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入宅仪式家里一岁小孩可以先不去
一岁以内孩子和他妈妈都可以,还有孕妇,行动不便的 ,有恙的非必要都应该回避。
⑵ 介绍家乡的习俗
坐月 仍沿旧俗,但已从简。女儿生孩子,娘家要送淀粉、面条、鸡蛋、鲜肉、砂糖或稚鸡等食品,俗称“做外婆”,其他亲友也要送糖、面条、鸡蛋、肉等,俗称“送庚”。第一胎出生满一个月,要做“满月”,凡“送庚”的亲友都要来吃“满月酒”。满周年要做“周岁”,亲友都要送礼庆贺。外公、外婆要送挂面、鞭炮、婴儿的衣服、帽、鞋、袜、围兜、背巾、披风、小棉被、有条件的还要送手推摇篮或手推童车等。到了10岁,外公或舅父要加送红烛、“寿桃饼”。县城多数改送祝寿蛋糕。
婚嫁 农村仍沿旧俗,外甥结婚,外公或舅父要送红烛、贺联、鞭炮或礼炮,外甥女出嫁要送“上轿礼”。县城多数只送红烛,鞭炮或礼炮、礼金等。
祝寿 岳父母生日,女婿要送红烛、鞭炮、贺联、“寿桃饼”和衣、帽、鞋、袜等,两人俱在,要送双份。“寿桃饼”数按实际寿辰增加10个。外甥10岁,外公要送“寿桃饼”60个,作为回礼(每户2-4个),其它至亲多数只送贺金。
丧葬 父母丧亡,女儿(含出嫁的甥女)必须备有三牲(猪头1个、鱼1尾、鸡1只)1副,丧葬、香纸、阴币、红烛、爆竹等祭品,并且必备点心和香烟供“八仙”(抬棺埋葬人员又称“将军“)吃用。晚宴时,要给“八仙”分发鞋(旧时发草鞋,后改解放鞋,现在有的分发皮鞋和毛巾)。
送节 至今仍沿旧俗,凡订了婚的男青年,在端午、中秋、春节等节日之前,要去岳父母家送节。婚后第一年,岳父母要回送女婿家三个节。嗣后,女婿要年年送岳父家三个节。
守孝与祭奠 旧时,父母丧亡要守孝,又称“守制”。守孝期间,子女忌穿华丽衣服,不出远门,当年不办婚嫁喜事,未“满七”前,合家大小不准食猪肉,男人要过49天才能理发,端午节不准包粽子,改做米馍。目前农村尚延续止俗。
人死后,要“烧七”,又称“祭七”。目前城乡仍然延续。每七天烧祭1次,烧祭“七七”四十九天为止,俗称“满七”。
目前,由于生活水平的提高,父母丧亡后,多数富裕家庭在死者入殓时,请道士参拜念经,进行“大棺殓”,“放路灯”,来超度亡灵。
每年正月,城乡都要上新年坟,清明、农历七月十五(七月半)、冬至要扫墓。但在南山乡一带,在农历七月十五和除夕夜有“上堂”的习俗。即把酒菜和碗筷在桌上摆好,点香烧纸钱,祭奠祖宗后,全家才能进餐。
建房入宅 1980年以来,全县城乡新建住宅甚多,且由以前砖木(或泥墙)结构的瓦房转向为钢筋混凝土结构的楼房。建房前,首先要择基定向。在农村房屋的坐向,多数坐东北朝南偏西,或者坐西北朝南偏东,朝正东、正南或正北、正西者极少。在县城视地基坐向和周围环境而定。
地基和坐向确定后,择吉日动工。动工时,要设宴招待匠人和亲友。有的地方亲友要送酒和面,表示庆贺,有劳动力的要帮工,不计工酬。再由泥水匠根据基地长阔和东家要求,用石灰划线定房屋间数及坐向摆布。然后按线挖基脚、砌石头。基脚砌好后,过去要停放一年(让基脚伏沉稳定),次年才砌砖建墙。现在多数在墙脚上用钢筋混凝土,直接砌墙粉刷,更加牢固。废除了旧时梁上披红、两端挂五谷、正中悬“梁喜”(用彩布或彩纸制成,似宫灯式)、出煞等迷信活动。房屋建成后,择吉日入宅,(城乡有当年建当年入宅的习俗)。1990年后,县城除拆迁者外,逐步走向购买商品房的趋势。
入宅的当日凌晨,全家老幼和亲友在鞭炮声中携带饭甑、粥盆、菜刀、火钳、火铲和生好的火盆(意为接烟火)等来到新宅。同时在新房门口入一木梯,凡送入宅人员都要踩木梯而过,意为步步高,并先着数名长辈老人在新房坐等,待送入宅人员到达时,鸣放鞭炮或礼花,以示迎接入宅。亲戚好友都要送贺礼、贺联。早餐有的吃麻糍、有的吃面条。厅堂悬挂贺联、贺匾,门口挂灯笼,中午设宴招待宾客。农村在宴前尚有“抛梁桃”的习俗(把包子从楼上抛下,让众人去抢),县城已无此俗,且多数在餐厅、宾馆宴请宾客。
庙会 旧时,每年农历二月十九日、九月十九日,有去八都“仙岩寺”和群力“三学寺”赶庙会的习俗。但目前尚有老年妇女前往县城水南“普宁寺”和其他寺庙去赶庙会。
县内东南乡一带,原在中秋和重阳节里有迎佛的风俗,解放后已废除,但仍有家打麻糍,户户宴请宾客的习俗。