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公租房户名变更怎么处理
承租人户口迁离本市,其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协商一致,要求将承租户名变更为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之一的,出租人应予同意。协商不一致的,出租人应当从在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中,按照下列顺序书面确定承租人(一)原承租人的配偶;(二)原承租人的子女;(三)原承租人的父母;(四)其他人。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公共租赁住房,是指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公共租赁住房通过新建、改建、收购、长期租赁等多种方式筹集,可以由政府投资,也可以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社会力量投资。公共租赁住房可以是成套住房,也可以是宿舍型住房。
❷ 公房是父母名字,儿媳可以入户吗
可以肯定的来说,房子是父母的名字,如果作为儿媳的情况下,当然是可以入户的,而且可以居住在那里也是没有问题的了。
❸ 我是跟父母一起申请的公租房,但是是以我的名义申请的,我买房会受影响吗,公租房会收回吗
你是跟父母一起申请的公租房,但是以你的名义申请的,你买房会受到影响的,公租房会收回去的,到有关部门,把公租房变更成你父亲的名字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