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一方有乙肝,是否可以终止探望
可以。
当父母探视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时,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并作出相应的裁定中止的事由消失后,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通知其恢复探视的权利。
当事人在履行生效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的过程中,请求中止行使探望权的,人民法院在征询双方当事人意见后,认为需要中止行使探望权的,依法作出裁定。中止探望的情形消失后,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通知其恢复探望权的行使。
(1)父母的探视工作要注意哪些问题扩展阅读:
注意事项:
探望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应多考虑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工作、住所、生活情况,主要以该方的方便为原则,探望时间不宜过长,探望次数不宜过多。探望方式上以双方在场较好,如探望一方要求带子女外出、脱离对方,应事先经书面确定或取得对方书面同意。
探望两周岁以上十周岁以下的子女,应多考虑子女的日常起居、生活习惯、学习时间,结合双方的住所地,以选择子女所在地或幼儿园、学校或公共游玩场所为探望地,探视时间应适当加长,探视次数应较两周岁以下的加多,探望方式上可适当允许带子女外出,但不宜时间过长,地点过远。
Ⅱ 有关探望权的问题
1.委托是不可以是,因为探视权只是父母的,是一种别人无法代替行使的权利,探视权不是简单的接送。因此你不能委托父母去接送孩子。2.探视要以不妨碍孩子的正常生活和学习为前提,向你的情况,可以在寒暑假里集中几天。探视权没有时间的规定,也没有累积的规定,因此,你可以与孩子的父亲协商,看什么时间、什么地点、多长时间?你们要一对孩子的心理健康成长为首要。没有父亲、或者母亲的关爱,特别是女孩没有母亲的关爱心理健康成长很难保证。3.孩子的爷爷无权阻止你去见孩子,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也不是把孩子硬拉给你,你必须到现场做孩子的工作。如果孩子不愿见你,谁也无权强制孩子去见你的。平时可以给孩子多沟通,与孩子的父亲多沟通,无论什么原因,父亲是不会不为孩子健康成长着想的。祝你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