上可能不说,但心里会有所偏向。就像电视剧《生逢灿烂的日子》中的四个儿子,各有不同的性格,父亲最喜欢老三,母亲最喜欢老二。现实生活中也是如此,我的一位邻居有两个儿子,老大更活泼一些,老二则比较安静。尽管老大有时很淘气,但父母还是更喜欢老大。
2. 父母会帮助过得较差的孩子
两个孩子的能力和生活水平不同,父母不希望看到孩子过得不好。如果两个孩子中有一个明显过得较差,父母肯定会更关心这个孩子。我有一个朋友,智商和情商都很高,在工作中担任管理层,薪水很高,而他的哥哥则在农村老家生活。父母总是想:老二在城市工作很体面,薪水又高,而老大在农村,薪水少,应该多帮帮老大。实际上,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难处,看似风光的朋友要承担更大的压力,而看似生活条件较差的哥哥实际上生活节奏较慢,没有太大的压力。这只是两个人选择的不同生活方式而已。
孩子都是父母的心头肉,哪个孩子过得不好,父母都会感到难受。作为子女,我们应该多理解父母的不易,而作为父母,也不要过于偏心,以免伤害到孩子的感情。
㈢ 如果家中有两个孩子 父母是不是都会偏向一个孩子 为什么
我小时候也有过你那样的想法,不过大了以后自己有了孩子才明白父母那不是偏向,你考虑一下,你的姐姐现在这个年龄阶段是不是更需要多关注,而你是不是对父母来说比你姐姐省心。父母对孩子的爱的无私的,在心底都是一样可爱的。
十个手指不一样长,十指连心所以牵挂是都牵挂,不过挂的有多有少,这样情况一要看的开,二要知足
两个孩子在一起即使年龄相同总会有强弱之区别,家长对稍弱的孩子投注的经历多一点这不叫偏心,孩子在父母心中的位置都是一样的。
可能会出现偏瘫的情况,在多子女家庭中也是很多见的。
但不管父母如何去做,都是有理由的,所以还要给予理解。
离婚姻子女抚养问题解答。
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二、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三、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四,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五、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六,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行准许。
其实对你是好事,这更能增加你自立的能力。你会做更多的事,你将来会比她或他更有作为。但不能整天为偏谁而苦恼。做你该做的事!快乐的生活!
对于家庭及亲戚关系的处理,我有一些建议:
1、一分谦让,家庭成员之间不要事事针尖对麦芒,多给对方说的机会,多为对方着想,避免发生不必要的冲突,亲情无价。
2、一分惊喜,制造戏剧化效果,往往很多矛盾在玩笑中灰飞烟灭。
3、二分责任,承担自己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多为家庭做一点,少为自己考虑一些。
4、二分沟通,很多矛盾都是由于家庭成员之间缺乏沟通从而使矛盾激化。
5、四分豁达,人生短暂,应创建和谐社会、和谐家庭,凡事想开点,不要事事斤斤计较,不要勾心斗角,不要贪小便宜,心胸开阔一点,乐于感恩的人活得轻松愉快。
孩子不足两周岁
两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孩子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孩子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孩子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孩子在两周岁以上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孩子,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孩子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孩子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孩子,而另一方有其他孩子的;
(4)孩子随其生活,对孩子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孩子共同生活的。
孩子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
(1)父方与母方抚养孩子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孩子与其共同生活。
(2)孩子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孩子照顾孙孩子或外孙孩子的,可作为孩子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孩子在十周岁以上
(1)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孩子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孩子的意见。
(2)在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孩子,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有一定的辨别是非的能力。
(3)所以在离婚案件中,处理孩子随谁生活的问题上,应考虑到孩子的个人的意愿。
(4)但是这并不是说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孩子可以随意选择随谁生活,法院一般在父方母方同争抚养权,且双方都具有抚养孩子的条件时,才考虑孩子个人的意见。
(5)男方要求取得孩子的抚养权可从其收入较高,有抚养能力和孩子单独随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孩子照顾孙孩子的理由来争取。
根据具体情况
可以一人一个
也可以另行协商
俗话说,龙生九子,各有不同。一个孩子,比较乖巧懂事听话,一个孩子比较活泼调皮捣蛋,那么,谁会更让人喜欢?
所以父母会偏心,可能是孩子的性格和品性引起的,大人都会偏爱:善良、听话、乖巧、懂事、成绩好、有能力、爱自己的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