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那位能告诉我利川市区的定婚习俗和规矩!
我是利川的,利川这地方嘛,少数民族自治区嘛 所以有好几个乡镇上有些破规矩,在城区(现在就两个东城&都亭)基本上都没啥规矩,去人家里钱带够嘴放甜基本过关没问题。 哦 讲的钱那就有话讲了,“订亲”利川叫“看人副”,是要钱的,一般家庭差不多5K吧,家境好点的就要1W左右吧,这事没谱,都是老丈人要图个面子,这些结婚时都会还给你的,也就相当于押金! 利川人厚道,我对比了外地好多地方结婚方面的风俗,也就发现只有利川这地方嫁女儿都是要倒贴钱的,娶老婆的都会或多或少赚点。这就是风俗,恭喜你啊娶到一个利川女孩,赚哒!
② 湖北恩施咸丰现在结婚给女方父母礼金一般是多少啊
不给。就不给。 tmb 恶心
③ 怀远民风民俗,传统的,谢啦!
在客家人迁移修水后的一个相当长的时间里,本地人和客家人互不通婚。由于封建时代,婚配问题不完全是家庭问题,是与政治地位、姓氏宗族,改善相互关系所攸关的问题,要受到宗族和社会的干涉,说到底,是和社会关系密切联系在一起的,因此就有个讲究"门当户对"的规定。各个姓氏的宗谱都载有关于婚姻问题的"家训"。如曾、吴两姓的家训中就有这样一段文字:"夫妇为人伦之始,万化之源,故儿婚必择其妇之德,女嫁必择其婿之贤……匹配不均,门户不对,识者耻之。"其他谱牒所载甚多,不必重复。怀远人出身低微,很明显与当地人"门不当户不对",所以不可能通婚。随着时间的推移,怀远人的社会地位有所提高,本可以逐步改变这一状况,就因为戴上了"怀远人"这顶具有等级意义的帽子,仍然被本地人瞧不起而不能通婚。自然客家人也不甘受委屈,在遭受歧视的时候,这种委屈心态就转化为逆反心理:"你瞧不起我,我还瞧不起你呢。"因而相当长时间里彼此互不通婚,这是其中的主要原因。另外,语言和生活习惯的差异也是通婚的障碍之一。当时,本地人很难听懂客家话,不喜欢"大脚婆"[9],加上封建社会的婚配是"父母之命,媒酌之言",男女双方没有自由恋爱的权利,所以,互不通婚就形成长期的习俗。
此外,还有习俗上的其他方面的歧视与抗争。例如,不准怀远人到本地人所建神坛、庙宇朝拜,不准参加本地人的集会和民间组织,甚至不准过本地所修的桥和路等等。面对本地人的歧视,怀远人并没有屈服和气馁,一方面通过艰苦奋斗,努力发展生产,改善经济状况,积极培养人才,逐步提高自己的社会地位;另一方面发扬客家人做善事做好事的美德,大力兴办公益事业,如捐建南崖渡,修造"善渡桥"、"福星桥"、"珠源桥"等,在梯云书院、华国堂、山口施加园、安乡沙埚里、安乡十一都、安乡十三都、黄沙桥、奉乡何家咀、武乡漫江等处建造文昌宫9所,在武乡山口、泰乡梁口、安乡沙埚里等处建造天后宫3所,大部分姓氏都在县城建造了宗祠,与本地人形成对峙。这样,不仅显示了怀远人的经济实力和人才实力,而且展现怀远人的精神风貌,使本地人刮目相看,赢得了社会的公认,进一步提高了社会地位。
二、互通与协作阶段
人们在社会关系中的地位总是伴随着经济关系和社会关系的变化而变化的。随着怀远人的经济地位和社会地位的提高,与本地人相互关系也发生了微妙的变化,即对立与抗争的关系逐步过渡为互通与协作的关系。
首先,表现为日常生活中的互相来往,互通有无
怀远都并非一块完整的版图部分,而是分插在原义宁州八乡的高、崇、奉、武、安、泰六乡之中,每一图甲所辖地方甚广。因此,除少数自然村为纯客村[10]外,大多数乡村是怀远人和本地人的杂居地。这样就为土、客之间互相了解和互助协作提供了客观条件。
随着时间的推移,怀远人和本地人在同一地域生活,必然彼此接触,互相往来,渐渐地熟悉了对方,听懂对方语言,进而互相帮助,互通有无。例如操办红、白喜事,娶亲、嫁女、丧葬等,往往需要左邻右舍的帮忙,桌凳、餐具等日常用具需要互相借用。大家都重视和关心亲邻家的事务,谁家有了红白喜事,即使生产再忙也要抽时间去帮工。有人生病,即时探望。生小孩做"三朝"、"满月"、"周岁",都来贺喜,送些鸡蛋表示情谊。谁家牲口遭踏庄稼或晒衣服未收等,都会互相照应。
各自然村为了共同的利益,成立各种会众组织,如公益事业的桥会、路会、龙灯会,宗教信仰的观音会、三圣会、关圣会、奉旨会等,本地人和怀远人都要参加。通过这些活动,进一步加深了彼此的了解和友谊。
其次,表现为生产劳动中的互相帮助和互相交流
在农业生产中,尤其是栽种和收获的农忙季节,为了抢时间,左邻右舍,普遍有"帮工"或"换工"的习惯;兴修水利往往也需要很多人共同协作。于是,怀远人和本地人就在这些共同的生产劳动中交流感情,加深了解,增进友谊。
修水地处赣西北山区,与福建、广东和赣南在气候和自然环境方面都有所区别,因而农业生产的季节要求及耕作技术会有一定差异。这就必然要求怀远人要向本地人学习生产技术;反之,怀远人从祖籍地带来许多新的生产技术和作物品种,有利于开发本地资源,发展本地生产,因此,本地人也需要向怀远人学习。这样,客观上就促使本地人和怀远人加强互相学习与交流。
譬如宁红茶就是怀远人在聚居地修水漫江种植并发展起来的。沙溪郭氏以客家乡亲关系,引来广东茶商,为宁红茶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市场。光绪四年,郭庭仪茶庄所产"宁红贡品"在南洋劝业赛上,获得最高奖誉。怀远人罗坤化凭他精制茶叶的技艺,在他开设的"厚生隆"茶庄中,亲手制成"宁红白字号"新品茶叶100箱,运往汉口,每箱以100两白银高价出售给俄国商人。时值俄国太子来华游历,途经汉口,发现该茶色、香、味、形俱美,品质极佳,因而赠给"茶盖中华,价甲天下"的匾额,罗坤化被称"茶大王"、"茶工祖师"。由于宁红茶开发和传播,使修水本地人学到了该茶的栽培技术和加工工艺,宁红茶的生产得到迅速的发展,远销俄国和东南亚许多国家和地区。
现在的山口镇南溪村原名大南坑,复原乡枫林村枫林洲是两个相邻的村庄,地处修江上游的崇武乡东南部,毗邻铜鼓县西向乡。清初,满山遍野,杂木丛生,獐狼虎豹出没无常。客家郭、邱等姓祖先迁到这里,发现这里的红土壤适宜种植油茶树,于是千里迢迢回老家引来优良的油茶种子,使油茶生产得到大面积发展。到道光、咸丰年间(即十作世纪),这里已有油茶林近10万亩,每年可产茶油40多万斤。很快,油茶林种植技术和优良种子传播全县山区,使修水的油茶生产曾兴盛一百余年。除此以外,客家人还带来了蚕桑、棉花等栽培新技术以及陶瓷、铸锅、油纸伞等实用工艺品的加工技术,对发展修水的农业、副业及手工业生产起了很大的促进作用。通过生产技术的传授、学习和交流,不懂进一步增强了怀远人和本地人的团结和协作,而且彻底改变了对怀远人的看法和评价。
再次,表现为兴办公益事业时的相互支持和合作
1986年,黄沙港集镇改建街道时,在原天后宫遗址附近发现一块石碑,记载着清朝乾隆五十五年(1790)重修沙锅里(今修水县黄港镇)永隆桥、尖角里桥、田南湾桥和车前塅驿路的捐款名单。上面刻着58姓172人的姓名及所捐银数,共捐白银13.9两,铜元47吊450文[11]。该处是怀远人聚远人聚居的怀远都四都一图地域,共有48姓怀远人和10姓本地人都捐了钱。像这样土客共建公益事业的例子自民国以来愈加普遍,反映了土客相互团结协作的愿望和必然趋势。
第四,表现为攀亲结友和部分通婚
通过长期的交往、互相支持与协作,使怀远人和本地人进一步增进了友谊,久而久之,彼此之间产生了攀亲结友的愿望和要求。当时,攀亲结友最为常见的形式就是攀"同年"[12],拜"寄爷"、"寄娘"[13]。与此同时,互不通婚的习俗也开始松动。
随着清朝政府的倒台,民国兴起,自由、民主、平等的意识出现,破除了妇女裹脚的陋习,200多年的禁锢开始打破,出现了少数通婚,但不完全。只是怀远人的女儿嫁到本地人家做媳妇,而本地人家的女儿却不愿嫁到怀远人家做媳妇。不过这里有另外 一种原因,那就是怀远人家的媳妇劳作强度较重,比较劳累,所以本地人不愿将女儿嫁过去,而不是过去那种门户高低,社会地位差异的原因了。虽然这时的通婚还比较少,但那种等级观念下所形成的土客互不通婚的束缚终于被打破。
第五,表现为土客知识分子之间共同切磋学习,政治上互相提携
譬如泰乡内七都桃里竹塅怀远人陈宝箴中举后,与相隔不远的曹家塅举人徐家干(本地人)以及西坑的举人涂家杰(本地人)来往十分密切,除共同切磋学习,还给予保举推荐,使之展示才华,做出成绩。
据《徐氏宗谱·徐家干行状》记载,徐家干中举后,曾赴京会试不第,在家攻读两年后,前去拜见在湖南当巡抚的陈宝箴。陈把他介绍给贵州巡抚苏元春。徐家干从此走上仕途,后来在湖广总督张之洞处做幕僚,助张之洞训练新军。除此之外,陈宝箴还与本县中塅乡举人卢以恕(本地人)来往密切,经常通过书信等形式交换对国家形势的看法。《修水县志·卢以恕》传记中说:"另收存自己与本县陈三立、徐家干及其他同事、乡绅议论时事风尚答和诗词的信扎。"说明确有其事。
三、融合与发展阶段
怀远人和本地人的融合发展有许多必然的因素,其中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新的社会制度的建立为土客的融合与发展扫清了障碍
新中国的诞生,使怀远人从政治上经济上获得了彻底解放,永远摆脱了受歧视受压迫的命运,享受了与本地人同等的政治、经济和受教育的权利,真正实现了土客的平等,从而为土客的融合和发展铺平了道路。
其次,集体的生产劳动为土客的融合和发展创造了客观条件
从五十年代开始,随着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集体所有制的建立和生产经营方式的改变,不论是怀远人还是本地人都在同一块土地上劳动,在一个集体组织内参加劳动分配。虽然这种大集体的生产模式在以后因为"平均分配"、"穷过渡"而阻碍了生产力的进一步解放,但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确实对土客的融合起到过一定的作用。因为在一起劳动一起分配,大家就必然兴衰与共,风雨同舟,交往更为亲近,感情更加深厚,语言、习俗逐渐融洽,心理逐渐沟通,进而有力地促进了土客的融合和发展。
再次,互相通婚彻底打破了土客之间的血缘界限
随着怀远人获得了政治和经济上的平等,以及与本地人的关系更加密切,过去那种互不通婚的束缚被彻底打破。不仅怀远人的女儿愿意嫁到本地人家做媳妇,本地人家的女儿也愿意嫁到怀远人家做媳妇,而且随着社会发展,彼此通婚成为越来越普遍的现象。由于土客之间的完全通婚和不断繁衍,怀远人和当地人的血缘关系的界限被彻底打破。即怀远人家有本地人的血脉,本地人家也有怀远人的血脉,彼此难分,融为一体。
第四,改革开放促进了土客之间的融合和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农民从单一的粮食作物生产的经济模式 向多种作物生产和多种经营的经济模式转化,客观上必然要求农民不论是怀远人还是本地人都要学习更多的科技知识和经营知识,引进更多的技术和人才;彼此需要全方位的协作,从而加速了土客的融合和发展。同时,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过去那种以村为单位的封闭的自然经济模式被彻底打破,越来越多的农民向更广阔的范围和领域发展,越过村、乡、县、市的界限,在更大的地域空间和其他民系、族群的人们打交道,这样一来,使得怀远人的语言、习俗以及心理素质都在发生变化。
第五,科技教育以及交通通讯事业的发展为土客的融合和发展开辟了新的途径
新中国成立以来,农村教育事业有了很大的发展,特别是九年义务教育的普及,使农民的文化素质普遍提高,加上计算机等一批新的科技成果的广泛应用,人们对外界信息了解得越来越多,思想观念发生了深刻的变化。现代的科学的生产、生活方式正取代着传统的落后的生产和生活方式。许多农村知识青年走出山区,到外地寻求发展,有的去求学,有的去经商,有的去务工。有的举家外迁,有的去外地结婚,生儿育女。这样,不仅越过了聚居的界限,而且在语言、风俗习惯等方面都发生了很大变化,从而促进了土客之间的融合与发展。
第六,多次移民加速了土客的融合和发展
新中国成立五十多年来,由于农田基本建设、水利电力建设、公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改革开放以来兴起的小城镇建设等,先后组织过多次移民活动。如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修建东津电站,库区移民11400人,其中怀远人7110人,分散迁移至全县20多个乡镇。据不完全统计,近二十年来小城镇建设中有将近1万人口的怀远人迁往城镇居住。还有近几年政府组织生态移民,又有8000余名怀远人从山区的聚居地迁移至公路沿线及城镇。如黄沙桥镇洞坑是个纯客村,七十年代这里有40多户,130多人口,现在只剩下9户,20余人口了。这些迁出来的怀远人,大都分散居在本地人聚居地,因此,其语言、习俗等也随着环境的改变而逐渐发生变化。
综上所述,由于多种因素的作用,使怀远人和本地人逐渐融合,突出表现为语言和风俗习惯方面的变化。譬如语言方面的变化就有这样四种情况:一是纯客村通用怀远话(即客家话),但与非怀远人打交道时则用本地话、普通话或对方的语言;二是非纯客村的,纯客户[14]自己人对自己人讲怀远话,对外人则讲本地话或其他语言;三是怀远人和本地人通婚的家庭,如果老一辈都是怀远人,单独对话时讲怀远话,与子女谈话则立即改用本地话或其他语言;四是由于多次迁移原因,有一部分怀远人已经改为讲本地话了。如白岭镇的芭蕉源村,有钟姓1000余人,其祖籍地是赣南兴国县,在迁徙过程中,首先迁到武宁县,后又改迁到现在这个地方,如今这1000余人都已改讲当地的白岭话了。
风俗习惯也和语言一样,随着生活环境的变化而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如服饰就有明显的改变。
从怀远人和本地人互动关系的发展趋势来看,经过一个相当长的历史时间,作为客家民系的一部分的怀远人(即修水客家人),其语言和习俗将可能随着纯客村和纯客户的减少而被本地人群所同化,至于是否完全被同化以及需要多长历史时间等问题有待我们进一步去进行探讨。
说明:以上怀远人是指客家人,即怀远就是客家。
以下为你搜集 安徽怀远的一些习俗:
婚姻:一般是这样的流程:
首先彼此父母答应,正式见父母一起吃个正式的饭,这时你家得给女孩见面礼,一般是4000-6000人民币不等。
然后过一段时间,要找个媒人和你们两家沟通,定婚,在这一段时间女方可能要你给她买一些金银首饰之类的物品。
然后就到结婚的日期了,在结婚前女方家会通过媒人问你家要聘礼了(不是见面礼),在你家已有一套正式的婚房时,现在都一般是36000(六六三十六,吉利)---60000不等,关键得看女方家人怎么样了,好的话可能一两万搞定,对了这些钱是用来给女儿买嫁妆的,比如冰箱、空调、电视、洗衣机之类的。如果你家没房,可能要的还会多一些,作为以后买房或建房的基金。
安徽怀远的地方大,十里路改规矩,要看是怀远南部的,还是怀远北部的?一般说来风俗差不多,最好是征求女方家庭的意见,首先要托出四大红媒,男方二个女方二个,这四大红媒是专门调解双方订婚事宜的,很多风俗都由媒人沟通了,包括见面礼!那里最忌讳的数字是八,最喜欢的数字是六,下定礼的日子应该选择每月的初六,十六,二十六。 结婚的时候必须要有四随礼(1:猪肉办扇要连后腿,不带猪头:2:整箱酒,3:什锦果子十包,4:红糖十包),女方家肯定要陪嫁的,一般都陪送家具,被子,车等等,不是男方要求的陪送什么礼物,闺女走了,家里一般都要张扬陪女儿的嫁妆,要面子!记住一点,到怀远做客,千万别喝酒,那里喝酒不规矩,再大酒量也会喝醉。再者就是,酒坐上吃饭要小心,防止偷偷上饭上菜到你饭碗里,让客人出丑,吃不完!
按照农村的规矩,买几套衣服,买个戒指意思一下,买点烟酒。双方父母见个面,吃个饭,互相了解一下。互相满意的话基本就ok了。现在基本没啥规矩了!还要看看你女朋友家境怎么样,,不要动不动就汽车呀,,现在农村还达不到这个标准,请亲戚朋友吃个饭,意思一下,就是告诉别人,你们已经结婚了,,嫁妆是男方给钱女方,,让女方家人买点东西到男方家,就是带点资产嫁去你们家,以后在男方不受欺负。这些都是以前的啦。现在的人什么也不缺,你自已意思意思就好了,,在你女朋友家千万别小气,大方,大度。点让她家亲戚看到嫁得不错。以后去到老丈人家肯定是客客气气。在累了,,改天有不明白的再给你说说。
丧葬:先是本家人通知各位亲戚朋友,然后再办理丧事。丧事期间,每个人都要穿白大褂(仅指逝者是老人的情况下),小孩(孙子辈的)要带红头巾。然后就是举行为期三四天的吃饭。一般都会在最后一天的时候请一班人马(就是吹奏的)来表演节目,至于节目内容,可以自己定。
④ 观于秀山的民风民俗有那些
秀山社会风俗——礼俗
第一节 婚 俗
秀山解放前,一般是一夫一妻,少数家庭(主要是富有的家庭)为一夫多妻。清乾隆元(1736)建县后,封建婚俗盛行。婚姻受家庭财产多寡的制约,讲究“门当户对”,听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订婚须以大量钱财或牲畜和粮食为聘礼。早婚、童养媳随处可见。甚至还在襁褓之中就可由双方父母指腹为婚。成人成婚需经过放话、插香、讨庚、过礼等“礼规”,继后择吉日正式举行婚嫁仪式。此外,还有招夫上门和招婿上门的婚俗。
土家族在结婚当天,男方即按嫁妆多少,组织去12至24人不等的迎亲队伍,其中女青年不少于4人,中年妇女2人,媒公媒婆同往,由1名“押礼先生”负责行使迎亲队的一切礼规。至女家后,经过押礼先生三番五次拜说,然后由女家的兄弟背姑娘上轿。姑娘上轿前要穿红裙裤,头顶红盖头帕,脚穿红绣花鞋,耳戴金(银)环,手戴玉镯或金(银)镯。返到男家后,姑娘下轿人堂,举行拜堂仪式,先拜祖宗,后拜父母,然后新郎新娘对拜,互敬“交杯”酒。仪式完后,男方抢先入洞房坐铺(传说为“当家”之意),再揭去新娘头帕,始告完毕。晚上,由同辈之弟妹和表弟妹表嫂等闹洞房逗趣。
苗族有通过“歌会”、“赶秋”、“赶坳”等社交活动选择对象的习俗。县境晏龙乡的苗家姑娘出嫁独具风采。他们一不“哭嫁”,二不坐轿,三不拜堂,四不酌喜酒(下聘),五不送嫁妆,六不讲排场(大办酒席),婚日不同宿,不闹房,而是与陪送新娘的好友围着火坑对歌,往往通霄达旦。女方的送客,少则几十人,多达几百人。凡与姑娘友好的男女青年,都可陪送姑娘到男方家。
解放后,国家公布《婚姻法》,废除包办婚姻,提倡男女平等,婚姻自主,各族青年男女享受到婚姻自主权。只要双方自愿,符合法定婚龄,即可到人民政府登记,领取结婚证书,举行完婚仪式。结婚不坐轿、不收彩礼。机关单位由领导举行简单仪式,以烟、茶、糖相待。
七十年代后期,农村实行彩礼的习俗又开始出现,之后逐步影响城镇。讲排场、要彩礼,大肆铺张的现象在城乡一些地方呈蔓延之势。
第二节 丧 葬
唐代以前,有行二次葬和剔骨葬的习俗。明代姒前,酋首及少数富户有实行崖棺葬的习俗。今酉水、梅江河、花垣河两岸,尚存多处崖棺葬遗迹。
清代和民国时期,土家、苗、汉各族丧葬习俗基本相同,通行土葬。土家人有“跳丧”的习俗,即围着棺材边击鼓边唱边跳,有的三人手执小鼓、小钹、小锣,边打边绕着棺材唱,称为“打绕棺”。歌的内容多为死者一生的经历和作为,吐露生者对死者的感情和劝慰丧家等。安葬时还请土老师念经、杀牲祭祀。
苗族人的丧葬除了与土家族人相似外,还有唱“孝歌”的习俗,一人击鼓,众人轮流唱,或击鼓人自唱,寄托哀思,以歌当哭。出丧时,死者的亲人要备土酒上山招待抬丧群众,主要亲戚要在坟周围插“阴阳伞”以示怀念。
无论土家族、苗族和汉族都要为死者请道士择吉日殡葬,信奉风水阴阳。汉族老人死后,除请道士做“法场”等之外,还要对主要亲属“开孝”。殡葬后由子女“守灵”。
解放后,旧的习俗逐渐隐迹,六十年代至七十年代基本绝迹。之后,在部分乡村旧的丧葬习俗又有所抬头。八十年代开始在机关和城镇开始推行“火葬”。由于人们思想上未彻底摆脱传统观念的束缚,加上距离铜仁火葬场较远,因而推广成效不大。
第三节 节 日
一、喜庆日
秀山民间历来喜庆日繁多,随着历史的演变有的已不复存在,至今除婚娶外,还有生小孩、建房、寿诞等喜庆日,这些喜庆日仍部分沿袭旧习。
生小孩:妇女婚后有孕曰“有喜”。生孩子要往外婆家报喜,禀告亲友,择吉日过“粥米客”。吉日那天由外婆家送衣服、蛋、鸡、粥酒,以示庆贺,主人大办酒席款待,喜庆3天,穷困人家至少也要过“三朝”。在“月子”里要让产妇多吃营养品。“坐月”满40天后,由外婆接母子(女)返回住七天,叫“出行”。婴儿满周岁过“满岁酒”,满周岁时煮几个鸡蛋以表心意。解放后,这种遗风在农村和边远乡村仍有存在。
建房:为大喜大庆之事。凡建房上大梁时,亲朋好友均来祝贺,户主热情款待。建房前要请“阴阳”先生择地基,选开工吉日。竖房时,由“鲁班”师傅点梁,在梁木正中画红黑色太极圈,太极圈两头写上乾、坤二字,放上茶叶、红米和阴阳历书,用红布包好,曰“包粱”;待天明“竖房”时,由主盘木匠喊吉祥语上梁,边喊边上;接着娘家、舅家或姐、妹夫家悬挂红绸布,曰 “缠梁”;继后即扔抛梁粑,鸣放鞭炮,酒席庆贺3天。在农村,此种风俗至今仍然流行。
祝寿:秀山祝寿习俗历史悠久。在一个家庭内,只有长辈才能过寿日。若长辈在,晚辈无论年龄多大,均不能过生日祝寿。在上无长辈的情况下,年龄到50岁后即可祝寿,之后逢“十”年一次大庆,其子孙(含婿)、亲朋好友赶来祝寿。夫妻健在的,双坐堂前,接受寿礼和颂词。寿礼多为福寿桃、长面条、猪肉、衣料、现金等。富有之家寿礼还送皮衣、金银首饰等。颂词一般为“福如东海,寿比南山”之类。寿庆以长面条(长寿面)和酒筵款待来宾。农村祝寿一般不做大的排场。解放后,祝寿论辈份仍承袭下来,但一般的过生日已不再论辈份。进入八十年代,祝寿参加人的范围缩小,仅限于儿孙(含婿)等晚辈和少数至亲好友。祝寿礼品多样化,尤以送“生日蛋糕”成为一种新的时尚。
二、传统节日
过年:含“除夕”、“春节”、“元宵”。从头年腊月三十到次年正月十五日,为春节期间。庆祝内容和形式十分丰富,热闹异常,为秀山民间最隆重的传统节日。土家族还有在农历腊月二十八日或二十九日过“赶年”的。苗族过年与汉族相似,无多大差异。
除夕前,家家户户都要把屋内外打扫得干干净净(俗称“打扬尘”);有的人家在阶檐下用石灰划上一条白线,意在隔除虫蛇;在正门和侧门,各贴门神画像;在房屋落地柱上贴春联;猪圈、牛栏贴上“六畜兴旺”字条。富裕人家还要在门前悬挂宫灯,走马灯或其它五彩灯笼。除夕夜备最好的酒肴,全家围席桌而坐,叫“团年”,畅饮“年酒”,喜吃“年饭”。有“三十夜的火,十五的灯”的习俗。除夕夜,无论火坑、火盆均烧旺火,以象征生活像火一样兴旺。一家人烤火话家常、摆龙门阵,给小孩子送“压岁钱”。老年人往往彻夜不眠,名曰“守岁”。正月初一天,男女老少全天游玩,尽情欢乐。青少年踢毽子、跳绳、骑竹马等;中、老年人玩牌。初二起拜年、串亲访友或“上坟”祭祖。初五以后,开始玩龙灯、跳花灯,直至十五日完才“收灯”。元宵节家家户户点灯点烛,有祈求光明之意。
“三月三”:兴起于土家族,之后各族人民都兴吃“三月三”粑粑,传说吃后可以避免蛇咬。这一天苗族还有“赶坳”、“踏青”和“踩花山”活动,男女青年一起唱歌跳舞。
“四月八”:称“牛王节”,为各民族共同的节日。其中,苗族青年男女对歌,进行社交活动,俗称“跳月”。
“六月六”:为各族人民的晒衣节。有“六月六晒龙袍”的传说。苗族称“六月六”为太阳节,是祭天的日子。
清明:农历二十四节气之一,也是民间祭祖扫墓的节日。要在坟上悬挂“清明纸”(俗称挂清),给祖先烧“冥财”,斟酒供肉进行祭祀;有的还要为坟墓培土、在墓地植树。机关和城镇居民要对所有为国捐躯的死难烈士进行“扫墓”。解放后,“清明”节也成为悼念烈士的“扫墓”日。
端午:俗称“端阳”,为秀山各族人民的传统节日。源于纪念楚国爱国诗人屈原。每年农历五月初五,人们吃“粽子”(又名粽粑)、鸡蛋,饮雄黄酒,户户悬挂菖蒲、艾叶和葛藤,并用菖蒲、艾叶熬水洗澡,借以增强免疫能力。清代以来,酉水支流花垣河畔的峨溶、洪安,梅江河畔的石耶、平凯、宋农、石堤当天都要举行“龙舟赛”。
中元:俗称“七月半”,又叫“鬼节”,汉族人普遍信奉这个节日。每逢这天(农历七月十五日,有的地方为七月十二日),家家户户于傍晚时分祭祖烧纸,名曰“送冥财”(俗称烧“包封”),土家族、苗族人也随之祭祖供奉,意在超度孤魂野鬼。解放后,此俗逐渐消失,边远山区农村仍有个别存在,八十年代又有恢复。但烧纸者多数系以此聊表缅怀先人之情,不再迷信鬼神。
中秋:又称“八月十五”,为汉族的节日之一,土家族、苗族也渐兴此俗。每逢这天,家家早餐吃粉杷,备酒肴于晚餐,待月亮升起,以月饼果实盛盘置院坝,全家老少一起围坐赏月。有的还请老人讲中秋赏月的故事;有的人还乘着月色到别人冬瓜地里去“偷瓜”(旧俗当夜偷瓜不算偷),送给久婚不育的夫妇,曰送冬瓜儿,意为送贵子。此俗在少数地方至今仍流行。
第四节 禁 忌
清代和民国时期,秀山民间各种禁忌繁多,有的至今犹存。这些禁忌有:土家族人在本民族中,同姓和义族不能通婚;吉日忌说鬼、死、病等不吉利的话;行船忌说翻、沉、漏等语;大姑娘和产妇禁坐堂屋的大门坎和跨坐扁担;未婚男女忌吃猪蹄子(猪蹄发叉,怕婚姻不顺利);在外死亡的人,无论男女老幼,尸体不能抬进龙门和堂屋;客人不能和少妇坐在一起;兄忌与弟媳开玩笑或进弟媳卧室。还有逢丁时不剃头,戊时不动土,酉时不杀鸡,亥时不杀猪、不吃狗肉和喜鹊肉的禁忌。另有火坑中的“三脚架”,客人不能用脚踩;正月初一不能扫地、动土、吹火;平常早晨也不能说虎、豹、龙、蛇等野兽词语;惊蛰不能拿针;吃年饭不能用汤泡饭,害怕来年闹水灾等禁忌。
苗族还有办婚事时家里忌有哭声;客人不能坐“家仙凳”,也不能踏火坑里的“三脚架”;未到尝新节(俗名“报菜”),不能吃各种瓜菜等禁忌
第五节 例行祭祀
祭孔子:在文庙举行。乾隆二十八年(1763)知县边镛于县城东门内建文庙,每年农历二月初四、八月初四进行春秋祭祀。祭祀时,各官吏穿官服,学生合着乐器唱歌,场面热闹。每逢农历正月初一、十五,还要由县官率领各学官、校官去文庙祭祀,名为“谒孔庙”,凡乡试中了举人,捷报传到县后,知县亲自出衙迎接,引导“新贵”到文庙叩拜、宴贺,然后归第祭祖。这种祭祀清代盛行,民国时期冷清,解放后废除。
祭社稷:在县城南门外社稷坛举行。每年农历二月初五、八月初五祭祀。祭社稷是祈祷五谷丰登,国泰民安的一种仪式。祭品有二羊、二猪、三爵酒、二匹布等。主祭祀人要穿官服,九叩首。民国时期,很少活动,但民间还有此俗,解放后废止。
祭农神:每年的农历三月八日在先农坛举行。以猪、羊、酒、豆、布匹等为祭品。祭时主祭人穿官眼。行九叩大礼。祭祀结束,进行开耕仪式。开耕仪式由知县扶犁,知名老人牵牛,儿童伴唱农歌,九推、典史播种。要求武官的副将以下围观开耕仪式。此祭祀清代极盛,民国沿袭,解放后废止。
祭厉坛:即祭鬼(逝者)。土家人信奉尤深。光绪时所编《秀山县志》载:“土夷重鬼,引为吉祥”。县中凡以“贵”为地名者,初皆为鬼,仅石耶、洪安两区就有“贵塘”、“贵措”、“贵板”、“贵道溪”、“贵定”、“贵罗”、“贵杨溪”等20余处。每年的“清明”节和“七月半”举行祭祀,设左右两坛,左坛祭祀已死去的人,曰“祭灵”,右坛祭祀被贬谪的官吏,祭祀人穿一般官服,行三叩礼,土家族民众自发祭祀。解放后已废。
祭名宦:即祭祀有政绩的官吏。每年农历四月由官府及学官在名宦祠主祭。此俗清时盛行,民国时已冷淡,解放后不复存在。
祭乡贤:即祭祀本地名人。与节孝同祭。主要祭祀太仆寺卿糜琦瑜。民国初期废止。
祭节孝:主要祭县中已逝著名的孝子、节妇。在文庙南边乡贤祠与祭乡贤同祭。民国时已停祭。
祭关帝:主祭关云长,亦祭历代著名武将。每年农历二月十三、五月十三和八月十三在武庙(关帝庙)举行,以猪、牛、羊为祭品,主祭者穿官服行大礼。咸丰三年(1853)始颁祭祀音乐,设六佾之舞,并祭关云长子孙三代。民国时期祭祀渐衰,懈放后废除。
祭文昌:祭祀主宰功名、禄位而逝的神,为读书人所崇信。每年农历二月三日和朝廷规定的秋天吉日,以猪、牛、羊为祭品,在县城东门外文昌祠祭祀,由官府主持,旨在乞求良好的命运。民国时期沿袭,解放后废止。
祭龙神:以祭龙求雨为目的。凡逢天旱,人们聚集在神龙祠,以猪、羊作祭品,规定祭日为农历二月初九和八月初九,参祭人穿官服祭祀,民间则有抬狗求雨习俗。民国时期沿袭,解放后,逢干旱年景,民间还有少数人祭祀。
祭火神:清嘉庆七年(1802)开始,农历二月初九和八月初十为祭日,主祭人穿官服,在火神庙举行,以猪、羊为祭品,意在祈求人间不发生火灾事故。民国时期已很少人祭祀,解放后绝迹。
祭城隍神:每届知县到任时和农历每月初五、十五日以香纸蜡烛在城隍祠祭祀。老百姓也有到城隍庙进香的。民国时期祭祀冷淡,解放后废止。
其他祭祀活动还有祭马神、祭李公(指咸丰年间的知县李渐鸿)等。
秀山社会风俗——习俗
第一节 服 饰
土家族
男上装是“琵琶襟”、“滚边领”,又叫“对襟衣”,安布扭扣5至7颗。多以青白二色布料作衣,有的镶花边。女上装多滚有“栏杆”花边,无领或矮领,领大而短,俗称“右开襟”。男女下装与汉族人相似,多以青、兰色布料作裤,白布作裤腰。姑娘喜欢留一根长辫,爱穿自做的红色或粉红色的绣花鞋,佩带金银首饰等装饰品。不分男女,成年人头上都喜欢包二、三米长的青色丝帕,四季不离。
苗 族
男女上装衣领和右上侧各有5对布扣,右下侧为3对布扣。女上装多镶有花栏干,下装是大裤脚,膝下镶有平行的3条“栏杆”。成年男女习惯用青丝大帕缠头。苗族的少女少妇凡遇隆重节日、行亲访友都喜欢着盛装,佩带金银耳环、手圈、项圈。l岁左右的男女孩子,头上还要佩带围有银质罗汉18至24颗的罗汉帽,以示吉祥。
民国时期,部分富有的土家族、苗族姑娘和汉族姑娘亦学穿旗袍。
解放后,衣料花色品种增多,自织的土粗布逐渐减少,土家族、苗族的服装有了改变,臀节日老年人着本民族服饰外,一般均以中山服、学生装为主要服饰。七十年代后期,服装款式均已与汉族相同,有西服、牛仔裤、春秋衫、羽绒服、连衣裙、旗袍,服装面科也很少差别。
第二节 饮 食
清代及民国时期,秀山土家族的饮食多以稻米、包谷、洋芋、红苕为主食,每日两餐。喜干食,饭菜分煮;喜酸辣味,烹调菜肴均以酸辣为最佳品。酸辣椒炒肉,已成为各族人民食谱中最可口的菜肴。几乎户户都有泡菜。凡逢年过节,习惯做糯米粑团,煮糯米甜酒,熏火炕腊肉。山区土家人嗜好赶野猪活动,往往一人打猎,众人帮忙,获猎物后,见者有份,名曰“赶仗”。
苗族也以稻米、包谷等为主食。善饮酒,以酒为礼的习俗世代相传。凡遇红白喜事或来亲朋好友,均以大碗酒相待,往往一醉方休。苗族群众还擅长加工储藏采猎的山珍野味,以作款待佳宾之用。通常用烟熏腊肉待客,笑称“用火柴块打人”(精瘦腊肉的颜色像烧红的栗块)。
解放后,人民生活逐步改善,城镇居民均食大米、面粉,农村粗细粮兼食。八十年代起,温饱问题基本解决,农副产品逐日丰富,鱼肉禽蛋用量大大增加,食物构成发生较大变化。包谷、红苕、洋芋等杂粮,已主要用作饲料和酿酒原料。
第三节 居 住
清代和民国时期,县内汉族多居住在平原、丘陵地带,土家族、苗族多居住在半山区和山区,一般是同宗族聚居,且以姓氏名寨。随着杜会历史的发展,除极少数单家独户仍住在深山老林外,大都与其他民族“交错而居”。
秀山各族人民习惯于一家住一幢房子,大多依山建房,多为草屋或瓦屋。每幢长列三至五间,以长三间正房较多,进深排列采用减柱法构造。有三柱四挂、五柱四挂、五柱六挂三种。中间作堂屋,设祖先神位,左右降各隔成两小间,以一间设火铺、灶房,用作吃饭、烤火,另一间作卧室。人口多的家庭,则在屋后配以拖檐,或在正屋配专廒加以补充。“改土归流”后,富裕家庭喜修四合院及八字龙门,甚至雕梁画栋,翻廒加脊。居住山上的人家,习惯在灶房的一角挖一正方形的火坑或用木料架设火铺,中间设置火坑,坑内放一铁三脚,供烤火、煮饭之用。居住平坝地区的人,多在卧室里置一方柜式的“火桶”,火桶正下部以陶器钵或铁盆盛木炭,中下部有供脚踩的木条或铁条(俗称火桶桥)。冬天一家人围坐在火桶边沿上,用火褥子盖着取暖。
苗族房屋结构与土家族、汉族大同小异,但在上半部常以竹子为楼板,楼上用以凉干粮食和储存粮食。
解放后,经过三十多年的发展,各族人民居住条件大大改观,草房不复存在,已为瓦屋、砖房、钢筋混凝土的楼房所取代。
第四节 用 器
清代和民国时期,农村贫穷之家。盛衣多用木箱子或衣柜,卧具以平头床、架子床居多。富豪之家有围床、宁波床等,床前上端有重檐或三重檐,雕有花、鸟、虫、俑、佛像;妇女有梳妆匣,内装有木梳子及发鬓上的饰物;堂屋正中置有大方桌、椅,两侧放凳子或靠椅。灶房食具一般以陶器为主,置有土钵、盆、陶罐、木甑、土陶水缸、铁锅铲等。盛饭盛菜一般用陶瓷碗、盘,少数贫困之家用木碗、竹碗。筷子用竹筷。
土家族、苗族用铁鼎罐煮饭较多,刀板(菜板)、脸盆、木桶、脚盆等均为木制品,饭篓、筷篓用竹编成。坐具普遍为木制的独凳、小板凳和小椅子,也有竹编的躺椅。
解放后,五十年代,暖水瓶、手电筒逐步进入农家。六十年代,自行车、缝纫机、手表、收音机等中档商品已为部分农民使用。七十年代,轻巧、美观的新式家俱逐步代替过去笨重、刻板的旧式家俱。八十年代,城市及主要场镇居民家庭用上了新潮的犬衣柜、立柜、组合柜、写字台、高低床、台灯、电扇、沙发、躺床等,部分居民家庭还购置了洗衣机、收录机、彩电、冰箱、影牒机以及摩托车等。这些较高档的商品也已为先富起来的部分农家所使用。
第五节 首饰发型
首饰:解放前,妇女首饰有钗、耳环、戒子、手镯、项链等。解放后,佩戴首饰曾一度消失。八十年代起,又开始在妇女中流行,男子也时兴戴金戒子。
发型:因时代和民族而异。清代,汉族男女一律留长发,结长辫子于脑后不过臀。出嫁女子则结发髻,用簪或网附于脑后,俗称“巴巴转”。土家族一律结发簪于脑后,不同的是,男子用青布绕头包扎,女的配带耳环和头饰。苗族人民纯以头帕包扎。民国时期,政府令男子剪辫,城镇男子初为光头,继为平顶,后通行三七西发;成年女子多为长辫子,女孩脑后剪“半月亮”或养辫子;乡村男子多为光头,男孩多为“稻蓬头”或“瓦爿头”;女于出嫁后则梳发髻(也叫盘香头)紧贴于脑后。三十年代开始烫发。
解放后,不论土家族、苗族或汉族普遍时兴“中山头”。六十年代有少数人烫发。八十年代起,流行电烫发,发型变化较大。女子较为流行的烫发有“波浪”、“流云”、“菊花”、“上海式”等。男子发型一般为游泳式、西发,有些青年人留长髻发。
⑤ 土家族的风俗习惯
男女多经对歌相爱结婚。土家族婚俗女子出嫁前,有“哭嫁”的风俗。为了准备哭嫁,女孩稍懂事,就要学习哭嫁。观摩、学习如何哭,很小时就陪哭。在哭嫁时,口中念念有词,叫做“送嫁饭”。哭嫁时,同村亲友的女该都来陪哭。陪哭的人,哭得越伤心,越动听,越感人越好。在出嫁前,姑娘如果不会哭嫁,就会受到歧视和讥笑。男方必须送粑粑到女方家,参加哭嫁的人多、范围广,而且有专门的哭嫁歌。在婚前哭嫁的时间短则五、六天,长则一二个月。要与家人、亲戚、朋友之间哭。哭的内容有“哭爹娘”、“哭哥嫂”、“哭姐妹”、“哭媒人”、“满堂哭”、“表姐妹哭”、“堂姐妹哭”等等。解放后哭嫁已逐渐淡化,仅在深山僻野居住的部分土家人中还有遗风遗俗。
丧葬基本是土葬,古代巴人也有火葬、悬棺葬、船棺葬的习俗。现已基本灭迹。土司制度前,土家族实行火葬。土司制度时期至今实行土葬,葬礼由土老司主持操办,土老司祭祀亡人时,将天窗口的纺车倒纺三下,念经送亡人过天桥上天庭。然后假扮亡人,围绕“哈哈台”转圈出门,死者子女跟随土老司哭丧,土老司唱丧歌,吹牛角,顿时火炮连天,哭唱哀鸣,极为悲痛,历时几天几夜。然后将装好遗体的棺木抬上山埋葬。改土归流至民国时期,土家族丧葬由道士主持,停尸三、五、七日后,由道士根据主人家境做不同等级的道场,有“小十王”、“大十王”、“隔夜素堂”、“一竖桅”、“二竖桅”、“七竖桅”等名称。一般道场都履行下柳床、开路、荐亡、交牲、上熟、散花辞解、解灯、打烧棺、辞灵、扫堂等具体操作程序。死者亲属披麻戴孝,跟随道士行丧礼,还请人唱孝歌,以哀吊亡人。新中国成立后,土老司、道士停止活动,以开追悼会唱丧歌代替道场。
土家族节日民俗较多。从节日内容看,有祭祀节日、纪念节日、庆贺节日、社交娱乐及生产性节日五类。其宗教信仰有对自然崇拜和信仰,如土地、岩石、山、河、水等皆为崇拜对象。动植物崇拜:牛、羊、狗等,图腾崇拜,如鹰、白虎图腾,特别是以白虎为祖先神,各地都有白虎庙,立有白虎神位,经常祭祀。还有对祖先、鬼神等崇拜。
牛毛大王节 土家人以四月七或十七,四月八或十八为中毛王节。这天一定要杀猪,做大坨肉祭祖,摆筵席招待亲友及出嫁姑娘,当地流行讲"牛毛大王的故事",传说古时农民刀耕火种,所获无几,饿尸遍地,牛王据实禀告玉皇大帝,大帝看牛王勤俭刻苦,命令牛王下凡到人间传旨,只准三日一餐,牛王到凡尘了解到三日一餐难以活命,于是改为一日三餐。牛王返回复命,下帝听了大怒,立即贬牛王为民耕田,终日食草。牛王为民出力,土家人称其为牛毛大王。据传牛王下凡时间是四月七或十七,有的则过四月八或十八,作为牛毛大王的生日。每到这天,牛不耕田。用最好的饲料喂养。
赶年节是土家族传统节日,以“赶年”最为隆重。土家人过大年时间比汉族提前一天,小月为腊月二十八,大月为二十九。为什么要提前,有几种传说:为了抗倭寇打仗而提前。在明嘉靖年间,其先民随胡宗宪征倭。于十二月二十九大犒将士,除夕倭寇不备,遂大捷,后人沿之,遂成家风。关于抗倭立功符合历史事实,《明史》有载。还有关于为了打仗而提前。过赶年节要作糯米粑,杀猪祭祖、煮酒。除夕之夜还要“守年”、“抢年”,即吃过团年饭后,手执吹火筒在房前屋后转一圈,名曰“出征”,有的手持猎枪上山走一趟曰“模营”,以纪念先人。虽提前一天“赶年”,大年三十晚上还照样过除夕。有的地方是“初一拜家神,初二拜丈人,初三初四拜友邻”。还有各种文娱活动,“玩龙灯”、“荡秋千”、“踩高跷”、“唱难戏”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