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离婚法院要求孩子写个跟谁生活的意愿书怎么写
范本如下:
《XXX关于父母离婚选择抚养权之意愿书》
兹有本人XXX因父母离婚原因,应XX法院第X民庭要求,书写关于选择抚养权意愿书,内容中,父亲XXX为甲方,母亲XXX为乙方,本人XXX为丙方,内容如下:
经过丙方(XXX)慎重考虑,决定选择同甲方(XXX)/乙方(XXX)方一同生活,并且选择由甲方(XXX)/乙方(XXX)拥有我之抚养权,我将与其共同生活,并且履行有关义务。
经过丙方(XXX)同甲方(XXX)/乙方(XXX)商议,虽然我之抚养权拥有人选择为甲方(XXX)/乙方(XXX),然另一方必须履行赡养费义务,直至本人18周岁,经过商议,每月为人民币xxx(大写)元,每月直接转账入本人监护人账号,则甲方(XXX)/乙方(XXX)可在商议时间探视。
本协议已按照有关合同法案章程,一式两份,且有甲乙丙三方签字和纸模为据,具有法律效应。
甲方
乙方
丙方
时间:
⑵ 父母离婚孩子想跟妈妈申请书怎么写
法律分析:请您与您妈妈取得联系,说明您想要跟您妈妈生活,然后由您妈妈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 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⑶ 离婚时十周岁的小孩自愿选择跟随母亲生活,请问这个申请书怎么写
你是女方吗?你们二人采取的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这不叫申请书你把你的问题说清楚,或许我能帮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